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的林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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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洋政府时期的林业发展 申 成 玉 ? ? 北洋时期中国的林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尽管人们很 难把这种发展与北洋军阀政府的统治联系起来。客观 地说, 我们不能因为北洋军阀的统治问题而否认这一时 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也不能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粉饰 军阀的统治, 关键要探求发展背后的原因。北洋时期的 林业发展表现在多个方面, 以往学界对此有所论及, 但 都是泛泛而谈, 多属通史性概述, 因此, 仍有必要作进一 步的探讨。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对北洋时期的 林业发展进行概述和分析, 以期获得更加全面深入的理 解和把握。 一? 北洋政府时期林业的发展 1. 林业机构的设立和完善 南京临时政府时林业

2、由实业部农务司分管, 迁都北 京后, 实业部分为农林、 工商两部, 林业由农林部山林司 主管。1913 年 10 月, 农林、 工商两部合并为农商部, 设 农林、 工商、 渔牧 3 司和矿务局, 林业由农林司主管( 熊大 桐等:?中国近代林业史 , 中国林业出版社 1989 年版, 第 137 页)。1913 年 12 月, 在森林资源丰富的东三省设立林务 局, 隶属于农商部, 主管国有森林的调查、 管理、 经营发 放事项(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 第 3 辑) 农商( 一) ,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1 年版, 第 416 页)。1916 年, 因林务渐繁, 农商部

3、设置林务处, 掌管全国森林事 务。其主要职能为: 开荒植林, 保护并利用公有林, 奖励 私人植林, 培养造林人才(?中国近代林业史 , 第 137 页)。 该处设督办 1 人, 由农商部次长兼任; 设会办 2 人, 掌握 具体业务, 遴选确有林科学识和经验的人充任, 另设技 术人员、 事务人员各若干名, 同时在农商部设林务研究 所, 从事林务研究。据不完全统计, 1915 年全国有林业 工作人员 100 多人。 为便于管理, 在地方上设有林业直属机构。1912 年 12 月, 在吉林设立林务总局, 其下设沈阳、 哈尔滨两个林 务分局, 主要办理东三省国有森林发放事宜。1917 年, 林务总局撤

4、销。1918 年, 设立由农商部直辖的吉林、 黑 龙江两个森林局, 管理林务。1916 年, 根据各省行政区 域, 划作林区, 各设林务专员 1 人(?中国近代林业史 , 第 138 页)。有的省设立林务专员办事处或大林区署, 有的 省则设立森林局, 以! 发明林学, 保商兴利为宗旨, 配备 一定人数的技术员、 事务员、 司事、 助理事务等工作人 员。 北洋政府时期出现了一些我国近代以来最早的林 业专门机构和管理职务, 如山林司、 林务总局、 林务处、 林务研究所、 林务专员办事处、 林务专员等。这些机构, 虽然在当时人员很少, 但为中国林业的发展和现代化奠 定了行政、 科研与管理的基础。专职

5、林业管理机构的设 置, 在晚清仅停留于设想阶段, 北洋时期不仅成为现实, 而且不断完备, 可以说是一大进步。 2. 一系列森林法规的颁布 北洋政府时期制定和颁布了包括?森林法 在内的 一系列森林法规, 内容多达十几项, 涉及森林管理、 林业 行政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的权责、 林业技术组织及激励机 制等诸方面。森林管理类有?森林法 、 ?森林法施行细 则 、 ?森林条例 等, 林业机构设置类有?农商部林务处 暂行章程 、 ?林务专员规则 、 ?林务研究所章程 、 ?东三 省林务局暂行规程 等; 民间社团类有?林业公会规则 、 ?林业公会组织办法 等。此外还有关于技术组织的法 规如?林艺试验场规程 ,

6、 具有劝导职能的法规如?造林 奖励条例 等。其中?森林法 共 6 章 32 条, 虽然内容很 不完善, 但它是中国第一部森林法,! 是中国林业法规的 嚆矢(?中国近代林业史 , 第 99 页)。与?森林法 相比, ?森林条例 内容更加完备, 对国有林的管理、 保安林的 编入及解除的规定更加完善, 而且对国有、 私有林的监 督更具强制性。如保安林! 非经该地方官准许后不得樵 采并禁止引火物入林, 提出在! 水源山地, 实行造林, 严 禁滥伐, 严禁水源地开垦( 陈嵘:?中国森林史料 , 南京中华 农学会 1951 年编, 第 66 页)。此外, 还规定公有、 私有林所 有者组织林业协社, 共同营

