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115748504 上传时间:2019-11-14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6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徐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徐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徐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徐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徐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徐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徐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3203T-502—2008(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DB 3203/T 5012008江苏省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徐州市园林风景管理局 发布徐 州 市 园 林 局 发布2008-11-15实施2008-10-29发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DB 3203/T 5022008DB 3203徐州市地方标准B611DB 3203/T 203/T 5022008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园林绿化养护分级管理要求35 园林植物养护规范56 园林绿化养护分级管理质量评价11II前 言为进一步加强、提高徐州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参照了CJJ/T91200

2、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和DB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而制定。本规范的编写贯彻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有关规定。本规范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规范由徐州市园林风景管理局提出。本规范由徐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站、徐州市标准化协会负责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景元、李瑾奕、马占元、何树川、徐进。本规范于2008年11月首次发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养护分级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园林绿化养护分级管理要求、园林植物养护规范、园林绿化养护分级管理质量评价。本规范适用于市规划区内的公园、道路及附属、居住区、单位庭院、风景名胜区等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县(

3、市)、区的各类绿地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 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01.4-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GB/T 10001.9-200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4、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CJJ/T 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NY/T-1276-2007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关于禁止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第632号文3 术语和定义 CJJ/T 912002规定的术语、定义和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树冠指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3.2 绿篱指成行密植,作造型修剪而形成的植物墙。3.3 模纹指用园林植物在一个平面上栽种出的各种图案。3.4 间伐指在同龄未成熟的林分中,定期伐去一部分林木,为留存林木创造良好的生长条件,促进保留林木的生长发育。3.5 叶芽指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或叶的芽。 3.6 花芽指形状

5、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3.7 不定芽指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3.8生长势指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9 行道树指沿道路或公路旁种植的乔木。3.10 古树名木指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的树木。 3.11 地被植物指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3.12 分枝点指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3.13主干指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第一分枝

6、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3.14 主枝指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3.15 侧枝指从主枝、副主枝上分生出来担负结果与更新的枝群。 3.16 小侧枝指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3.17 春梢指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3.18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扶正、中耕除草、切边、松土、施肥、涂白、苗木调整等技术措施。 3.19 整形修剪指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3.20 休眠期修剪指自秋季正常落叶后到翌年春萌芽前进行的修剪。 3.21 生长期修剪指在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3.22伤流指树木因

7、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3.23 短截指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3.24回缩指在树木2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3.25 疏枝指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3.26 摘心、剪梢指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3.27施肥指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3.28 基肥指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3.29 追肥指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3.30

8、 病虫害防治指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3.31 人工防治病虫害指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和虫苞、刷除虫卵、钩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和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3.32 除草指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3.33 灌溉指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浇灌的措施。 3.34 排涝指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 3.35 返青水指为使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36 冻水指为使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

9、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37 黄土不露天指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3.38 分级管理指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标准的高低以及面积大小,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绿地、二级绿地、三级绿地。 3.39 一级绿地指主城区(三环路以内)、新城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的重点道路、主干道和沿线绿地,以及风景区核心景区绿地;经园林主管部门确认或合同规定按一级养护管理标准执行的绿地。3.40 二级绿地指主城区(三环路及三环路以内)、新城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的次干道和沿线绿地,以及风景区非核

10、心景区绿地;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地;经园林主管部门确认或合同规定按二级养护管理标准执行的绿地。3.41 三级绿地指除一、二级绿地以外的其它绿地。4 园林绿化养护分级管理要求 园林绿地内的设施和植物设置(种植)应安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应在有安全隐患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及警示牌,标志和警示牌上的字迹应醒目、完好、清晰并应符合GB/T 10001.1-2006、GB/T 10001.2-2006、GB/T 10001.4-2006 、GB/T 10001.9-2006。4.1 一级绿地 4.1.1 绿化养护绿化养护应明确体现设计意图,设计造型用植物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4.1.2园林植物 4.

11、1.2.1园林树木树冠应完整美观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树木不歪斜,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无缺、死株。4.1.2.2花灌木开花应适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4.1.2.3绿篱、模纹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造型优美。4.1.2.4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8 %以上,单块斑秃面积不超过0.1m2或10m2绿地内斑秃面积不超过2块;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4.1.2.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10天。4.1.2.6花坛、花带轮廓清

12、晰,整齐美观,无残缺。4.1.2.7攀缘植物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及时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4.1.2.8新建绿地的各种植物2年内达到正常形态。4.1.3保洁、设施和秩序4.1.3.1绿地整洁,无杂物,无树枝、树叶、草屑等生产垃圾,无搭棚、摆摊设点及人为践踏现象;水面无杂物、无异味。4.1.3.2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等园林设施应完好、清洁;树干上无钉钉、拴挂和刻划等现象。4.2 二级绿地 4.2.1绿化养护绿化养护基本体现设计意图,设计造型用植物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4.2.2园林植物 4.2.2.1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

13、整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树木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无枯死株,缺株率不超过2%。4.2.2.2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4.2.2.3绿篱、模纹等枝叶生长正常,整齐一致。4.2.2.4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生长均匀且覆盖率95 %以上,单块斑秃面积不超过0.2m2或10m2绿地内斑秃面积不超过3块;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10%。4.2.2.4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180天。4.2.2.6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基本无残缺。4.2.2.7攀缘植物应根据不同植物的

14、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2.8新建绿地内的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4.2.3 保洁、设施和秩序4.2.3.1绿地整洁,无杂物,无树枝、树叶、草屑等生产垃圾,无摆摊设点和人为践踏等现象;水面无杂物、基本无异味。4.2.3.2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等园林设施基本完好、清洁;树干上无钉钉、拴挂和刻划等现象。4.3 三级绿地 4.3.1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设计造型用植物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裸露土地不明显。4.3.2园林植物 4.3.2.1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修剪

15、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5%,绿地内无死树。树木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黄叶、焦叶和卷叶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4.3.2.2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单块斑秃面积不超过0.3m2或10m2绿地内斑秃面积不超过4块,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15%。4.3.2.3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160天。4.3.2.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 4.3.2.5攀援植物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持植株正常生长。4.3.2.6新建绿地内的各种植物4年内达到正常形态。4.3.3 保洁、设施和秩序4.3.3.1绿地基本整洁,无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