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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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162020年)为进一步推进高水平领军型大学的建设需要,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吸引国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拟引进人员必须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治学严谨,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科研工具。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第二条 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岗位需求,本着对拟引进人才身份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优先引进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紧缺专业急需的人才。 第三条 对拟引进的人员,必须坚持标准,深入考察,严格考核,确保质量。第

2、二章 条件和待遇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的层次1.领军人才; 2.杰出人才;3.学术学科带头人;4.新锐学者。第五条 领军人才一、 入选条件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二、人才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1.一次性购房补贴100万元(含安家费); 2.专项科研经费500万元(5年,每年10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3.科研平台建设费1000万元(5年,每年200万元),根据经评审的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 4.首聘期年薪120

3、万元。第六条 杰出人才一、入选条件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 “”获得者;2.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二、人才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1. 购房补贴(含安家费)80万元,在贵阳市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0%的购房补贴(含安家费),剩余50%在8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未购买住房的在8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购房补贴(含安家费);2.专项科研经费300万元(5年,每年6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3.科研平台建设费500万元(5年,

4、每年100万元),根据经评审的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4. 首聘期年薪100万元。第七条 学术学科带头人一、入选条件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青年”获得者;2.“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6.国家“五个一”工程项目主持者;7.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8.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二、人才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1. 购房补贴(含安家费)50万元,在贵阳市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

5、0%的购房补贴(含安家费),剩余50%在8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未购买住房的在8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购房补贴(含安家费); 2. 专项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150万元(5年,每年3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100万元(5年,每年2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3.科研平台建设费250万元(5年,每年50万元),根据经评审的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4.首聘期年薪50万元。第八条 新锐学者一、 入选条件: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

6、学)一等奖获得者;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4.主持或完成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的二级子课题以上(含二级子课题)负责人; 5.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6.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获得者。二、人才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约定。1.一次性购房补贴(含安家费)20万元; 2. 专项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5年,每年2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50万元(5年

7、,每年1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3.首聘期年薪30万。第九条 优秀博士一、 入选条件:紧缺、急需专业(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二、人才待遇1.一次性购房补贴(含安家费)15万元;2.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工资待遇。第三章 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第十条 制订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学科和专业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的需要及岗位设置等为依据,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每年3月前报学校人事处汇总。由人事处报学校审定。第十一条 发布招聘信息第十二条 学术考察用人单位接到应聘材料后,组织专家遴选应聘人员,并及时进行面试考察,就引进的相关问题具体

8、洽谈。引进人员需公开进行学术报告及课堂试讲,经用人单位专家面试、党政联席会同意引进后,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第十三条 学校审议经用人单位考核,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复审相关材料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第十四条 办理聘用手续经学校审议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四章 附则第十五条首聘期为5年,工作服务期8年,首聘期满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再行商议续聘及相关待遇。第十六条 办法所列的相关人才待遇均含贵州省财政补贴,其他津补贴按贵州省规定发放。第十七条 其他特殊高端人才和非全职工作人才的引进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商议。第十八条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人才条件,一次性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按各自的条件分别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进人员。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颁发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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