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真题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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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法律顾问2007年考试试卷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确认的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不包括( )。A企业一级法律顾问B企业二级法律顾问C企业三级法律顾问D企业法律顾问助理答案 D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确认了实践中对企业法律顾问分级的做法,较为具体地规定了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制度。该办法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分为一级企业法律顾问、二级企业法律顾问和三级企业法律顾问,设置了企业法律顾问助理。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

2、等级制度为企业法律顾问构建了一个晋升机制。企业法律顾问助理并非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等级。正确答案是D2.我国第一部确立企业法律顾问地位的行政法律是( )。A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B公司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C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D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答案 C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确立企业法律顾问地位的行政法律。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展的过程中,1986年颁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确立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该条例第16条规定:厂长可以设置专职或聘请兼职的法律顾问。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在厂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3、,并对厂长负责。国家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他们与副厂长及“三总师”并列,在厂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厂长负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快速发展。正确答案是C3.世界范围内最早在企业内部设置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的公司是( )。A世界美孚石油公司B美国通用电气公司C德国西门子公司D法国阿尔卡特公司答案 A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世界范围内最早在企业内部设置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的公司。在发达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大型企业普遍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世界范围内最早在企业内部设置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的,当数美国新泽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设置时间是1882年。这项制度自产生至

4、今已历经100多年的发展过程。到20世纪70、80年代,发达国家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入了成熟期,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得以逐步建立。正确答案是A4.为使企业法律顾问能更好地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应当通过由( )予以保证。A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出批示B企业制定规章制度C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要求D企业办公部门事先通知答案 B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度保证。要保证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就必须制定和完善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有关问题包括具体程序做出能够操作执行的具体规定,避免因企业领导的

5、法律意识特别是法律素质的不同而造成参与的范围和程度的不同,防止因人而异。正确答案是B5.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场所是( )。A证券交易所B企业债券市场C产权交易市场D柜台交易答案 C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场所。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受地区、行业、出资和隶属关系的限制,并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开信息,竞价转让。具体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正确答案是C6.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人民币( )。A1000

6、万元B2000万元C3000万元D5000万元答案 C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最低公司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正确答案是C7.铁路旅客张某出站检票时,发现车票丢失

7、,承运人要求张某补票并加收票款。张某找到三名旅客证明自己的车票丢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不应当补票B张某应当补票C张某应当补票,承运人可以加收票款D张某应当补票,但承运人不应加收票款答案 D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要求,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标的来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不能用其他标的来代替履行;一方违约时,也不能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来代替,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只要继续履行具有可能性,应继续履行。本案中,铁路部门已经履行了合同,旅客张某是否履行了合同应当由张某予以证明,如果证明不了,就应当实际履行

8、合同,斟此,张某应当办理补票手续,但承运人不应当加收票款。根据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正确答案是D8.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的货物由乙公司进行保管,后乙公司由于甲公司占用其仓库而只能将其自己的货物租用丙公司的仓库存放,为此乙公司共支出费用2000元,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保管费。甲、乙公司之间的保管合同是( )。A有偿合同B有约定保管费的无偿合同C未约定保管费的有偿合同D未约定保管费的

9、无偿合同答案 C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管合同的特征和分类。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合同在保管物交付时成立。第二,保管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保管人要提供对保管物保管的劳务或服务。第三,保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寄存人是否向保管人支付报酬。第四,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第五,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对保管合同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何种特定形式,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合同形式。如果保管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寄存

10、人应向保管人给付保管费,则该合同为有偿合同,寄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在保管合同中,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由当事人事后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寄存人应按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如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保管费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按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寄存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的义务。寄存人没有依合同规定给付保管费,保管人可以对保管物行使留置权。正确答案是C9.乙公司得知甲公司正在就某合同项目与丙公司谈判,乙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项目,但为排挤甲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甲公司退出后,乙公司也借故中止

11、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乙公司的行为应定性为( )。A欺诈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恶意磋商D正常的商业竞争答案 C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即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通知、协力、照顾、保护、忠实等注意义务。先合同义务是当事人之间由没有任何关系逐步变成具有特殊关系的过程中,随着当事人之间的接触及信用关系的增强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前逐步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实际上也是对当事人之间信用的一种确认和保护。本案中的乙公司属于故意违反诚信义务

12、进行恶意谈判,已经超越了缔约过失责任,属于恶意磋商。正确答案是C10.甲、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每月代乙公司向甲公司偿还债务50万元,期限2年。丙公司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公司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应( )。A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公司、丙公司承担连带违约责任D判决乙公司、丙公司分担违约责任答案 A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代为履行的法律效力。代为履行会产生如下法律效力:(1)第三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对债权人合同债务履行完毕,合同的效力自然终止。(2)第三人不履行债务

13、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代替履行成为履行主体,并不表示第三人因此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都只能存续于合同当事人之间。因此,第三人如果在代替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行为,相应的违约责任仍然应当由其代替履行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来承担。(3)如果第三人为有条件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则债务履行完毕,条件开始生效,第三人根据条件的规定成为债务人新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其代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请求债务人承诺的对待给付。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本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为原来之债的债权人,如果第三

14、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可以抵销的性质,则第三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以及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因第三人对原债权人的清结行为而清结。可见,代为履行在制度功能上确实可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并节省履行费用。正确答案是A11.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甲公司从该商场运回立式空调2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B甲公司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甲公司应支付按立式空调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D甲公司应与商场分摊按立式空调平均寿命

15、折算的使用费答案 A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如果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的遗漏或含糊不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适用合同解释的规则。合同法第61条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根据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根据双方当事人以往的交易习惯或者逻辑性地推出缺失条款的内容,或者解释争议条款的本来意义,是合同解释或填补所需要内容的基本规则。由于这种做法出现在双方当事人无法就不明确的争议事项达成协议之后,所以等于双方拱手将合同内容的确定权让与第三者。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法官是最后确定合同内容的第三方,法律也不允许法官越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合同,因此从合同订立的目的决定实现目的的手段或者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或者大家认可的交易习惯则为公正之举。本案中的情形,根据一般交易习惯,“试用”应当认为是免费使用。正确答案是A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甲公司将其所有“葵花”牌商标许可乙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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