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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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警察法 主讲:温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木热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n(1995年2月28第八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过 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四十号公布 1995年2月28日起 施行) 目 录 n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 权 第三章 义务和纪律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制定本法的目的 n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 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 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 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根

2、据宪法,制定本法。 一、警察法律概述 警察法的特点 1、广泛性 2、多层次性 3、专业性 4、特殊强制性 二、人民警察的性质、任务和范围 (一)警察的性质 1、阶级性 2、武装性 3、强制性 4、管理性 5、服务性 (二)警察的基本任务 1、维护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 4、保护公共财产。 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三)人民警察的范围 n国家安全机关 n监狱 n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 n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警察 香港警察 澳门警察 台湾警察 三、 人民警察的职权 n(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 n1、预防、制

3、止和侦查违法犯罪的职责 在奥运圣火传递中维持秩序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 行为职责;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职责; n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的职责 n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等危险品的职责 n“三品”检查 清理整顿流动人口出租屋 n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n对二手手机市进行清理 对旅馆业进行管理 n对废旧金属收购业进 行管理 警卫重要的国家领导人 n7、警卫、警戒的职责 n警卫六方会谈会场-钓鱼台国宾馆 n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职责 n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 人在中国境

4、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n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n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 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n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内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 的职责 n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n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 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n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 政处罚。 n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 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 的其他

5、措施。 n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 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n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 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 n n(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的 权限 n1、盘问、检查权 n人民警察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 查。 n经盘问、检查,对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 的;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以将其 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 续盘问。 2、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权 3、使用警械、武器权 4、

6、强行带离现场权、拘留权 5、优先权 6、刑事强制措施权和搜查权 7、保护性约束措施权 8、技术侦察措施权 9、现场管制权 四、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n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n(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n(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n(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n(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n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纪律 : 1.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得参加非 法组织,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 行、示威等活动,不得参加罢工; 2.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3.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不得包庇、纵 容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5.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

7、人身自由,不得非 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6.不得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7.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8.不得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9.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10.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 何个人或者组织; 11.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12.不得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13.按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 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大连女骑警 大连女子骑警队 南宁女子骑警队 首都特警首都特警 中国特警 五、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 (一)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 和特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

8、。 (二)人民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三)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n人民警察的录用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 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五)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 力;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经人民

9、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n(六)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 n(七)岗位服务年限和最高任职年龄 n( 八 )奖励制度 六、警务保障 n(一)法律保障 n1、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受法律保 护。 n2、人民警察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 证警令畅通。 n3、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扰 。 n(二)社会保障 n1、公民和组织有义务支持和协助人民 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n2、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3、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 警械,受法律保护。 n(三)物质保障 n1、经费问题 n2、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n3、装备问题 n4、科技的运用与发展 宝

10、马警用摩托车 警用双人自行车 网枪 警用滑板车 国产警用滑板车 特警汽车 深圳、中山特警 广州铁路特警成立 警用直升机 迷彩油漆 全副武装的白宫警察 拆弹机器人 我国自制的拆弹机器人 用木枪训练的巴基斯坦警察 七、执法监督 (一)检查机关和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公安机关内部监督 (三)社会监督和公民监督 (四)职务回避制度 八、法律责任 n人民警察违反纪律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 警衔。 n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 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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