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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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法 任课教师:王剑文 办公室:7517 邮箱:wjw 第一章 国际商法总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述 商法的概念 business law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指出:商法传统上指与民 法并列,互为补充的部门法,即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人、 商业组织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 商事关系 商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商事关系是在商事交易中产生的 商事关系是一种财产关系 商行为 现代法律所称的商业,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主体所从事的一切 营利性的事业 除以买卖行为为特征的商业外,还包括制造业、加工业、农 林业、畜牧业、矿业、水电煤气业、建筑业、金融业、运输 业、仓储业、广告业、娱乐业、饮食业等 商事法律规范的

2、产生 古代商法 公元前15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赫梯法典有关于商品价 格管理的规定 古希腊时期,罗得法有关于海商的规定 罗马法后期的万民法中,有关于代理、冒险借贷、海运赔 偿的规定 近代商法 形成于欧洲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1115世纪间 1718世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法国、德国开始商 事立法 现代商法 19世纪开始,欧洲大陆国家开始大规模法典制定活动, 1807年法国商法典,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希腊 土耳其、意大利、埃及、德国、日本;英美 现代商法发展的趋势 单行化趋势 公法化趋势 国际化趋势 商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交易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交易简便迅速原则 交易安全原则 国际商法的概念与内

3、涵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调整国际商事交易主体 在其交易过程中所形 成的各类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legal norm) 的总称。 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商事交易活动( commercial transaction)中形成的各类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商事交易主体 (business organization) 国际商法由规范国际商事交易活动的国际条约、国际 商事交易习惯法规、主要国家的国内商事法律规范等 构成 国际商法的发展简史 发展轨迹:国际法-国内法-国际法 国际商法的产生 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 特点: 1、 跨国性 2、公平性 3、行业性 4、民间性 1

4、8-19世纪的国内法 国际商法的统一化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罗马统一私法协会、 国际商会、 国际 法协会 国际商法的渊源 国际条约或公约 国际法主体之间就国际商事交易等方面确定其相互权利与 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主体是国家或类似于国家的政治实体 是缔约主体双方或多方协商谈判的结果 书面形式,对缔约国或参加国具有普遍约束力 国际习惯法规则(国际商事惯例) 在国际商事交往过程中,由长期、反复的国际实践活动逐 步形成并为各国普遍承认和遵守的国际商事交易行为规范 经选择适用,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关于国际商事交易的国内法规范 国际商法的内容 关于国际商事交易主体的组织的法律规范 关于国际商事交易行为

5、的法律规范 关于国际商事交易主体权利保护的法律规范 对于国际商事交易及竞争行为进行干预的法律规范 关于国际商事救济的法律规范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契约自由,最主要的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交易原则 第二节 国际商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法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第三节 西方及中国法律体系

6、 大陆法系(罗马法系、 民法法系、 成文法 系) continental law system 概念 是继承罗马法的传统,依照法国民法典 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建立起来的各国法 律制度的总称。大陆法系以古代罗马法为历 史渊源,经过1216世纪罗马法在欧洲大陆 的复兴,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于19世纪形 成为一个影响世界广大地区的法系。 地区构成 西欧、拉丁美洲、非洲的一部分,近东的某些国家,美国 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英国的苏格兰,日 本,土耳其,中国台湾 结构 强调成文法 (written law) 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 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运用几个大的法律范畴把各种 法

7、律规则分门别类归纳在一起 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个部分 公法是指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关系到国家、社会整体的 法律,公法具有国家和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色彩,具有管理性和 干预性。主体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非平等关系 私法是指以维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关系到个人、个体的法律 。平等主体之间进行民事或者经济活动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大 多为任意性规范,而不是强制性规范。私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当事 人意思自治。 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 大陆法的法律渊源 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constitution 法典,主要的法律渊源 code 条例,由行政机关制定的成文法 regulation 习惯,对法律

8、的重要补充,某些法律必须借助于习惯才能 被理解 custom 判例,原则上不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相等的效力 case 法院只能在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框架范围内活动,判例 只是对成文法的解释 判例形成的规则不具有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相同的效 力 学理,不是法的渊源 大陆法的法院组织 普通法院 最高法院 上诉法院 第一审法院 专门法院 商事法院 亲属法院 劳动法院 行政法院 英美法系(普通法系、判例法系) common law system 概念 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特别是在英国普通法的基 础上发展起来的世界性的法律体系,是当代世界主要法系 之一,美国法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称为“英美法系”

