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图书馆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的理论思考——再与蒋永福先生商榷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116019166 上传时间:2019-11-15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520.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图书馆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的理论思考——再与蒋永福先生商榷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我国图书馆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的理论思考——再与蒋永福先生商榷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我国图书馆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的理论思考——再与蒋永福先生商榷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我国图书馆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的理论思考——再与蒋永福先生商榷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我国图书馆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的理论思考——再与蒋永福先生商榷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我国图书馆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的理论思考——再与蒋永福先生商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图书馆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的理论思考——再与蒋永福先生商榷(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o u rp e r s o n a lb e l i e f st oi n t e r f e r ew i t hf a i rr e p r e s e n t a t i o no ft h ea i m so fo u ri n s t i t u t i o n so r t h ep r o v i s i o no fa c c e s st ot h e i ri n f o r m a t i o nr e s o u r c e s W W es t r i v e f o re x c e l l e n c ei nt h e p r o f e s s i o n

2、b ym a i n t a i n i n ga n de n h a n c i n go u ro w n k n o w l e d g ea n ds k i l l s ,b ye n c o u r a g i n gt h ep r o f e s s i o n a ld e v e l o p m e n to fe o w o r k e r s ,a n d b yf o s t e r i n gt h ea s p i r a t i o n so fp o t e n t i a lm e m b e r so ft h ep r o f e s s i o n

3、( A d o p t e dJ u n e2 8 ,1 9 9 5 ,b yt h eA L AC o u n c i l ) 美国图书馆协会道德规范( 译文) I 通过有效和适用地组织信息资源,我们为所有的图书馆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平 等服务的政策;同等的获取信息的渠道。对所有的用户要求,提供准确、非个人偏见 的和礼貌的答复。 我们坚持知识自由的原则,反对所有检审图书馆资料的行为。 我们尊敬图书馆用户查询、获取、借阅、索取或传送信息,保护图书馆用户的隐私和 秘密权力。 我们承认并尊敬知识产权。 V 我们对同事的态度是:尊敬、平等和抱有诚心,致力于营造保护所有职工权利的工作 条件。 我们不

4、能为私利而有损图书馆用户、同事和我们受雇的单位。 我们明确分辨个人的信条和专业职责,不容许用我们个人的信仰干涉公正地表达各 团体的目的或提供进入其信息的渠道。 通过加强学习新知识和技能,鼓励同事的专业进修,和培养鼓励人们加入我们的专 业,来努力优化我们的专业。 ( 1 9 9 5 年6 月2 8 日通过,美国图书馆协会议会) 我国图书馆“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 问题的理论思考 再与蒋永福先生商榷 陈纪建( 福建省图书馆) 对蒋永福先生提出的“制度图书馆学”,笔者有不同看法,已撰文进行商榷 。现就“维护 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再与蒋先生商榷并希望获得图书馆界专家的指教。笔者认为,蒋 先生无

5、疑是图书馆界知识自由、制度创新的理论探索者之一。但是,由于在哲学观上存在缺 陷,他的理论研究主观随意性很强,因而在不同的文章中就出现了观点不一致的情况。所提出 的“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的论点与“制度图:书馆学”建构的缺陷一样,从方法论的角度 看,还缺乏用全面的、辩证的、联系的、动态的观点来看问题,而是用一种片面的、简单的、相对 静止的观点来看问题;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他对中国国情缺乏全面的准确的把握,没有认清事 物内部的本质规律,属于简单套用外国理论,企图从“本本”出发,用外国实践所抽象出来的理 13 6 论来指导具有中国特色的实际,因此就难以运用于实践。因为“公民知识权利”既是西方人权 理