7、林, 并明确责任分担及利益 分配。对土地的使用及收用、 森林警察的权责、 奖励、 荒 山地的承领、 罚责, 都有更明确的规定(?中华民国史档案 资料汇编 ( 第 3 辑) 农商( 一) , 第 428 页)。这些法令无疑有 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这一时期各省根据当地情况也曾制定林业法规, 如 ?直隶劝办森林简明章程 、 ?云南省森林章程 、 ?山西省 保护森林简章 、 ?吉林省国有林临时规则 和?广东省暂 行森林法草案 等, 这些地方性森林法规在中国尚属首 次, 乃开创性之举。正如时人所言: ! 前清林政素未讲 #128# 求。一切管理办法, 直行放任主义, 各省皆然, 惟滇尤 甚。实业司有见于

8、此, 特于森林一项, 格外注重。扩充 旧有木植局, 整顿种植局, 创办省会农事试验场。 ( 实业 司编:?云南省实业之规划 , 见?民国经世文编# 实业辑 , 台北 文海出版社影印 1969 年版, 第 5219 页)北洋时期颁行的一 系列森林法规, 为生态环境的保护、 森林资源的合理开 发利用营造了法制环境, 同时法规的强制性、 产权的界 定以及造林奖励导向, 激励了人民的造林积极性。 3. 林业教育和科研的发展 加强林业科学研究、 推进林业发展, 高等林业院校 是重要载体, 也是重要的助推器。近代中国的林业教育 事业始于 1908 年山西省农工总局所属农林学堂开设的 林科。其后, 四川成都

9、、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等地也相继 设立农林学堂。民国时期, 倡导设置高等林业院校、 主 张发展林业教育以振兴林业成为潮流, 林业教育进一步 有所发展。时人呼吁: 要! 彻底改造全国森林教育, 俾有 独立之系统, 视全国林业之环境, 分区设立林科大学或 大学林学院, 提高师资, 充实设备 并树立森林教育 之中心( 姚传法: ?林业教育建议 ,?林学 1930 年第 2 期)。 江苏省省立第一农业学校、 北京农业专门学校、 南京私 立金陵大学等分别于 1912、 1914 和 1915 年创建林科。 林业教育除造就专门技术人才之外, 尤能提倡人民爱护 国家天然富源之公德, 培养人民深谋远虑之识见

10、。 发展高等教育的同时, 国家还选派留学生出国学习 林业。晚清时开始派留学生, 北洋时期人数大为增加, 很多人赴美留学, 还有一些赴英、 法、 德及其他欧洲国家 研习林业科学。如留学美国的梁希、 陈嵘、 韩安、 金邦 正、 凌道扬等, 留学英国的李寅恭等。比较著名的还有 林刚、 陈焕镛、 林植夫、 傅焕光等。后来他们大多数陆续 回国。回国后, 不少人从事林业科学研究工作, 成为林 业科学的奠基人和科学家。他们利用学到的林学知识, 克服当时由于社会动荡所产生的各种困难, 在各自的研 究领域, 为中国林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初步的基 础, 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国的近代林业科学研究与林业教育同时起

11、步。 1912 年 8 月, 农林部在北京天坛设林艺试验场, 负责育 苗造林, 第二年在北京西山设立分场。这是我国近代最 早独立的林业科研机构。此后又在山东长清( 1913 年) 、 湖北武昌(1920 年) 设林业试验场。1916 年 10 月, 北洋 政府农商部成立林务研究所, 开展育苗、 造林、 树木学、 林产制造、 林业科普、 林业经济等方面的研究。1917 年 1 月, 一批农林学家为弘扬农林科学技术, 促进农林建 设, 在上海共同发起组织了! 中华农学会, 学术范围包 括农、 林、 畜牧、 蚕桑等, 梁希和陈嵘等发起编印?中华农 学会报 。1918 年 春, 中华森林 会在南 京成

