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教案2015教材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5980773 上传时间:2019-11-15 格式:PPT 页数:567 大小: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商法教案2015教材_第1页
第1页 / 共567页
国际商法教案2015教材_第2页
第2页 / 共567页
国际商法教案2015教材_第3页
第3页 / 共567页
国际商法教案2015教材_第4页
第4页 / 共567页
国际商法教案2015教材_第5页
第5页 / 共5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商法教案2015教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商法教案2015教材(56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 国 际 商 法 2 课程简介 w 国际经贸专业的 必修课与核心课 ? 3 国际商法课程体系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三章 代理法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六章 产品责任法 第七章 国际结算法 第八章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 国际商法概述 主体法 行为法 4 第一章 绪 论 教学目的 教学内容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思考题目 课时安排 5 w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 念;掌握两大法系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为以后各章的学习奠定基础。 6 w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第二节 世界两大法系 7 w 本章重点 1、国际商法的概念 2、国际

2、商法的渊源 3、两大法系比较 8 w 本章难点 国际商法的渊源 9 w 思考题目 1、如何理解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 2、简述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3、如何理解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0 w 课时安排 4课时 11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12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是 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概念分析 1.国际商法中“国际”的含义 2.国际商法中“商”的含义 3.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 4.国际商法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3 1. 国际商法中“国际”的含义 国

3、 际 商 法 国与国间 (International) 跨越国界 (Transnational ) 政治意义 地理意义 案例:湖广铁路债券案 国家不是国际商法中的主体 14 2. 国际商法中“商”的含义 w 国际商法中的“商”,侧重点不在于商的 方式,而是看是否具有商的目的,即是 否以营利为目的。 15 3. 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商法调整的是国际商事关系,具体包 括: (1)商事组织关系 (2)商事交易关系 16 4. 国际商法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w 国际商法与商法 国际商法 商法 w 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 国际商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 国内法 私 法 公法 17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 古

4、罗马时期出现了商法规范 (萌芽) 11世纪威尼斯商人习惯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 16世纪成为国内法一部分(丧失国际性) 二战后统一的国际商法形成(蓬勃发展) 国际商法历史发展简图 18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 2、国际惯例 3、国内立法 4、国内判例 19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国际商法的渊源 国际法规范国内法规范 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制 定 法判 例 法 20 1、国际条约 (概念) 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 法主体依据国际法确定其相互之间 权利义务的一致的意思表示。 * 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政府间 国际组织、民族解放组织. * 影响较大的有:1980年联合国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

5、约 21 2、国际惯例 (概念) 即在长期国际商事交往中,反复运 用而逐步确立的行为规范。 *影响较大的有: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7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22 3、国内立法 * 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 法国-1673年-路商 1681年-海商 1807年 共4编,648条 性质 商行为法,即实施商行为者不论是不是商人,都适 用商法 内容 1.通则 2.海商 3.破产 4.商业裁判权 23 4、国内判例 w 判例法,即由法官的判决形成的法律规则。 w 英国判决由理由和事实两部分组成,只有理 由部分可以构成先例。 w 英国的法院组织、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w 美国的法院组织、美

6、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24 * 英国的法院组织 (一)高等法院 1.高级法院 王座法庭商事法庭 海事法庭 枢密大臣法庭公司法庭 破产法庭 亲属法庭 2.王冠法院 3.上诉法院 上议院上诉委员会 (二)低等法院 1.治安法院 2.郡法院 25 * 英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对全国 各级审判机关都有约束力。 2、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 的先例,而且对其本身也有约束力。 3、高级法院每个的判决对一切低级法院有约束 力,对其他各庭及王冠法院有说服力。 *只有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和上议院的判决可以 构成先例。 26 * 美国的法院组织 (一)联邦法院最高法

7、院 : 设在华盛顿。由首席法官一人, 法官八人组成 ,有违宪监督权。 联邦上诉法院 : 共13所,是第二审法院。由三名法官 审理案件 联邦地区法院 : 共94所,分设在各州境内。实行独任制 (二) 1.州法院第一审法院 (1)有限管辖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和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 (2)普通管辖法院:审理涉及州法的一般民、刑事案件 2.州的上诉法院 3.州的最高法院 美国法院的管辖权美国法院的管辖权 27 * 美国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1、在州法方面,州的下级法院须受其上级法院 判决的约束,特别是受州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2、在联邦法方面,须受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特 别是受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 3

