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机场项目预可及工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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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新机场项目预可及工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项目项目编号:DLKGJS-2016-042016-C(FW)-021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2第二章 前附表 .5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17第五章 技术要求 .2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第七章 评标方法 .47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大连新机场项目预可及工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新机场项目预可及工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2、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LKGJS-2016-042016-C(FW)-021 二、招标内容:编制大连新机场项目预可及工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报告(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本项目采购预算: 420万(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4E及以上机场飞机性能分析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8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止每天8:3011

3、:0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回执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业绩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

4、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七、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9月8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受理区 3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9月8日09:30(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9月8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 8 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十、招 标 人: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十一、招标代理人:大

5、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0411-82707229传真:041182717059(自动)电子邮箱: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盛世大厦1502室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297356820408(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二七广场支行3400200219300219694(递交投标保证金账号)第二章 前 附 表前 附 表序号内 容 规 定1项目名称:大连新机场项目预可及工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项目服务要求:提交满足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深度要求的论证报告,报告内容符合ICAO和中国民航局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两个阶段报告均以满足行政主管

6、部门对大连新机场预可及工可审批要求为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预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阶段飞机性能分析报告,两个阶段报告均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对大连新机场预可及工可审批要求为准。2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受理区3(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递交时间:2016年9月8日09:00至09:30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09:30时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8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3投标货币:人民币4采购预算:

7、 420万(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日历日6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形式:于2016年9月6日16:00前以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递交地点: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投标人汇款至“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二七广场支行 帐号:3400200219300219694”,收款单位: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注1.支票以递交时间为准,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若在开标时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

8、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联系电话:0411-82735767注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71.份数: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2.投标文件必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页码在每页页脚外侧且所有页码连续标注;3.投标文件不允许使用塑料皮、拉杆夹等,必须胶装;否则按照招标文件

9、中投标人须知第13条投标文件封装及标志的规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电子文档的载体为只读性光盘且能够全部读出其中全部信息,数量:1份,要求单独密封递交。注:电子光盘内容除签字和加盖公章以外的其他内容必须与纸式投标文件完全一致。8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4E及以上机场的飞机性能分析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付款方式:提交报告后,支付本阶段合同价款的70%,报告通过评审,且该阶段得到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支付至该阶段合同价款的90%,剩余结

10、算价款经财政主管部门审定后一次性支付。11项目负责人答辩: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进行面试答辩,时间约10分钟。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答辩并进行方案讲解,未携带有效身份证的不接受其答辩。项目负责人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答辩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1.项目概述1.1项目名称:大连新机场项目预可及工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项目1.2项目编号:DLKGJS-2016-042016-C(FW)-0212.招标内容:大连新机场项目预可及工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3.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

11、人资格;3.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4E及以上机场的飞机性能分析业绩;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预可阶段飞机性能分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阶段飞机性能分析报告,两个阶段报告均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对大连新机场预可及工可要求为准。5.资金来源:财力投资。二 招 标 文 件6.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会议纪要内容。7.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7.1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7.2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

12、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报名截止后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3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7.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

13、,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7.5 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15 天(或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送达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及期满后90日历日。8.4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担保,须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8.5对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日内,凭收款凭证,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8.6对未中标单位,中标公示发出后凭收款凭证办理

14、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8.7.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8.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的;8.7.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中标的;8.7.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8.7.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8.8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8.9招标项目有投诉的,待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退还。8.10其他事项8.10.1投标人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时单位名称相一致。8.10.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通存通兑,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9.招标文件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等书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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