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普力机械加工厂年产包装机200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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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包装机200台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市兖州区普力机械加工厂(盖章)编制日期:2019年09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2、、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包装机200台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济宁市兖州区普力机械加工厂法人代表王钢峰联系人王钢峰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巨王林村(聚鑫源商贸城)联系电话15689798718传真邮编272100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巨王林村(聚鑫源商贸城)立

3、项审批部门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文号2019-370812-34-03-057687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467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2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济宁市兖州区普力机械加工厂投资30万元在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巨王林村(聚鑫源商贸城)建设年产包装机200台加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环境保护

4、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的规定,属于 “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的“其他”,应编制报告表。受济宁市兖州区普力机械加工厂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巨王林村(聚鑫源商贸城)。项目周边交通较便利,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本项目占

5、地面积1200m2,厂区内北侧为仓库,南侧为生产车间。厂区内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布置标准、利于产品及原料运输和符合安全生产的原则。(见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三、产品方案及规模项目年产200台秸秆打包机。表1-1 产品方案及规模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备注1秸秆打包机200台四、工程内容1、项目组成表1-2 项目组成一览表分类工程名称面积(m2)备注主体工程厂房10001层,钢结构公用工程供水系统厂区自备水井排水系统项目租赁的厂区已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供电系统市政供电线路接入,有配电室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废气切割、焊

6、接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噪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固废固体废物实现分类收集,一般固废暂存在固废区,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2、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表1-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品名数量单位1焊机8台2锯床1台3切割机1台备注:禁止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规定的以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设备。五、主要原料辅材料本项目产品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年消耗量见下表:表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用量

7、1钢材200吨2焊丝5吨六、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本项目供水设施依托租赁厂区内自备水井,其水质、水压、水量均能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定员15人,用水量按50L/人d计算,生活用水量为0.75m3/d,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年用水量为225m3。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的雨水管网,排出厂外。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 8m3/d(排污系数取80%),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18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制农肥。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图1-1 项目水平衡图(t/a)2、用电本项目年耗电量3万kWh,由兖州区兴隆庄街道供电电网接入,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

8、求。3、采暖与通风项目车间不设采暖设施,办公室冬季采暖采用空调;厂区车间内通风采用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其它本项目总投资30万元,职工定员15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八小时。八、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年产200台包装机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不需要新增土

9、地,且本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用地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综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土地利用政策。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巨王林村(聚鑫源商贸城),符合当地规划。3、环发201277号文符合性本项目为包装机生产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等过程中,不存在重

10、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4、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表1-7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情况分析原则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11、。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二)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有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符合(三)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

12、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

13、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符合(四)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五)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

14、目一律不批。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沤肥,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南水北调工程无影响。符合(六)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的其他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建设项目(三)石油化工行业的建设项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的建设项目(五)农药行业的建设项目(六)热电行业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要求5、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巨王林村(聚鑫源商贸城),属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一般保护区。按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中的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沤肥,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6、项目与(环环评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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