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治理(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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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治理(精选多篇)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保有量逐年递增。它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要代步工具。与此同时,许多摩托车不按规定办理登记,驾驶人员有不少人也没有驾驶证,随意上路行驶,充当“马路杀手”,给道路安全埋下了很大隐患。 一、无牌无证的原因 综合无牌无证摩托车形成的主、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驾驶人的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一是驾驶人认识不到无牌无证是违法行为,自以为不出远门,不出事故就行。遇到交警检查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二是有些二手摩托车,不挂牌不过户。时间一久,想办登记时找不到发票、合格证,不具备登记条件。三是驾驶人为了省

2、钱,思想认识不到机动车上牌办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上牌办证的自觉性。 2宣传机制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目前,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宏观上考虑的多,微观考虑的少。由于种种原因,“五进”工作不够扎实不够深入,只注重了国省道沿线自然村、城区,中小学校及少量单位社区,对广大农村基本上是一个盲区,农民群众对车辆管理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出现了观念上的偏差。 3经济条件影响。现在机动车登记除了要交取正常手续费用外,还要办理交强险,才能挂牌办证。如果买一辆四千元的车,加上办理驾驶证,所有费用大概需要1000多元,占到车价的四分之一。这对于农民、下岗职工、经济收入低的人来说,是一笔不

3、小的数目。 4管理难度大,说情风严重。谈到摩托车的治理,基层交管部门都感到头疼,一是摩托车机动灵活的优点在交警面前得到充分体现,加上道路越来越宽,驾驶人看见交警,掉头加油便跑,不计后果。按照有关规定,交警为避免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的安全,不得追赶,工作相当被动。二是基层警力不足,现有警力主要集中在城区、国道、省道的管理上,在农村的摩托车由于警力有限,根本谈不到管理。三是说情风干扰严重,一些无牌无证机动车被查扣后,当事人不惜挖空心思找关系,托熟人,千方百计逃避处罚,一定意义上纵容了这种违法行为的蔓延。四是在日常管理中,强行冲卡,聚众闹事,野蛮打骂执勤民警的事时有发生。 二、如何治理无牌无证? 我

4、国实行机动车登记,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存在既游离于交通管理之外,又严重破坏了路面行车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危害。如何有效治理无牌无证摩托车,笔者认为应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政府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治理无牌无证摩托车,首先政府部门和领导要重视,把交通安全管理和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其次,各部门从上到下,从城区到农村,从厂矿到学校,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建立完善机动车和驾驶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人、财、物的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管理作用。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

5、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人、车、路是道路交通的三大要素,人是管理的根本,必须让人们意识到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危险的,怎样规避危险确保自身安全。在我国,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低,安全意识薄弱。势必需要我们开展持久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各级部门都要做好所辖人员的教育,交警作为宣传队伍的主力军,更应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形式,要让群众了解最基本的交通常识,在宣传活动中,把车管、驾管等方面的知识容入其中,使他们意识到驾驶无牌无证是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3增强服务意识。车管部门要把业务工作透明化,公开化,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简化办事程序,把便民工作落到实处,不让群众跑冤枉路。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

6、效率,克服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不让群众望而却步 4强化路面管控,加大纠违力度。交管部门要挑出精兵、强兵充实一线,落实警力的要求。建立健全勤务制度,确保时间、空间上的管理不失控。加大基础和先进设备的购置使用,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和 * 的行为要严管重罚,召开公开处理大会,以高压态势,震慑和警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无证驾驶,无牌上路就是违法的观念,自觉养成随买车随办理登记的良好习惯。 5加强各警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管理机制。主要是针对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和盗抢摩托车,鉴于有限的警力,交管部门必须加强各警种配合,发挥基层派出所

7、在交通管理方面的作用和力量,确保农村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 浅谈基层道路交通管理的感触和建议 罗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冉崇景 从事基层交警工作已四年多,几年来,对基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诸多感受和几点建议。下面本人就参加道路交通管理的感触和如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谈谈几点建议。 一、本人对基层道路交通管理的感受 (一)民警过度疲劳、身心疲惫 在基层,警力严重不足是一大难题,人均管理里程可达100多公里,甚致更多,民警时时是超负荷工作。虽聘请了部分协警补充,但民警是责任承担者,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被处分,年度考核、工资晋级、警衔晋升都要受影响。今天这里来明查、明天那里来暗访,搞得全队上下精神紧绷,身心疲惫。

8、 (二)领导不重视认识有偏差;道路交通管理投入少,设施和经费跟不上 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提出了很多年,可是我县的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还是停留在纸上、人们的口中,没有得真正的落实,没有考核机制,道路交通管理还是交警部门一家的事情。并且有些领导认识出现偏差,一提到“道路交通”就叫你交警队去办,可是以“道路交通”关联的还有“人”、“车”、 “路”“站”、“场”等等,这些关联字岂能都是交警队能办的?这么多年来,还没看到一份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由此可见,政府重视欠力度。 道路交通管理投入少,设施和经费跟不上。拿“整脏治乱”来说吧,整个县城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停车场,街道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停

