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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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为何披露?为何披露? 一、一、对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解及认识 3 -怎样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4 真实性 公平性及时性 完整性 准确性 披露 q 真实: l信息披露最根本、最重要原则; l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 依据; l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q 准确: l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 ; l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 l应当以一般投资者的判断能力作为标准。 q 完整: 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进行披露;

2、对信息的所有方面进行周密、全面、充分的揭示; 不得有隐瞒和重大遗漏。 5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时、公平 q及时: l及时地依法披露有关重要信息; l从上市公司角度,使股价做出及时调整,保证市场的连续 性和有效性; l从投资者角度,可做出理性投资决策; l从社会监管角度,防范内幕交易的风险,降低监管难度和 成本。 q公平: l向所有大小投资者平等的公开信息披露; l不得有选择性披露,即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向一般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 进行披露。 6 q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规章 q自律性规则 q最高立法机关( 全国人大)制定的 证券基本法律 公司法 证券法 第一 层

3、次 第二 层次 第三 层次 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项)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5项)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5项)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 8 -披露什么 三、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简介 强制性披露信息体系图 上市公司的信息很多,只有对投资者决策及股票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4、的信息 才被列为强制性披露范围。 9 强 制 性 信 息 披 露 体 系 发行 信息披露 持续性 信息披露 l招股说明书 l上市公告书 l配股说明书 定期 报告 临时 报告 l年度报告 l半年度报告 l季度报告 交易 性质 非交易 性 质 日常交易 非日常交易 股东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 10 交 易 性 质 日 常 交 易 非 日 常 交 易 非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事项 重大关联 非重大关联 非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事项 重大事项 非重大事项 重大关联 非重大关联 11 非 交 易 性 质 股东 信息 公司 重大 信息 l持股变动报告书 (简式、详式、收购报告书) l要约收购报告书 l股权质押

5、与冻结 l公司章程变更 l公司董事、经理及监事变更 l重大生产经营环境变化 l重大诉讼、担保事件 q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 q半年度报告半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 q季度报告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 q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 报告的披露时间 q业绩预告(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 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 预告 ) l净利润为负值; l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l实现扭亏为盈。 12 q年度报告披露什么: (一)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二)公司简介 ;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四) 董事会报告; (五) 重要事

6、项; (六)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八) 公司治理; (九) 内部控制; (十)财务报告;(需审计) (十一) 备查文件目录。 13 q半年度报告披露什么: (一)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二)公司简介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四) 董事会报告; (五) 重要事项; (六)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七) 优先股相关情况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九) 财务报告;(含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附注、 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拟在下半年进行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的需审计) (十)备查文件目录。

7、14 q季报告披露什么: (一)重要提示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三) 重要事项; (四) 财务报表; 15 一、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 二、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知悉后的第 一时间在年度报告摘要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 告:(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3月31日,在3月底前 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最迟应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第

8、一季度业绩 预告。 三、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如果发现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 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公司应立即刊 登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如果差异幅度达 到20%以上,公司应在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并披露对公司内部责 任人的认定情况。 16 四、时间性要求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4月15日;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5日; 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0月15日;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31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 度

9、业绩快报。 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 度业绩快报。 新上市公司应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 或业绩快报。 五、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 期相关财务数据。 17 六、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后果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 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1、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或者未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公布季度报告的,本所 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对该

10、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2个月仍未公布报告 的,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 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暂停上市; 3、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经改正的财务 会计报告、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终止上市。 18 七、审计报告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 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证券交 易所认为涉嫌违法的,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

11、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暂停上 市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 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终止上 市 19 q案例: q正邦科技因业绩快报与实际披露相差较大遭深交所通报 批评 2013年10月29日,正邦科技披露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2013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0至2410.05万元;201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业 绩快报,预计2013年度净利润为1820.71万元;4月19日公司披露 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13年度净利润为-3092.28万元,4 月24日披露的2013年度报告中实际数据为-2993.92

12、万元。 深交所认定,正邦科技2013年度净利润与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 报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但未及时、准确披露业绩修正 公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 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周健、总经理程凡贵、财务总监周定贵、 董事会秘书孙军等四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同时对江西正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 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 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 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

13、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上市公司 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 定;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 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 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 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 动;董事长或

14、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22 (八)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 (九)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 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 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 取强制措施; 23 (十二) 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 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 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

15、议; (十四) 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 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 、质押; (十六) 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24 (十八)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 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 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 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 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5 首次披露时点(最先触及) 董事会

16、或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签署意向书或协议时; 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理应知 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持续性披露 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件 难以保密; 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 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26 27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日常经营相关资产)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 等) 提供财务资助(含承担费用和提供资金) 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租入或租出资产 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赠与或接受赠与 债权或债务重组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 标准一 般交易 (及时披露) 重大交易 (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审议) 总资产1050 营业收入10,且1,000万元50,且5,000万元 净利润10,且100万元50,且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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