6、论中的经济、文化权利的一部分,也是政治权利中思想、言论、出版自由的一部分,所牵涉的 问题既敏感又复杂。而人权理论又与“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的概念有机地联系在 一起,是西方文化中迥异于中华文化的精华,它决定了西方社会制度中具有自由、民主的特性。 中国的社会制度不同于西方的制度,它是由中国的传统文化所决定的,这种文化的人权观不同 于西方的人权观,缺乏平等的人权观念。由于两种文化存在着质的差异,在还没有对中国文化 作出创造性的改造之前,要全面嫁接西方的人权理论,就难以较好地融合、吸收。 因此,认清我国图书馆发展的历史局限与制约因素,在这种制约中,要找到一条能逐渐推 进图书馆界人权建设

7、的道路,与国家整体的人权建设相呼应,就成为当前图书馆学理论研究的 重大课题,也是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进步的突破日。这是一个必须具有高度的哲学思维的论 域,以笔者之浅陋,只能粗略地谈一些基本看法,并对蒋先生的论点进行剖析与批判。 1 “公民知识权利”与国际人权两公约 国际人权两公约,即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简称A 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 权利国际公约( 简称B 公约) 。在这两公约中,国际社会对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 民的自然权利以及政治权利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公民知识权利”和这两个公约中所阐释的权 利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我国政府已签署并正式加入了A 公约,这一公约保护的是

8、“积极自由”,也就是说公民要 求政府、社会为他做些什么。它对我国公民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保障,起了很大的促进作 用。比如在文化建设方面,由于政府加大了图书馆的投资建设力度,使公民信息需求的满足, 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由于官员法律意识淡薄,在图书馆的建设方面还 无所作为。从整体来说,还需要政府进一步积极作为,进行制度创新,比如依法治国,加大图书 馆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图书馆立法,明确图书馆管理权限,以及放手让馆员、读者参与图书馆 管理,形成向下负责的机制,让公民充分地享有经济、文化权利中的知识自由权利等等,由于传 统文化与各种社会条件的制约,目前还难以做到。这与B 公约也有

9、不可分割的联系。 B 公约我国已于1 9 9 8 年签署,目前尚未批准加入这一公约。B 公约保护的是公民的“消 极自由”,也就是说,公民不希望政府、社会对他做些什么,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由于我 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在国家管理方式的制度设计上与西方的管理理念存在着质的差异,因此,还 没有批准实施的条件。B 公约第1 9 条第2 款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 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 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1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0、口。其中言论、出版自由包含了思想上的自由 和接受知识信息的自由。可是在我国传统文化的观念中,图书馆的开办被认为是官方的恩赐, 也是对民众进行思想教化、控制的工具。因此,“统治者要在哪里建图书馆,要采取什么方法、 选择什么样的人来管理图书馆,利用图书馆对民众灌输什么,以达到什么目的,要买什么书,什 么书不能流通,完全是统治者的事,人民没有权利过问,他们对知识信息的接受与否自由选择 的余地也很小”。 4 1 我国现行的图书馆管理条例、规程中,还明显遗存着这种观念,官方对图书 馆的监管缺乏松紧结合的科学方法,也使图书馆官办的衙门意识严重。虽然在近年来,由于受 13 7 西方图书馆实践的影响,已普遍实

11、行开架阅览,但在书刊的选购、借阅以及网络信息的寻求方 面,考虑到中国的国情,还是有一定的限制,读者宜接参与管理图书馆的事例更是凤毛麟角。 因此,“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是一个复杂的理论工程,既是一个伦理学的问题,因 为公民的知识自由的权利获得了保障,能“使人自我实现,使人发展、实现自己潜能而成为可 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最完善的人”;【5o 也是一个政治学、法学的问题,不但需要政治体制的改 革创新,还需要建立法制社会,使法的权威得以树立,以限制权力的滥用,维护公民权利,实现 社会公平。可见,这个问题的提出,就已经涉及伦理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以及经济哲学、管 理哲学,具有民族文化变迁的深刻

