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法律与选购使用知识培训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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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法律及选购使用知识讲座 *县农业局 * v当前农药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v1、市场放开,经营主体多、乱、杂; v2、农资品种繁多,内在质量参差不齐, 外在包装花样多,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 陷阱多; v3、农民防范知识欠缺,依法维权意识不 强,发生质量问题难处理。 v一、购买使用农资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v二、农药管理法律知识 v三、从标签及外包装上分辩假劣农药 v四、从制剂形态外观上分辩假劣农药 v五、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v六、农民权益保护 一、购买使用农资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注意做到“五要”、“五不要”。 一要看证照。 v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信誉良 好、技术服务能力强的正规门店购

2、买 ; v 尽量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经营的 农资。 二要看包装、标签。 v产品标签是反映产品性能、特点、质量等重要信 息的载体,是直接向使用者传递技术信息的途径 ,是指导经营和使用者正确经营和安全合理使用 农资的保证,也是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 v要认真查看: -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标签是不是完整规范; -平时可通过专业网站查询了解产品审批信息。 v不要购买: -拆开包装的或散装的种子、农药和肥料; -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的推荐; 三要购买合法对路农资 要根据自身需要,购买对路农资, 注意阅读使用说明,搞清楚适用范围和 禁忌事项; v不要购买: 国家禁用的农药, 未经审定、登记的种子、

3、农药、肥料, 名称、作用离奇的农资, 价格过于便宜的农资。 四要索要并注意保存消费凭证 v索要销售发票或信誉卡,写明产品名称、 数量、价款并有销售者印章或签名。 v用后注意保存剩余农资和包装物。 v发现问题及时向经销商反映或向有关部门 举报投诉,并保护好现场。 v不要不留任何证据。 五要合理合法使用农资 v要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标明的使用范围、 要求和注意事项; v听从农技人员指导,遵守种植技术规范; v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 。 v不要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资; v不要收获、出售未达到安全间隔期、休药 期的农产品。 二、农药管理法律知识 v1、农药管理法律依据和管理体制 v农药管理条例

4、:1997年5月8日国务院令第216号 发布,2001年11月29日修订,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出台的第一部 专门管理农药的法规。 v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9年4月27日农业 部令第20号发布,2007年12月6日修订。 v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 :2001年6月4日山东省 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发布,2004年7月15日修订。 v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7年12月6 日农业部令第008号发布,自2008 年1月8日起施行。 v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其他有 关部门分工协作。 农药的定义:农药管理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 、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

5、有 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 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 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v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一)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 、蜱、螨)、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农业、林业用药 ) (二)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仓储用药) (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 (调节剂) (四)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保鲜防腐剂) (五)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卫生用药) (六)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 其他场所的有

6、害生物的。(其他场所用药) 2、农药管理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 v(1)农药登记制度。是一种市场的准入制度,通 过登记对农药产产品化学、毒理学、药药效、残留、环环境影 响等作出评评价。农药生产企业在生产和进口农药前,必 须首先向农业部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发 给农药的登记证。 v生产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v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或者 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 药。 v 未经登记的农药,禁止刊登、播放、设置、 张贴广告。 2、农药管理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 v(2)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开办农药生产企 业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条件,经过国务院工业产品 管理部门审

7、核批准,要发给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 生产批准证文件及相应的证号。 v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未取得农药生产许 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 2、农药管理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 v(3)农药质量标准制度。指的是国家对农药产 品质量实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制度,企业生产的产品标 准必须要经过国家工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发给 标准号。 v企业的产品主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或者是企业标准。 2、农药管理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 v(4)农药广告审查制度。指国家对农药广 告的内容实行农业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两 级审批制度。 v未经登记的农药,禁止刊登、播放、设置、 张贴广告。 v农药广告内容必须与农药登

8、记的内容一致, 并依照规定接受审查。 3、农药经营方面的管理规定 v农药经营单位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 业场所、技术人员等; v农药产品包装上必须印有或者贴有农药标签 。 v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农药,必须保证质量。 v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提供销售凭证,并 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方法、技术要求和注 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者; 3、农药经营方面的管理规定 v禁止生产、经营的农药: (一)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使用的农药; (二)国家撤销登记的农药; (三)假农药; (四)劣质农药; (五)无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 标准的国产农药; (六)过期报废的农药; (七)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或者标签残

