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及其他仪器设备采购(包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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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及其他仪器设备采购(包一)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QWX-2018-099 )招 标 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编制人:陈海燕 证书编号: 渝建招证20160035 审核人:唐 阗 证书编号: 渝建招证200704632018年 8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评标办法前附表191. 评标方法192. 评审标准203. 评标程序20第四章 合同条款31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

2、市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及其他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及其他仪器设备采购已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以渝农发20172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资金性质: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重庆市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及其他仪器设备采购2.2 交货地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2.3 工期要求: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包一60日历天,包二 4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重庆市农业科学院物联网及其他设备采购,包

3、括物联网设备5(套)及其他仪器设备24台(套)等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售后维保等,以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技术标准,总体验收需保证一次性通过。2.6本项目分为二个包,包一(物联网设备):标准品种库管理软件、安全监控系统、田间数据采集系统、测试技术在线交流系统、数据处理服务器;包二(仪器设备):植物图像数据采集设备、便携式激光叶面积仪、小型仪器、实验用小型设备、普通台式离心机、紫外分光光度计、纯水仪、全自动立式高压灭菌器、索氏抽提仪、实验室温度调节系统、药品存储柜、实验台、档案柜、PCR仪、高温量组织研磨仪、凝胶成像系统、电泳仪电泳槽、投影仪、样

4、本短期保藏设备、样品真空包装机、样品采集运输车(电瓶车)、挂藏设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3.1.1包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包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实验室仪器设备销售等相关内容。3.1.2投标人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可以进行一个分包的投标,也可以进行两个分包的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29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 自行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等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

5、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19 日10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8983691729招标代理机

6、构: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5栋6楼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67175300 2018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8983691729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5栋6楼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67175300 1.1.4项目名称重庆市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及其他仪器设备采购1.1.5交货地点重庆市农业科学院1.2.1资金来源中央资金1.

7、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重庆市农业科学院物联网及其他设备采购,包括物联网设备5(套)及其他仪器设备24台(套)等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售后维保等,以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1.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施工进度及供货计划准备货物,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包一60日历天内、包二 40 日历天内运抵交货地点,按要求完成交货。注: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接收并签署接收文件的日期为交货日期。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技术标准,总体验收需保证一次性通过。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格条件(1)包一:1.投标人

8、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包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实验室设备销售等相关内容。注: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注:须附所提供业绩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财务要求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注:提交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信誉要求:(1)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2)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

9、质量、安全事故;(3)2015年1月1日至今,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承诺与实际不符,提供以上材料的虚假资料,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1)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若投标单位的相关证件正在年检中,开标时须出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年9 月 3

10、 日10 :00时前将问题提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质疑区。发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8年 9 月4 日17:00时前招标人将需要答疑和澄清的事项发布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1.11是否允许再分包不允许1.12偏离招标文件若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

11、的内容等应于2018年 9月3 日10:00时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2.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8年9 月 19 日9时 30分至10 时00 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8年 9月 19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投标价格中考

12、虑。2.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以下内容:A、货物价(含设备本体、附件、以及标书要求的完成招标内容的一切货物),货到项目现场。B、质保期所需的费用,包括日常维保、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所有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坏部件的更换等,投标人统计漏报、漏项等招标人均不予补偿。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报价,且中标价格不因市场因素进行调整。4、本项目将设置最高限价,包一最高限价 670000.00 元 ,包二最高限价1967000.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

1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以开标会现场显示的保证金缴纳情况为准)。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包一 壹万元 (人民币),包二 叁万元 (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首页工程交易公告信息及文件下载招标公告信息末尾,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将投标保证金打入其中任一帐户中。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所递交的工程项目名称(可简写)。 5、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基本账户登记(现已调整为网上市场主体信息登记,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 提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7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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