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草街库尾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助航标志及配套设施)施工(第三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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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陵江草街库尾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助航标志及配套设施)施工(第三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CFQ-2017-005 招标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42. 招标文件153. 投标文件164. 投标175. 开标18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19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9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6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7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8

2、第六章 图 纸8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011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嘉陵江草街库尾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助航标志及配套设施)施工(第三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CFQ-2017-005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嘉陵江草街库尾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会以渝发改交20157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助航标志及配套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嘉陵江草街航电枢纽库区航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位于合川区,航道建设等级为内河级,航道尺度

3、为2.860480(36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8%,航标配布等级为内河一类,满足1000吨级船舶的通航要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标配布、交通安全标示牌、水尺等内容。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建设航行标志147座(配布杆形岸标108座、备品32座,配布铝合金塔标5座,配布钢筋砼示位标2座);航标(岸标)维护通道450m;制作浮标标体109套(左岸52套、右岸57套)并安装84套;航行水尺5把,自动水位仪1把,交通安全标志牌10块;安装航标灯197盏(红色97盏、绿色100盏 ,航标灯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

4、令之日起算)。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含有内河航标的水运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2月 26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

5、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年 12

6、月29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交通委员会网站()上发布。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接收时间为2018年 1月18日9至1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投标文件开标的时间为 2018年 1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开标的

7、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天王星B座 地 址:渝北区华宇北城中央汇A区2栋6楼邮 编:400020 邮 编:/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23-89183576 电 话:156962123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天王星B座 联系人:朱先

8、生电话:023-8918357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渝北区华宇北城中央汇A区2栋6楼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5696212365 1.1.4项目名称嘉陵江草街库尾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助航标志及配套设施)施工(第三次)1.1.5建设地点嘉陵江草街至利泽河段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建设航行标志147座(配布杆形岸标108座、备品32座,配布铝合金塔标5座,配布钢筋砼示位标2座);航标(岸标)维护通道450m;制作浮标标体109套(左岸52套、右岸57套)并安装84套;航行水尺5把,自动水位仪1把,交通安全标志牌10块

9、;安装航标灯197盏(红色97盏、绿色100盏 ,航标灯招标人提供)。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备查)2. 安全生产条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

10、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财务要求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及否定性评价,且财务运行状况正常,无亏损。(将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财务报表原件备查)4.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含有内河航标的水运工程)的施工,并已完成交工或竣工验收且工程质量合格。(将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交(竣)工证书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反映航标或内河交通安全标志安装的水运工程内容的应提供有关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施工合同、交(竣)工证书原件

11、备查)5.信誉履约情况(1)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装入投标文件,格式自拟。(2)2014年1月1日至今未被各行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企业,投标人无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犯罪行为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装入投标文件,格式自拟。(3)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在重庆市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被评为D级的(信用差)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出具重庆市(2014-2016)年度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网上截图复印件。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需为投标人本

12、单位人员。(2)项目经理应具有港航一级建造师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项目经理在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含有内河航标的水运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业绩。(将项目经理的身份证、社保证明、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如以上资料中不能反映航标或内河交通安全标志安装的水运工程内容、项目经理姓名的应提供有关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7.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1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运工程类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在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含有内河航标的水运工程)担任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将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职称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职称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如以上资料中不能反映航标或内河交通安全标志安装的水运工程内容、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应提供有关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7年 12月 29日14:00时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针对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所发布的补遗书的电子文档均于2018年1月2日17:00时前公布于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补充通知的电子文档公布上述网站后,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补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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