12、内涵,它“涉及一个民族全面的生活方式,包括价值、规则、 体制和在一个既定社会中历代人赋予了头等重要的思维模式”,3 是一个牵涉广泛的有关我 国社会形态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复杂工程。当前图书馆界对此问题以及“图书馆精神”、“图 书馆制度”等问题的讨论,就是民族文化变迁给图书馆学理论提出的全新的重大的课题。其 中“图书馆精神”一般侧重于伦理道德,“公民知识权利”与“图书馆制度”则从伦理与法制、管 理体制等方面加以探讨,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多学科交集的论域。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图书 馆界的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属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中生 产关系与上层建筑方面的改造与变更。当生产

13、关系与上层建筑( 涉及意识形态与制度层面) 的某些方面阻碍生产力( 涉及科学与技术) 的发展,改革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就成为主要的问 题。、因此,图书馆界如果仅仅从技术层面探讨图书馆工作,显然就有很大的局限。因为科学技 术的应用遇到了观念层面与制度层面的障碍。 当前社会转型最根本的障碍是人权精神的缺乏,使法制社会难以确立,“当下的法治状 态,一言以蔽之,是有法律而无信仰。我们虽然有了可以与其他国家相媲美的宏大系统的法律 体系,但是人们心中的法律信念却细若游丝,导致这一现象出现l 挎原因是多方面的诸种原 因之外还有一更为根本的原因未得学界认真检讨,那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中作为民 主与法治之灵

14、魂的人权精神的先天性欠缺和不足”。“ 1 这是由于中国文化传统信奉暴力夺取 统治权,信奉所谓“打江山的坐江山”即“胜者通吃”的统治逻辑而形成的。在中国人的观念 中,打下江山被认为是凭借神力获得的,因此统治者本人也就成了神的化身“天子”,他凭 借着“神”以及“神”所赐的暴力余威,对国家拥有绝对的统治权,整个江山和国民都为以“朕” 为首的统治者所拥有,权力在钦定的伦理道德范围内,可以随意行使、支配的自由度很大。这 种权力不到统治不下去的时候,是不会有所节制的。虽然被统治者遭肆意凌辱,但他们却认为 这样的统治具有合法性,是“神”的意志而百般忍受。也只有到了活不下去的时候,他们才会 起来抗争,于是下一

15、轮的暴力夺取统治权又开始了。如此循环往复,形成国人的思维范式,形 成了不能“使人成其为人,使人成其有尊严的人”的社会环境,造成社会的积贫积弱。这样的 社会缺乏宽容,缺乏对己节制、对人关爱的民主精神、人权观念,人民也就难以拥有自由与尊 严。虽然我们现在肯定了具有普世价值的人权精神,全社会在极力实践民主与法治、提倡平等 和自由,但是,“人权精神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均现出了居无定所的状态”。川这需 要社会在和平、理性的环境中从整体上不断改革,发扬民主,提倡科学,发展经济,使中国传统 文化逐渐变迁,使人权精神得以广泛传播,深人人心,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最终使权力这 种人类必要的“恶”受到有

16、效制约,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得到创新,法制社会得以确立。 用以上观点来看问题,那就是要把图书馆界的“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权利”问题放在整个 国家的文化转型、价值观变迁、制度创新这个全方位的角度来考察。要“维护和保障公民知识 1 3 8 权利”,就必须创造基本的法治环境。第一,必须创造有法可依的条件。这需要批准加入B 公 约,落实宪法精神,制定新闻出版法,同时,还要制定图书馆法。第二,创造有法必依的环 境。在有了法规的基础上,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树:立法的权威,保证法制社会的建立与运行。 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环境。在价值观变迁、制度创新、法制社会的大环境还没有完 全形成的过程中,图书馆就难以从根本上“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知识权利”。因为,“维护”首先 是用法律来维护,“保障”必须是有法治环境作保障,实现这个目标,恐怕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 时期。而我们的一些学者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认识模糊,对我国图书馆法及其上位法都缺失 的情况没有清晰的认知,混淆了中西文化质的差异以及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看不到我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