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百村千屯”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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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 兴 安 县项 目 名 称 : 兴 安 县 “ 百 村 千 屯百 村 千 屯 ” 太 阳 能 路 灯 采 购 安 装太 阳 能 路 灯 采 购 安 装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编 号 : GLZC-2019-G1-11116-GXHJGLZC-2019-G1-11116-GXHJ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2019 年年 7 7 月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19 第四章:评标办法. 24 第五章:

2、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 - 1 - 第一章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兴安县“百村千屯”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一、项目名称:兴安县“百村千屯”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 二、项目编号:二、项目编号:GLZC-2019-G1-11116-GXHJ 三、三、采

3、购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项号货物名称货物名称数量数量单位单位单价单价(元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 目基本概况目基本概况 1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1批2850000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 细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85 万元 。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 2.

4、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 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 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185 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 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 电器 (空调机、 电热水器) 、 照明设备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

5、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 、 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 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 投标产品 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政策功能分给予加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的规 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 “投标 产品 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 标总金额的 80%以上)。 六、投标人资格要

6、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 2 -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可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 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 上报名。本项目不

7、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报名时间:2019 年 7 月 1 日公告发布之时至 2019 年 7 月 5 日 17:30 分止。 八、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八、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 1发售时间:2019 年 7 月 1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9 年 7 月 5 日 17:30 分止。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完成网上报名后,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于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打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回执码。 九、公告期限:九、公告期限:

8、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5 日。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8500 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7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网 银 转 账 方 式 缴 纳 ,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银 行 账 户 信 息 请 登 录 桂 林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平 台 (:/ )自行查看。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截标时间)止,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

9、购买招标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 文件回执码及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文件回执码及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按密封要求密封提 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 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

10、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4)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广西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 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 、电 子招标 文件 查询及 下载 网址:十三 、电 子招标 文件 查询及 下载 网址: :/ :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 :/ (桂林市

1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 四 、 信 息 公 告 发 布 媒十 四 、 信 息 公 告 发 布 媒 体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五、十五、本次投标联系事项: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兴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3 -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电话: 0773-622163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净瓶路 12 号 19 栋 1 单元 701 项目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

12、传真):0773-8288084 3.交易服务部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 联系电话:0773-5625158、5625168(办公室)、5625162、5625163(交易三科) 4.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220651。 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 日 - 4 - 第二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投 标标 人人 须须 知知 前前 附附 表表 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 11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兴安县“百村千屯”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GLZC-2

13、019-G1-11116-GXHJ 25投标人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 格的供应商。 5.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5 投标报价及 采购预算金 额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

14、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本项 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85 万元;投投标总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标总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 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 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 价将不予接受。 5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8500 元(须足额交纳)。 17.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7.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 从投标人

15、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 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 投标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 718.1 投标文件份 数 正本壹册,副本陆 册,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壹个,须完整提交。 818.2 投标文件装 订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 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16、A4 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 单位名称。 918.6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 - 5 - 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 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 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018.7 投标文件包 装、密封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一并装入并密封在 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递交原件核查或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注:招标文件中要求递交原件核查或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 身情况自行递交原件核查的材料,投标人应用文件袋单独密封装好并在身情况自行递交原件核查的材料,投标人应用文件袋单独密封装好并在 文件袋上标记投标人名称及原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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