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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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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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XXXXXXXX有限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方案一、方案目的: 此方案目的旨在使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更加的完善,并且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同时为员工在人生的紧要关头提供一定的保障,以保障性的福利制度让员工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发挥所能,更好服务于公司。 二、拟定思路: 通过参照天津市同行业的缴纳比例、基数以及管委会现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相应的缴纳比例。原则上既保证我司的福利制度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又最大限度的为员工提供方便,体现公司的人性化管理。 三、方案内容: 本方案旨在确定我公司公积金、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缴纳比例、基数、时间、步骤等内容。 (一)公积金缴纳

2、比例、基数 1、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为各自11%,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 2、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201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4508元/月,即2011年天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36元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天津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310元/月。(二)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基数 根据天津市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规定(统一标准),结合管委会实施的社保缴纳基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每人实际缴纳数额与实际工资直接挂钩,对于之前入职时未交社保的员工从此次立户完毕后的下个月进行补交。天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基数如下: 1、缴纳比例表 五险缴纳比例 险种个

3、人比例单位比例总比例1养老保险8%20%28%2医疗保险2%10%12%3失业保险1%2%3%4工伤保险0%1%1%5生育保险0%0.8%0.8%2、缴纳基数 缴纳基数低于养老基数按天津市2013年社会保险最低标2210元进行缴纳;高于最低基数但不超过最高限额11331元的,按实际工资额进行缴纳;若实际工资已超过养老、医疗等最高限额11331元则以最高限额基数进行缴纳。3.医疗工伤综合保险,是针对农业户口职工的一种保险,职工只担负8%的养老,单位担负22%。这种保险到今年7月份废除。(三)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步骤 1、在社保、公积金完全立户完成后,逐步对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部分特别优秀的业务骨干

4、分批予以缴纳,以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提升团队整体荣誉感,促进团队建设以及企业文化建设。 2、对其他员工(主要为一线员工)实行自愿原则,缴纳社保、公积金(个人部门)从个人工资中全部扣除,代扣代缴。对于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如:员工本人已缴够社保所需缴纳年限或员工年龄已超出购买规定,或员工另有其他方式正在缴纳中)的员工公司需与其签订社保弃缴免责证明,既最大限度给予员工人性化管理,又可避免不必要的劳务纠纷。 (四)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 1、缴纳时间 社保缴纳时间为每月26号到次月8号办理单位结算。 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每月25日之前。3、公司每月缴纳社保的具体时间根据天津市社会保障局

5、规定时间进行缴纳。(五) 新入职员工缴纳时间方案:方案一:为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的损失,从员工入职开始进行缴纳,(主要避免意外的工伤纠纷)方案二:所有需缴纳社保的员工均需在我司服务满2个月,(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避免账务的烦乱以及降低社保增减的频繁度,)。 建议: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建议以方案二的缴纳时间为准,可在员工手册或劳动合同或其它相关协议中约定对于新入职员工缴纳社保的时间,约定试用期过后进行补缴。(六)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方案:方案一:农业户口的职工缴纳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医疗工伤个人不担负,单位担负2%;养老个人担负8%,单位担负20%(但这政策截止2013年7月1号,有可能暂停办理)

6、方案二:全体职工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不同意缴纳的职工,可以把单位承担的部分补发在工资里。(五)对工资在2000元与3000元工资,做表给与分析如下:1.保险基数按基本工资算(不够保险缴费基数的,按最低基数2210算)姓名基本工资个人承担保险11%个人承担公积金11%实付工资单位承担保险33.8%单位承担公积金11%工资总额XXX2000243.1243.11513.8746.98243.12990.08XXX30003303302340101433043442.保险基数按社保最低基数算:姓名基本工资个人承担保险11%个人承担公积金11%实付工资单位承担保险33.8%单位承担公积金11%工资总额X

7、XX2000243.1243.11513.8746.98243.12990.08XXX3000243.1243.12513.8746.98243.13990.08附件:1、社保和公积金开户的相关手续;2、职工流动,社保和公积金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3、关于公布2012年天津市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4、社保、公积金缴纳费用预测表附件一(1)社保开户流程登记程序: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登记时您需提供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

8、证原件及复印件; 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程序: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几类人员缴费说明: 用人单位录用本市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录用人员办理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申报缴费后,通知职工去办理社会保障卡。 用人单位录用本市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由原单位携带转出职工的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转出社保分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现用人单位携带转出社保分中心审核完毕的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增员审批材料,到转入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缴费手续。 办理时间: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时间为每个工作日。参保单位办理人员

9、增加或减少的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8日。附件一(2)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一、新设立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月应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应缴存额,是以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的。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在录用或调入年度内遇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有关部门

10、及本市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按基本生活费计算。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适时公布。目前,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单位及职工各11;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五、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须要携带资料: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登记表(简称缴存(调整)登记表)一式二份。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简称汇缴清册)一式二份。 3、国家质量技

11、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二份。 4、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份。国家机关报送市人民政府或区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报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企业单位(包括外国及港、澳、台企业)报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报送外地驻天津办事处登记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报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本市职工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基本生活费计算的,还需提供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一份。 六、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

12、第一步 单位到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简称“管理部”)领取空白的缴存(调整)登记表和汇缴清册。 第二步 单位经办人填写缴存(调整)登记表和汇缴清册。 第三步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所在区县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管理部出具受理凭证。 第四步 管理部和受托银行为新设立单位及其职工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单位经办人持受理凭证到管理部领取开户后的登记资料。 第五步 受托银行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制作完毕后,单位经办人到受托银行领取。 附件二(1)2012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2012-06-19 15:10:29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提要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

13、政府批准,2012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1%,缴存基数例行调整。企业前两年连续亏损,且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10年、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分别为1720元、1934元),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新华网天津频道月日电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2012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1%,缴存基数例行调整。 缴存基数例行调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天津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310

14、元),不得超过天津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4508元)。 缴存比例继续保持11%不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 亏损企业可申请降低比例和缓缴。企业前两年连续亏损,且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10年、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分别为2579元、2902元),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企业前两年连续亏损,且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10年、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分别为1720元、1934元),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照规定或批准的缴存比例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2012年度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自6月19日开始办理。单位缴存201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到开立账户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年度信息核对和缴存额调整手续,缴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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