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业网信息采编更新和互动管理驻地服务及林业舆情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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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浙江林业网信息采编更新和互动管理驻地服务及浙江省林业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磋 商 文 件项目编号:QSZB-Z(F)-C19185(CS)项目名称:浙江林业网信息采编更新和互动管理驻地服务及浙江省林业舆情监测服务项目采 购 人:浙江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采购邀请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 采购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201932618号、2

2、01932619号确认书批准,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委托,现就浙江林业网信息采编更新和互动管理驻地服务及浙江省林业舆情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名称:浙江林业网信息采编更新和互动管理驻地服务及浙江省林业舆情监测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QSZB-Z(F)-C19185(CS)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四、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基本概况介绍预算金额(万元)1浙江林业网信息采编更新和互动管理驻地服务1项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25.82浙江省林业舆情监测服务1项10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

3、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六、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1.发售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

4、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H室)。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微信报名(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报名。4.磋商文件售价:每本500元整(售后不退)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银行帐号:1202024609900033043财务联系方式:0571-87666113备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报名表(微信报名的无需提供,现场报名的请到现场领取);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

5、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备注:1.供应商注册: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2.供应商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3日下午13:30:00九、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7月23日下午13:30:00十一、磋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

6、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

7、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3.其他事项: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处理。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十五、

8、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联系人:叶老师联系方法:0571-87399290采购项目联系人:叶老师电话:0571-8739929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报名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法:0571-87666112传真:0571-87666116报名二维码:详见附件业务联系人:赵梓涵联系方法:0571-87666115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王庆庆联系方法:0571-87666119质疑邮箱: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

9、:倪文良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生效且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且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70%,提交项目中期维护报告且获得用户方确认后支付25%,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的5%。二、服务要求(技术服务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服务要求为准):项目维护期提供2019年度免费维保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保服务期间,要求提供软件优化与现场技术服务。服务标准技术支持

10、期:2019年度,在系统使用的生命周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多种方式的技术支持。服务效率响应时间: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时间内快速响应服务,如系统出现故障,0.5小时内应做出实质性响应,3小时以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应在约定完成的时限内予以解决。非工作日及国家法定节日,维护工程师电话值班,以便应急问题的处理。服务实施地点浙江省林业局及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成交供应商在提交项目前期招标文档、成交通知书、合同、项目实施报告、阶段性维护报告、用户报告等材料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

11、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中标,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3.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三、技术服务要求: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浙江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中心)浙江林业网信息采编更新和互动管理驻地服务及浙江省林业舆情监测服务项目要求;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产品制造国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产品制造国强制性标准,无的统一执行我国最新相关标准、规范;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3.1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万元)1浙江林业网信息采编更新和互动管理驻地服务1项25.82浙江省林业舆情监测服务

12、1项10(一)总体需求1.本次项目要求为浙江林业网提供网站内容日常更新维护和驻地信息采编服务,能够提供政务服务多屏融合平台维护相关服务。2.为浙江省林业局提供2019年全年舆情监测与信息服务,包括网络舆情每日监测、突发舆情专项报告、敏感舆情协助处理、网络舆情综述年报、舆情智库专家顾问等。(二)服务范围及需求根据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要求,国家林业局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以及浙江省林业局宣传工作的需要,按照采购人的各项制度和流程规定要求,供应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要求供应商固定配备配置1名驻地采编人员(不可与采购人其它采购项目派驻人员重复)。岗位应

13、配备B岗人员,主要承担浙江林业网信息采编发布,具体内容参考服务范围及需求。成交供应商及驻地采编人员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2.负责省内要闻、市县动态、国内外动态、浙江省公益林阳光公开专栏等专题专栏信息日常内容维护更新,确保更新数量(每个工作日50条以上)和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做好与省林业局相关处室联系沟通。3.负责保障民生服务、公众交流、播报厅及资源库数据的更新;负责政务公开、公示公告、领导讲话栏目内容发布;负责办事结果网上公开。根据要求,发布网上调查内容。4.负责保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的正常生成、浙江省人民政府林业网公开目录的更新。保障采编平台各栏目与集约化平台信息的正常同步,及时调整各栏

14、目的同步规则。负责对网站相关栏目内容进行优化,按需求对浙江林业网的专题专栏提出设计方案,并按要求更新发布。网站栏目板块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进行维护。5.宣传推广:根据省林业局重大宣传需求,每年安排1-2次,在相关媒体播放宣传视频;提供相关网络视频内容支持,提供给省林业局使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协助浙江林业网参与政府网站相关评选。负责根据拟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会同业务部门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予以展现。网站解读产品须与文件内容相符,于文件上网后及时发布。6.管理各市、县(区)林业局信息上报账号、密码及权限,保障各地信息上报功能正常。账号、密码及

15、账号权限开通应报采购人审核备案。7.每日监测省政府运维监测平台中关于浙江林业网的实时监测数据和集约化平台,以日报形式上报。8.按季度、年度发布网站录用信息通报。季度通报初稿经局办公室确认后,发全省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发布年度录用信息通报,并协助开展全省林业十佳信息员和十佳微信公众号评选活动。9.提供网络直播个性化平台,可实现会议、重大活动、培训等内容的视频、图片或文字直播。满足全省乃至全国地区的大规模受众群体收听、收看的需求。需支持网站、客户端及移动端等多途径登录。10.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开展全天候(7*24小时)的全网舆情监测和快速预警。即对所监测到的舆情信息,分敏感程度,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和预警。监测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信息性质(客观报道、负面信息、评论观点等)、发布时间、发布平台、账号作者、标题、内容概要、链接、自媒体信息,根据平台属性提示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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