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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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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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项目项目编号:HMFSCG2019023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采购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1、 项目名称: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项目项目概况:1. 采购内容:详见项目需求。2. 项目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并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二、采购项目编号:HMFSCG2019023本项目最高

2、限价为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2. 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环保高级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2015年以来承担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课题研究或编制过县级以上(含县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五、标书发售地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栏目自行下载标书;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整(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海门市长江南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5851337299采购单位联系地址:海门市育才路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3291111767友情提醒: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 采购项目的范围及内容一、本项目为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项目

5、。二、项目说明为加快推进海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提高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协同推进全域城市化、区域一体化,建设优良生态生活环境,加快建设更可持续的绿色生态之城,让海门的天更蓝、水更净、空气更清新,实现现代化幸福海门新跨越。根据2017年和2018年,原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海门市需尽快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规划修编基本要求规划修编应以2017年和2018年

6、,原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与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为导向,以目标定问题,以问题定任务措施,通过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领域规划体系建设,努力实现规划目标,达到相关建设指标要求。规划修编应遵循定位明确、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的原则。二、规划修编主要内容(1)生态文明发展基础条件评估系统分析海门市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评估海门市生态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2)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设置确定生态文明建设

7、体系中生态文化、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制度的目标和指标体系,并进行可达性分析。(3)生态产业体系建设结合当前海门市经济基础和区位发展优势,以推行高效循环模式、促进产业绿色转型为核心,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方式、调结构,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快对传统工业产业的改造升级,提出海门市生态产业体系建设指标和建设方案。(4)环境安全体系建设针对海门市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压力分析,制定环境安全体系规划指标和建设方案,通过持续改善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加强自然生态功能保育和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以巩固提升海门市生态环境质量。(5)和谐人居体系建设制订生态人居体系规划指标

8、和建设方案,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为重点,通过打造自然优美的绿地环境、创造先进文明的卫生条件、建设健康舒适的居住家园等,逐步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功能和景观风貌建设,促进生态生活方式发展。(6)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制订生态文化建设体系规划指标和建设方案,挖掘海门市特有的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通过培育特色生态文化、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营造俭约低碳的绿色行为,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文明意识。(7)生态制度体系建设制订生态制度建设体系规划指标和建设方案,探索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创新,构建高效清明绿色行政体系、建立规范有序的企业环保制度、提升公众参与机制,创新海门市绿色环保政

9、策,全面提升海门市生态文明水平。(8)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围绕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框架、规划目标和重点领域,结合海门市“十三五”及未来一段时期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并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效益分析。(9)规划组织实施及保障从组织、人才、公众基础、资金、科技、宣传等方面制定建设具体保障措施。第三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工期及递交地点1、项目工期:供应商应按采购方需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并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2、项目进度本项目拟第一阶段:开展调研工作,收集基础资料,分析整理并进行座谈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情况,掌握基

10、础资料。本项目拟第二阶段:综合评估海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分析2013-2017年海门市生态文明规划建设情况,指标达标情况,形成规划修编初稿,送各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本项目拟第三阶段:专家审核提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3、递交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二、项目验收要求要求本项目服务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通过各部门审核和专家评审。三、付款方式项目成果通过各部门审核和专家评审并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中标方收取费用时需提供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四、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供应商应做好与本项目的其他配合工作。五、其它相关说明: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11、为开标后60天。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1、 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2、 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开评标第五部分合同相关要求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

12、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5.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6.采购单位视情

13、组织答疑会。三、投标文件的制作1、 原则:(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2、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

14、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3、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5)投标报价一览表1份须单独另行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

15、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4、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2)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3)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4)本项目将进行现场最终报价,请做好现场报价的准备。(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5、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由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入账并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提交。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不计息)。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3、招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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