8、、联邦法院在审理涉及联邦法的案件时,须受其 上级联邦法院判决的约束;而在审理涉及州法 的案件时,则须受相应的州法院判决的约束, 但以不违反联邦法为原则。 4、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他们以前确立的先例 的约束。 28 *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管辖权 联邦法院仅在宪法和国会法律授予审判权的范 围内才有管辖权。确定联邦法院管辖权的依据 (1)诉讼的性质:凡涉及联邦宪法和条约的案件 (2)当事人的状况:凡涉及属于两个州的当事人 之间的案件且诉讼标的在一万元以上者。联 邦法院有管辖权。 29 第二节 世界两大法系 一、法系 二、西方两大法系 三、两大法系的区别 30 一、法系 w 法系(Law Family

9、),即比较法学家按照 历史传统和形式特征对世界各国法律所 作出的分类。 w 注意: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别 31 二、西方两大法系 1、 大陆法系。 即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法和德国 法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逐步形 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2、 英美法系。 即以中世纪英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 和美国法为代表,融合相关法律因素 逐步形成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32 三、两大法系的区别 类 别 项 目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法律渊源成文法判例法 立法途径立法机关制定法官造法 推理方式归纳推理演绎推理 法律分类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诉讼制度纠问制与合议制对抗制与陪审制 33 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 w 两大法系相互

10、取长补短,但不可能彻底 融合 34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教学目的 教学内容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思考题目 课时安排 35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国际商事组 织的三种主要形式及规范商事组织的重 要性;了解合伙的法律特征、合伙的成 立、合伙的内外部关系、合伙的解散和 清算等;重点掌握公司的设立、组织、 经营等有关知识。 36 本章重点 1、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2、合伙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3、公司的设立、资本与组织机构 37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三节 公司法 38 本章难点 个人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39 思考题目 1.简

11、述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2.论公司的设立 40 课时安排 8课时 41 第一节 概述 一、商事组织的概念 二、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42 一、商事组织的概念 (一)商事组织的概念 (二)商事组织的基本特征 43 (一)商事组织的概念 商事组织(商事企业):以自己的名义 从事营利性的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组 织。 44 (二)商事组织的基本特征 w1独立性 w2营利性 w3规模性 w4组织性 45 二、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公司 合 伙 独 资 企 业 数量最少,作用最大 数量最多,作用最小 46 案例案例:投资人对企业债务如何承担责任? 王某从自己拥有的180万元资产中拿出100万元开办 了一家

12、个人独资企业,若该企业经营失败而未获收益 ,并且欠下150万元的债务,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 企业的100万元财产显然不足以清偿其150万元的债务 ,那么,对其不能清偿的50万元企业债务,王某应从 其另外80万元个人财产中再拿出50万元用来偿还。投 资人的这种责任,即为无限责任。另外,无限责任还 表现在,即便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对未能清偿的企业 债务仍有依法继续偿还的责任。 47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关系 个体工商户,是指由个人或者家庭投资并经营,可请12个帮手、带 不超过5个学徒,且由投资人承担经营风险的小型经营实体。个人独资 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共同点在于均属商事个体;区别在于其

13、法定规模 各有不同(雇工8人以上和8人以下)。 私营企业,是按所有制形式划分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 业与私营企业是从属关系:个人独资企业是私营企业的一种形式,但 私营企业并不仅仅限于个人独资企业,还包括个人合伙企业、私营有 限责任公司等。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 有何区别? 48 我国的商事组织法 商事组织法 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公 司 法 法律类型 经济类型 内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港澳台资企业法 49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三、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四、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50 一、合伙企业

14、的概念及特征 (一)合伙的概念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51 (一)合伙的概念 w 含义 合伙(Partnership),是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 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契约性企业 。 w 种类 52 种类 w (1)依合伙的性质及所适用的法律的不同,分为民事 合伙和商事合伙。这种分类存在于实行民商分立体例的大 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日本等。 w (2)依合伙的组织形态的不同,分为契约型合伙与组 织型合伙。契约型合伙仅仅表现为合伙人之间的一种关系 ,不构成组织体,合伙人各自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或经 营,因而不能取得法律主体资格;组织型合伙则有合伙人 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体,合

15、伙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从 事活动或经营,故可取得商事主体资格。我国的合伙适用 这种分类。 w (3)依合伙人的身份的不同,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 伙和混合合伙。按此分类,我国目前不存在混合合伙。 w (4)依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所负责任的不同,分为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53 (二)合伙企业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w 1合伙建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之上 w 2合伙强调的是“人的组合” w 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w 4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 注意:合伙协议与买卖、租赁协议的区别 54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二)设立程序 55 (一)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

16、法承担无 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56 (二)设立程序 w 英美法系:一般不要求登记,但必须要有 合法的目的 w 大陆法系:必须登记 57 我国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1、提出设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 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合伙企业所在地的 登记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一般应提交下列文件:(1)全体合伙人签署 的设立合伙企业的申请书;(2)合伙协议;(3)合 伙人身份证明;(4)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 2、核准登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 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合伙企业以营 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 58 小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