9、 。 地区构成 英国(除苏格兰)、爱尔兰、美国(除路易斯安那州)、 加拿大(除魁北克省)、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 斯坦、马来西亚、新加坡、中国香港、冈比亚、尼日利亚 、加纳、肯尼亚、乌干达、赞比亚等。 英国 英国法将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common law 权利:interests rights;判决:decree judgment; 赔偿:compensation damages 管辖权不同 普通法法院主张对所有案件行使管辖权,试图调整全部 法律来源,而衡平法院所调整的主要是民商方面的私法 关系 英国的法院组织 高级法院 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House of Lords 上诉

10、法院 Court of Appeal 高等法院 High Court 王座庭 Queens Bench Division 海事法庭、商事法庭 大法官庭 Chancery Division 公司法庭、破产法庭 家事庭 Family Division 低级法院 王冠法院 Crown Court 治安法院 Magistrates Court(郡法院上诉案由上诉法院管辖、 治安法院上诉案由王冠法院和王座庭管辖) 郡法院 County Court 英国法的渊源 判例法,是英国法的主要渊源 case law 一个判决中所含有的法律原则或规则(不是判决本身) ,对其他法院甚至本院以后的判决具有一种作为先例的

11、 约束力或说服力(并不一定要遵守,视法官、法院的地 位等情况而定),是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由英国高等 法院的法官以对案例判决的形式确立和发展起来的重要 法律规则。“先例拘束力原则” rule of precedent 成文法,是对判例法的补充与修正 statute law 立法机构及议会制定的法律; 由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制定的条例 习惯,作用很小 美国法的结构 联邦法和州法 美国联邦宪法对联邦各州的立法权作了明确 的规定,各州的立法权是原则,联邦的立法 权是例外 联邦的法律高于州法 在民商立法方面,联邦的立法权范围主要包 括银行、工业、国际贸易、州际贸易、专利 权和税收等 美国的法院组织 联邦法

12、院 联邦最高法院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联邦上诉法院(巡回法院)the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 13 联邦地区法院 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94 州法院 州最高法院 states supreme court 州上诉法院 appellate court (some states dont have) 初审法院 trial court 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团制度 陪审制是指从一般市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 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 作出事实认定

13、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度。陪审制 度主要存在与美国、英国等为主的普通法国家及地区 。 美国联邦法院的陪审团制度由宪法第七修正案而来。 各州法院则由州宪法作相应规定。一般来说,比较重 要的案子才会使用陪审团 美国的陪审团分为两种,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 。 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由16-23人组成。大陪 审团的任务是决定:1.是否有理由相信某一特定的 犯罪事实;2.是否有理由相信嫌疑人即是作案人。 小陪审团人数较少,由6-12人组成,即我们通常 所说的陪审团。小陪审团的任务,在刑事案件中 决定某嫌犯是否有罪,在民事案件中决定是否赔 偿,及赔偿数目。 两大法系的区别 法律的主要渊源不同,从法律构成

14、来看,英美法系将 以遵循先例为原则的判例法作为主要法律渊源 法律结构不同,在立法上,大陆法系国家将法律划分 为公法和私法,采用法典化立法 法律推理方式不同,大陆法系法院判决采用演绎推理 形式,英美法系法院判决采用归纳法 诉讼制度不同,英美法系注重程序法,大陆法系注重 实体法 立法方式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仅有适用法律的 义务,无创设法律的权力。英美法系法官在司法实践 中可以创设和发展法律 中国法律的渊源 制定法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特别行政区法律 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判例 中国的法院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15、2006年10月,中国政府与泰国政府就相互之间 的钢材贸易关系达成了一个双边协议,以规范两 国之间的钢材贸易活动。 问:中泰之间所建立的这种贸易关系,是否由国 际商法来调整? 我国的陈律师在代理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的诉讼中,其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在庭审时提 出以下两项依据(1)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 一件类似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其作 出的判决与自己的观点一致;(2)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在一个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 理的司法解释中作出的规定,可以支持自己的观 点。 问:陈律师所提出的这两项依据是否都能被法院 所采纳? 第二章 独资企业法及合伙企业法 独资企业法 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 由一人单独出资兴办,企业财 产完全归投资人个人所有及经营管理,同时投 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独资企业的特征 由一名投资人单独出资设立 由投资人对企业享有完全的控制与支配权利 非法人型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 Sole trader The sole trader is one of the m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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