9、缺不清 的农药。 3、农药经营方面的管理规定 v假农药: (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 他种农药的; (二)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 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 不符的。 v劣质农药: (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 (二)失去使用效能的; (三)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份的。 4、农药使用方面的管理规定 v农药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后,应及时设置警告标志 ; (二)农药使用后的包装物品和标签不得随意弃置, 应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三)不得在河流、湖泊、水库、渠道、鱼塘和饮用 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倾倒农药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

10、四)使用农药后,在农药标签载明的安全间隔期内 不得采收; (五)禁止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六)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 用于蔬菜、瓜类、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 4、农药使用方面的管理规定 v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 使用范围、方法、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 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施药剂 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v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 、合理使用的规定,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防止污染农副产品,防止人畜中毒。 v禁止销售农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农副 产品。 4、农药使用方面的管理规定 v发生农药药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 时报告当地农药检定管理机构。 v造成

11、农药中毒、环境污染、药害或者 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农药使用方面的管理规定 v 修订中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使用 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个人使用者处100元以 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v (一)不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方法、技 术要求、注意事项使用农药的; (二)不遵守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的; (三)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或 者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生产的; (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的; (五)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的; (六)不妥善收集使用剩余的农药和农药包装 等废弃物的。

12、三、从标签及外包装上分辩假劣农药 v农药标签: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所称 标签是指农药包装物上或附于农药包装物的,以 文字、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 v农药产品应当在包装物表面印制或贴有标签。 v产品包装尺寸过小、标签无法标注规定内容的, 应当附具相应的说明书。 v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由农业部审查核准。申请者应 对其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农药标签应标注的内容 v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需标注(20余项 ): v农药名称、 v企业名称 v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 v农药的有效成份、含量 v重量(容量) v产品性能 v毒性 v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 v生产日

13、期 、产品批号、有效期 v注意事项等; 农药名称 总有效成分含量: % 有效成分1含量: % 有效成分2含量: % 剂型: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1. 应注明施药的最佳时期、次数、每次施药的间隔期及限定使用区域等内容。 2. 对当茬作物和临近其他作物有不良影响的应注明,并标注相应预防措施。 生产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产品性能(用途):产品性能主要包括 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作用特点等 注意事项: 1. 应当标注使用安全间隔期及农作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 用次数。 2. 对后茬作物有不良影响的,应当标注其影响。 3. 对农作物容易产生药害或对病虫易产生抗性的,应当 注明主要原

14、因和预防方法。 中毒急救: 中毒急救措施应当包括中毒症状及误食、吸 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的急救和 治疗措施等内容。有专用解毒剂的,应当 标明,并标注医疗建议。 贮存和运输: 贮存和运输方法包括贮存时的光照、温度、 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要求及装卸、运输 时的注意事项。 醒目标明“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 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的警示 内容。 净含量(重量): 毫升(克) 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批号: 有效期: 作物 (或范围 ) 防治 对象 用药量使 用 方 法 制剂用药量/公顷 或有效成分毫克/千克 制剂用药量/亩 或稀释倍数 或药种比 农药登记证号或临时登记证号: 农药

15、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号: 产品标准号: 农药类别 颜色标志带 商标标 xx毒 毒性标识 像形图 杀鼠剂 农药名称 有效成分含量: % 剂型: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1. 应注明施药的最佳时期、次数、每次施药的间隔期及限定使用区 域等内容。 2. 其他需要注明的使用技术。 生产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产品性能(用途):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 功能、作用特点等。(对农药产品性能的描述,不得与农药 登记核准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不符,也不得使用直接或者 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 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 注

16、意事项: 1.该药剂有毒,需严格管理。投放药剂后要防止家禽、牲畜进入, 避免有益生物误食。 2.应保管在小孩触摸不到的地方。 3.处理药剂后必须立即洗手及清洗暴露的皮肤。 4.死鼠及剩余的药剂要焚烧或土埋。 5.施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对非靶标生物和环境有害的,应当注明危害,并标注相应的预防 和限制使用措施; 7.其他。 中毒急救: 1.如有中毒必须立即就医。 2.中毒急救措施应当包括中毒症状及误食、皮肤沾附农药后的急救 和治疗措施等内容。 3.有专用解毒剂的,应当标明,并标注医疗建议。 4.具备条件的,可以标明中毒急救咨询电话。 贮存和运输: 贮存和运输方法应当包括贮存时的光照、温度、湿度、通风 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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