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机械设备(吸尘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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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元县公路管理局购置2019年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机械设备(吸尘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47页庆元县公路管理局购置2019年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机械设备(吸尘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ZWQY(2019)-002 号采购单位:庆元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9年6月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3第二章 前 附 表6第三章 磋商须知8第四章 合同条款17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4第六章 附件26第七章 评定办法及标准37代理机构: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5355397727 传真:0578-6222089 第一章 采购公告根据中

2、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庆元县公路管理局购置2019年应急抢险保障机械设备(吸尘车)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ZJZWQY(2019)-002 号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设备要求1庆元县公路管理局购置2019年应急抢险保障机械设备(吸尘车)采购项目1辆75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3、七条规定。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5. 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必需是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开标

4、后由磋商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七、磋商文件:1. 发售时间: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2.报名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4. 磋商文件售价(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费,需要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恕不退还。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人应于2019年 6 月18 日上午09:00前将响应文件

5、密封递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文件处理)。九、磋商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19年 6 月18 日上午09:00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磋商会议,响应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响应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未能按要求提交证件的视为不合格响应人,将拒绝其进入磋商程序)。十、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试运行正常后进行验收,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需符合技

6、术参数且通过质检。十一、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账号登入项目采购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省级及外省市供应商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注

7、册,省内其他地区供应商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十二、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林敏 联系电话:15355397727 传真:0578-6222089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86号2、采购人名称:庆元县教育局 联系人:杨英联系电话:0578-6123520 地址:庆元县城南路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胡守贤 监督投诉电话:0578-6221551 传真:0578-6221551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 6月 3日第二章 前 附 表序号内 容 及 要 求1项目

8、名称:庆元县公路管理局购置2019年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机械设备(吸尘车)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公路应急保障机械设备(吸尘车)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11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4响应文件组成:资信技术、商务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壹正肆副分别密封包装。5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6 月18 日9:00,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8室)。6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 6 月18 日

9、9:00 ,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8室)。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由磋商小组按有关规定审查。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评分细则。9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告于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10交货方式:由成交人运送货物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1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必须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工作。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格式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 磋商

10、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庆元县公路管理局购置2019年公路应急抢险保障机械设备(吸尘车)采购项目的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2“买方”系指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卖方”系指成交供应商。2.3“货物”系指供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需向买方提供的物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相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3.资金到位情况3.1采购人已获取本项目的采购资金。4.合格的供应商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4.2.

11、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4.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5. 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必需是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5.质量要求5.1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二年。6.投标费

12、用6.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等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二章 前附表第三章 磋商须知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 附件第七章 评定办法及标准(评分细则)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竞磋商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7.3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

13、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2019年6月8日日11:00前向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适当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请各供应商务必关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逾期视作对磋商文件理解,不得再提出质疑。7.4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任何质疑事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单独提出,不得以组团形式提出质疑,任何以组团形式提出的质疑或电话质疑均不予受理。7.5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磋商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程序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否则不予受理。7.6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上述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对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的供应商,应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7对采购过程、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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