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115763410 上传时间:2019-11-14 格式:DOC 页数:51 大小:2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5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HCG2015-10003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HCG2015-10003)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人: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五年十月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孙 波编 制 人: 孙元直审 核 人: 孙 波目 录 投标邀请函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6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3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5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附件1开标一览表 49 附件2 评标方法50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

2、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其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HCG2015-10003 二、招标内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中物证类鉴定单位,入围3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注:采购预算: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投标人须为列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2014年度)的入围单位;(三)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司法部颁

3、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物证类相关内容鉴定。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7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B座2312室。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

4、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入围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证明、司法鉴定许可证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11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2)(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八

5、、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波 孙元直 电话:041188156193传 真:041188156193(自动)电子邮箱: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B座2312室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7211010182800054688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CG2015-100032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额:1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16:30时。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

7、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6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5年11月11日13:00至13:30),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2)当面递交。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11日13:30(北京

8、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7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孙波 联系电话:041188156193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B座2312室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投标人须为列入国

9、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2014年度)的入围单位;(三)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物证类相关内容鉴定。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13投标报价说明:大连市物价局下发的转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大价发2012第84号),已明确各项收费标准及最高浮动值范围,本项目采用报浮动幅度值的形式,即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报出浮动幅度值,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各单项结算费用=单项收费标准(1浮动幅度值)。例如:投标单位报价为下浮20%,即单项结算费用=单项标准收费金额80%,投标报价如超过国家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上限将按废标处理

10、。对于收费标准中未涵盖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处理。14结算费用的确认:由中标人提出各项目相应的费用,经招标人确认后,报审核部门审核认定,并按审核认定值结算价款。结算费用以审核后为准。15中标后服务要求:1、如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累计有5个司法鉴定工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招标人有权与中标单位解除合同。2、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不得转让(转包)给他人,如发现有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与中标单位解除合同。16说明:本项目中标单位仅作为2015年下半年交通管理物证类鉴定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入围单位,涉及到招标服务内容中的工作须从入围单位中选择,招标人派发项目时不保证每家中标单位均有项目可承担,各中标单位应

11、服从招标人的任务分配方式或结果。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中物证类鉴定单位,入围3家;(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4)付款方式: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检验鉴定服务费用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季末结算,当季末次月10日前付清费用,中标人不得另外向当事人收取任何检验鉴定服务费用。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

12、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为列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2014年度)的入围单位;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物证类相关内容鉴定。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3、;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

14、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