12、立, 并于 1921 年创刊?森林 杂志。1928 年, 中华森林会改名为 中华林学会, 设总务、 林学、 林业三个部, 创刊?林学 杂 志。另外, 1922 年由胡先骕、 钱崇澍主持的中国科学社 生物研究所植物部和 1928 年由范源廉筹资创办的静生 生物调查所等在这一时期成效较为显著。此时期的林 业著述颇多, 有林业教材、 林业科研专著数十种, 有关论 文数百篇。如陈嵘从 1913 年起即着手采集树木标本, 参考中文书籍和外文书籍, 编成?中国树木分类学 , 在 国际上有很大影响。 4. 学习和引进西方先进林业技术、 人才和设备 近代中国的科学技术落后于西方, 因此向西方学 习、 洋为中用

13、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自 18 世纪以来, 欧美 各国莫不振兴林业及林业教育, 良以森林兴废, 关系国 家之盛衰, 西方各国兴办林业教育的经验启迪了国人。 北洋政府时期广泛吸收了西方先进的林业成果, 分述如 下: 一是出版国外有关林业的科研著作。如一些专业 刊物相继介绍英、 美、 日、 德、 法等有关林学的译著和论 文。中华森林会于 1921 年至 1922 年编辑出版的?森 林 杂志就有 64篇, 中华林学会不定期出版的?林学 以 及中华农学会编辑出版的?中华农学会报 上也登载了 一些西方的林业科研论著。 二是聘请国外科技人才。1915 年聘任美国林学会 余佛西为北洋政府农商部林务处总办, 协助

14、金陵大学创 办林科。安徽省巡抚使和森林局长金邦邀请余氏到安 徽南部考察森林。余氏提出经营林业的建议, 并撰有 ?振兴北部林业之办法 、 ?中国之造林运动 等论文( 王潮 生:?中国近代林业科学技术引进史略 , ?农业考古 1996 年第 3 期)。民国初年, 美国林学家罗德民被聘为金陵大学林科 教授、 森林系研究部主任。1924 至 1925 年, 罗氏曾赴黄 河中游河南、 陕西、 山西等省考察森林和水土流失情况, 并写有?豫北济青林况之考察 、 ?山西森林之滥伐与山 坡冲刷之关系 、 ?五台山地区土地利用史 等论文。 三是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及品种。如 1925 年俄商葛 瓦里斯基在哈尔滨开设锯

15、木厂, 购置德国和英国制造的 木材蒸制、 剥树皮、 压制、 干燥、 磨光等方面的机械设备, 制造胶合板( 王潮生: ?中国近代林业科学技术引进史略 )。 民国初年, 还从欧美国家引进主要用于木材防腐和化学 加工方面的各种药剂。此外, 还从欧美及日本等国引进 新的树种, 如美国皂荚、 雪松, 日本云杉、 金松、 大果栎、 红栎紫色金鸡纳等, 这些树种曾在山东、 辽宁、 福建、 广 东、 云南等省广为种植。 二? 对林业发展的分析和思考 从以上所述中可以看出, 北洋时期林业发展主要表 现在政策法规、 科研教育和物质技术等方面。熊大桐等 认为: ! 发展林业必须依靠法制、 ! 发展林业必须依靠科 学

16、技术、 ! 发展林业必须依靠教育(?中国近代林业史 , 第 585 页)。以此为据, 北洋时期无疑取得了不少的成绩, 为 中国林业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究其缘由, 这一时期 林业发展是多方面合力的共同作用, 其促成因素很多, #129# 现从三方面具体作一分析。 首先, 在于林业重要性意识的增强。此点如 1917 年凌道扬撰文论! 近日各省水灾之剧烈缺乏森林实为一 大原因时说: ! 近日粤直湘鲁豫鄂等省, 暴雨为灾 夫山崩土陷, 堤决川泛, 虽属一时之暴雨所致、 淫霖为 患, 而缺乏森林实为最大之一原因也。 同时呼吁要! 急 办森林( 凌道扬:?论近日各省水灾之剧烈缺乏森林实为一大 原因 ,?东方杂志 1917 年 14 卷 11期)。孙中山基于对森林 重要作用的认识, 也将发展林业列入他的! 实业计划, 主张大规模造林。他说, ! 要能够防水灾, 便先要造森 林, 有了森林便可以免去全国的水祸, ! 防止水灾与旱 灾的根本方法, 都是要造森林, 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 ( 孙中山:? 孙中山选集 下册, 人民出版社 1966 年版, 第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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