9、车需求,必然导致一部分车辆出现违停现象,大型汽车全部要求往城边停放,没人看守,容易出现偷盗或破坏,迫使部分离家较远的车主(驾驶员)违停。交通管理协勤人员经费太低,每人每月600元,与治安协勤1300元/人.月相比,相差太多。交警需增加协勤人数还得自己掏钱,有些不是交警职责范围的设施、任务硬摊派你头上,有什么需求还不能直接向政府反映,因为单位级别不够。也可反映出政府对道路交通管理的不重视。 (三)违法成本低,道路交通违法者可有恃无恐 还是拿“整脏治乱”来说吧,“整脏治乱”工作已开展五年了,我队在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中,经统计,查处的各类乱停乱放车辆中,单位车辆所占比例不小,单位工作人员的私家车不少,

10、两项加起来占乱停乱放车辆的不下五成,可见,这些违法者都是“有钱”人,违停一次罚款50元,对他们来说“无所谓”,有的还是单位“买单”,这对违法者何来惩戒。也就是这一次次的“无所谓”给交警的工作增加了工作量,也就是这一次次的“无所谓”看不到交警的工作效果。 (四)正当执法活动得不到支持和保护,“上级”对执法干预太多。 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常常会碰到一些“难缠”的群众,道路交通违法者可当街辱骂执法民警,甚至到民警家中吵骂,民警及其家人的安全受到威胁。吵完、骂完后某某领导的电话进来了:“某某是某某领导家亲戚、要求放行”,民警叹息:怪不得此人如此嚣张。队领导得罪不起上级领导,只好“放”。有时还要跟“得骂者

11、”道歉,积极性一次次受挫,工作渐渐变得消极怠慢。 二、本人就基层道路交通管理提几点建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机关单位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不断增强单位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之理念,并且在广大交通参与者面前作出表率,以推动交通秩序有效改观与文明交通计划的顺利实施;建议对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督查制度。 一、建议由政府下文颁布建立机关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督查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12、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这一法定 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责任、有权力依照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必须有一名副职领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建立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台帐:包括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记录、有关交通安全内容的会议记录、开展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等等; 3、开展由国家文明委员会、公安部联合提出的“文明交通计划”活动情况; 4、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与义务情况 5、建立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资料。 四、明确交通安全工作督查的主体、方式方法。督查主体为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

13、通管理部门;督查方式为每季度一次;督查方法既可以由地方政府办牵头、交警部门参与,也可以由交警部门单独督查,然后将督查情况上报地方政府办。 五、交警部门与机关单位应当加强联系和沟通。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将辖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划分与各科、室、中队(中心)挂钩,实行科室包干、责任到民警; 2、每月至少一次到挂钩单位上门联系,及时通报近期 交通事故情况、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管理新政策、新规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温馨提醒;诚恳征求机关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对交通安全管理、交警部门的意见、建议;并且认真记录、及时梳理,然后上报大队。 3、对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制度。交警部门及

14、其交通警察在执法办案中,对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行为,在告知当事人、予以处罚教育的同时,将其违法行为或者处罚情况分别抄告地方政府办和当事人单位;对于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多次违法行为未处理的,由地方政府办向所在单位发出督办函,责令该单位及时处理违法记录、落实整改措施。 4、主动与当地电视台通力协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宣传教育作用。交警部门必须把一个时期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及时提供给当地电视台在有线电视中播放,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直观了解当前交通安全现状,逐步明白那些交通行为是违法的,那些交通陋习必须抛弃的,尽量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六、充分认识

15、建立机关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督查制度的重大意义。在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社会主义体制优势和政治优势,因 为机关单位都有党组织领导下的行政机构,为贯彻执行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第 二、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相对于其他交通参与人,文化知识较高、接受能力较强,自然他们了解、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更全面、更清楚,进而对他们的交通行为要求更严格、更遵守,也是理所当然、无可非议的。第三、要求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远离交通违法,可以起到榜样、标杆作用。对于广大交通参与者而言,无论是文化修养、个人品行,还是言行举止、人际交往,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就是他们的榜样。因此,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行为、出行习惯显得十分重要,倘若能够做到严于律己、模范带头,必然起到“典型引路、风气蔚然”之效果;反之,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就会导致屡见不鲜、见怪不怪的严重后果。第四、有助于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风气。只要认真落实“机关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就一定能够促进机关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带头遵规守法、文明出行;同时将会影响其他交通参与人逐步抛弃不良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形之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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