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附件高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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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资料:_电缆附件高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0 页电缆附件高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为了高效安全的进行高压试验工作,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高压试验安全规程如下:一、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熟悉试验规范并应遵守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熟悉所使用试验设备、仪器的性能。二、公司所有产品的试验项目均由品管部试验人员进行,外部门人员不得操作试验设备和进行试验。三、高压试验人员必须掌握试验设备的性能参数、操作步骤、注意事项,没有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四、试验前严格检查应用的劳保用品绝缘性能是否可靠,与工作电压是否适应,严禁使用破裂

2、的绝缘用品,工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五、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试验设备、仪器仪表、试验接线等是否完好,接地线是否正确。六、试验充有压力的试品时,应事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不影响试验性能的情况下,承压件应有保护措施。七、高压试验室大门必须保持常闭状态,非试验人员不得入内,非试验人员如要进入试验区必须先经过试验人员的允许后才能进入。八、高压试验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要有专人负责,工作前要讲清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明确各人的分工,统一指挥试验工作的开始与结束。九、高压试验前要确认接地棒已经去掉,试验人员退到安全区,非试验人员退到试验区外,再确认试验区内无人、设备是否正常。十、试验时,一人操作加

3、压并监视现场,一人监测仪器并记录。十一、试验中接线要结实牢固,高压部位与周围低电地电位物体要有足够的距离,周围金属物体应接地。电容类物品两极间应短路。十二、在加压试验前,全体工作人员应按分配的专责,转移到安全地带。工作负责人应或重新检查高压试验线,确认试验用接地线确实接好,试验接线正确无误,升压调压器在零位,电压表刻度位置正确,被试验回路上确已无人工作后,才能进行加压。十三、试验后,必须先用接地棒对试品进行充分放电。十四、送电和断电后试验人员之间通过标准用语进行联络确认。十五、严禁带电检查试验线路和改变接线,试验时在未验明和确认试品、试验线路等是否带电前一律视为带电,严禁用手触摸。十六、拆除或

4、改装试验接线时,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放电、验电,挂接地线后,再撤电源线,然后才可撤下接地线。十七、掌握紧急救护法,特别学会触电急救。十八、试验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接地棒地线并确认是否可靠接触。第 3 页 共 10 页电网公司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用电安全导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是指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农村用电安全防护能力,指导和督促农村用电客户规范受电设施的配置、建设和运维,普及农村用电安全知识等工作。

5、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开展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国网农电工作部是公司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制定公司系统加强和规范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方面的标准、规章制度等。(二)协调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保障的指导意见。(三)督导和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基层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情况。(四)组织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促进提高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设施防护水平。(五)汇总、分析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6、,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要明确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公司关于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落实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保障的指导意见,结合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农村配电设施大修技改、农网专项建设,审核、批复所属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提高农村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水平。(三)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宣传教育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四)检

7、查和考评所属地市及县供电企业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情况。(五)汇总、分析农村用电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六)上报所属单位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经验作法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第六条地市供电企业要明确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公司总部、省公司关于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要求,制定本单位农村用电安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执行上级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意见和计划,汇总、上报县供电企业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情况,并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落实。(三)结合农村电网建设

8、改造、农村配电设施大修技改、农网专项建设,提升农村配电设施安全防护水平。(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汇总、分析、上报农村用电的触电事件,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五)督促、检查、考评所属县供电企业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六)负责城市郊区的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第七条县供电企业是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农村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电力技术规程,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对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部署,制定本企业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二)制定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并上报审批,按照批复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三)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建

9、立健全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有关基础资料。(四)提供用电安全咨询服务,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用电安全常识。(五)结合农村用电特点及季节特点,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检查。(六)告知用电客户整改用电安全隐患。必要时,促请政府有关部门督导落实。(七)分析、总结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工作。(八)及时应对或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农村用电所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事故,并按相关程序及时上报。第三章农村用电安全检查第八条市、县供电企业每年应根据农事、季节性用电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特点,制定农村用电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九条检查农村配电设施安全

10、防护能力(一)检查农村配电设施防护区内是否存在违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防护区内自建房等。(二)检查线路交叉跨越、配电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三)检查各种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是否齐全、规范。(四)其它影响农村配电设施防护能力的内容。第十条检查农村用电设施防护能力(一)在政府主导和用电客户配合下,检查农村居民用电客户、农村集体产权电力设施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农村临时用电装置是否完好。(二)检查农村居民用电客户、农村集体产权电力设施、农村临时用电装置发现的问题,要书面通知用电客户整改,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三)对私拉乱接、挂钩用电、擅自接电等危及安全的违规、违法用电行为依职权进行查

11、纠。第四章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农村临时用电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配电箱或装接箱。配电箱或装接箱内配置的电器应具备保证用电安全的基本功能,包括漏电保护、短路及过载等保护功能。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受理农村临时用电申请,接电前,供电企业应向相关用电客户以书面形式明确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配电箱或装接箱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做好临时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第五章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管理第十三条农村公用配变台区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坚持应装必装原则,加强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努力实现农村公用配变台区总、分保护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三个百分之百目标,扎实推进各级保护的

12、安装和运行维护管理。第十四条县供电企业应建立农村公用配变台区的总保护、中级保护(分支保护)设备台账,定期检查测试并留存记录。每年统计运行和使用情况,并报地(市)公司。第十五条县供电企业应跟踪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质量及运行情况,每三年抽取同批次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可依托有资质的电力科研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逐级上报检验情况。第十六条对短时间内多次跳闸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查明故障或跳闸原因,排查和治理泄漏电流偏大的台区,严禁随意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退出运行。对发现故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立即安排处理。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

13、促请县、乡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大力推广户用漏电保护器和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使用,并指导用电客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管理。第十八条在用电客户配合下,对户用漏电保护器和末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应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告知用电客户整改。第十九条每年统计、分析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使用情况,并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公司备案。第六章农村用电安全宣传第二十条市、县供电企业应构建农村用电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制定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市、县供电企业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多形式地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应重点提高农村群众的用电安全意识,普及用电安全常识,提高安全用电防护能力。第七章检查与考评第二十二条公司系统内各有关单位要逐级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价。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农村用电安全工作年度考评结果进行通报。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网农电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第 9 页 共 10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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