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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违现象的类型、特点及主观因素 在易发事故心理状态作用下,人的不安全行为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三违现象”。 违章指挥: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明知不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条件,仍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违章作业: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作业,冒险蛮干; 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时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冒险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一、“三违”现象的类型及特点: 通过对“三违”发生的成因和性质分析,可以大致将其分为以下六种类型。(一)盲目性“三违”:认为从事施工作业只是很简单的体力劳动,因此认为学不学安全知识无所谓;(二)无知性“三违”:由于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较低,违章了还根本不知道错
2、在哪里;(三)习惯性“三违”:不能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随意省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尝到甜头后长期违章;(四)管理性“三违”:重生产安排轻隐患整改,重制度制定轻现场落实。在明知不具备安全条件,仍指挥职工强行作业;(五)放任性“三违”: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管理粗放,对轻微“三违”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职工的错误思想;(六)工序性“三违”:在作业中不按照规程施工,工程质量差,安全设施不齐全,给后续工作留下了安全隐患。 二、“三违”现象发生的主观因素 自负心理:自认为自己控制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违章不会出事。 麻痹心理: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不自觉地松懈下来,把规程措施抛至脑后。 习惯心理:由于工作内容和形式单一,凭经验靠,惯性作业,不去想是否违规,是否符合措施要求。 马虎心理:粗枝大叶,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应付了事,结果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 蛮干心理:不顾作业场所有没有安全隐患,发现了隐患也不处理,野蛮操作,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厌倦心理:工作热情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工作完全处于应付状态。 唯心心理: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错误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