如皋市社保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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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皋人社2014年热点问题解答(12月份)作者:12333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137添加时间:2014-12-30 14:30:24【打印文章】1.问: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如皋市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可分为低、中、高三个标准,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具体分别为:低标准2400元;中标准2899元;高标准4832元。鉴于部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已按原基数缴纳了2014年下半年的养老保险费,因此,以上缴费工资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问:如果

2、本人的医保卡遗失,该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挂失。如需补卡,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20号窗口办理补卡。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医保卡补卡工本费12元/张。3.问: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用带薪年休假制度? 答: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系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属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综

3、上,劳务派遣人员应适用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依法享有相应待遇。4.问:交通事故中能不能用城镇职工医保? 答: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皋政规20104号)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的医疗费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服务项目有“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故交通事故中不能用城镇职工医保。5.问:公司没有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违法吗?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4、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以上规定,如公司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直接向单位提出补缴。如拒不补缴,员工可提供在该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材料,依法向用工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6.问:我刚刚领取了新的社保卡,但去了医院和药店都没法激活,提示说“该人员信息未审核,无法激活”,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答:如遇社保卡无法正常激活社保功能的情况,可先拨打12333选择人工服务查询个人社保信息状态。如出现未审

5、核状态,可拨打社保卡窗口电话87313269办理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常激活社保卡。7.问:工伤评残的时间是每年的什么时候? 答:如皋地区工伤评残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分别为当年的1月、4月、7月、10月。8.问:单位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请问要携带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 答: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的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根据单位不同性质,提供下列资料之一: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 (2)有权部门批准成立的证件或文件复印件一份(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宗教活动场所等) (3)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

6、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 办理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4、5、6窗口9.问:我想打印一份参保证明,请问怎么操作? 答: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2号窗口办理。10.问: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毕业生,想查询我的个人档案,请问到哪里查询? 答:如皋本地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可以登录“南通人才网”查询个人档案或者拨打87288506(毕业生档案管理窗口电话)进行查询。如皋人社2014年热点问题解答(11月份)作者:12333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643添加时间:2014-11-30 14:44:52【打印文章】1、问:

7、我是如皋本地的,现在想个人交社保,要带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答:目前,新参保人员可通过劳动事务代理,携带(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2)一寸照片两张至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保所或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大厅办理;已参加了养老保险的续保人员还需携带养老保险手册,自带档案的失业职工还需有完整的个人人事(职业)档案。2、问:我在如皋一家公司上班,我想问下单位和个人现在社保缴纳的比例具体是多少?答:如皋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承担月缴费基数的20%,个人承担月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月缴费基数的8%,个人承担月缴费基数的2%+10元大病救助;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行业分类不

8、同)单位承担月缴费基数一类1.3%,二类2.1%,三类2.9%,个人不负担,并结合参保单位业务基金收支和工伤发生情况等实行浮动;生育保险单位承担月缴费基数的0.8%,个人不负担;失业保险单位承担月缴费基数的1.5%,个人承担月缴费基数的0.5%。3、问:我在北京上班,公司给交的保险,现辞职在家,是如皋城镇户口,想把社保转转来自己继续交,请问我该如何操作?谢谢!答:社保关系转回如皋手续如下:(1)在如皋参保;(2)在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凭证;(3)携带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将缴费凭证交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社保窗口办理社保转入手续。(男满50周岁,女满40

9、周岁的,须经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核同意)4、问:如皋市现在发的是江苏省统一的社保卡吗?如何办理社保卡?答:我市现发行的社会保障卡是面向全省城乡参保对象统一发行、符合国家标准、具有金融功能的中华人员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公众享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电子凭证。如需办理社保卡,可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至所属镇(街道)社保所或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卡业务窗口按要求办理社保卡业务。5、问:我如何来查询个人的社保信息?答:我市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保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方式一:可登录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个人社保大厅”参保人登录界

10、面,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及验证码即可查询。如为新用户,可先注册用户信息再进行登录查询。方式二:可以通过添加微信号“rugao12333”或查找“如皋人社”,点击“关注”即添加成功。在添加微信公众号成功后,可在微信“通讯录”中找出“如皋人社”图标,点击图标即进入如皋人社公众微信界面。如需查询个人社保信息,可直接点击该微信界面的“人社业务”进行用户绑定即可查询。方式三:可直接拨打当地12333人社服务热线,选择人工服务进行查询。方式四:可通过就近的镇(街道)社保所或辖区内的人社自助一体机进行查询。6、问:我08年开始交社保,可是我2017年就满55周岁了 请问需要补缴满15年吗?如果不能,回头

11、退休了每月有社保发吗?答:根据苏人社发【2011】289号文相关内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保缴费,可以由本人书面申请,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同意,延长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发放养老金。7、问:我家小孩才出生1个月,是城镇户口,想参加城镇居民医疗,可以吗?具体如何办理?答:可以。根据皋政发【2014】140号文相关内容: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3个月内到市民服务中心社保大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8、问:我工作了半年,可是工资才发了一个月。我手头上有当时的劳动合同,我要追要我前几个月的工资,可以找哪个部门?答:请您携带

12、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反映。9、问:我是在如皋一家公司上班的,自今年1月份工作至今,用人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合同,请问如何处理?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1

13、0、孩子以前在学校里缴的医保今年什么时候缴费,到哪里缴,缴多少钱?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统筹年度的上年度9月至12月为居民参保缴费期。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应当按规定及时参保、续保,连续缴费。其中:老年、成年居民、未入学的儿童及新生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分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学生由学校(含幼儿园)统一到市民服务中心社保大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标准分别为:(一)老年居民520元,其中个人缴纳120元,财政补助400元;(二)成年居民560元,其中个人缴纳240元,财政补助320元;(三)学生儿童居民460元,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360元;属低保特困家庭的老年、成年居民,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360元;学生儿童居民由财政全额补助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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