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孤山化工园区气象灾害预警观测站围墙及大门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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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 判 文 件招 标 编 号: THCG15-17-1项 目 名 称:大孤山化工园区气象灾害预警观测站围墙及大门工程 采 购 人:大连市气象局采 购 代 理 人: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五年十月大孤山化工园区气象灾害预警观测站围墙及大门工程 谈判文件项目负责人: 曹晓宇编 制 人: 曹晓宇 审 核 人: 刘 芳 编 制 日 期: 2015年10月目 录谈判邀请函 3第一章 供应商(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5第二章 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制和组成 1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7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28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39大孤山化工园

2、区气象灾害预警观测站围墙及大门工程谈判邀请函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气象局的委托为大孤山化工园区气象灾害预警观测站围墙及大门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一、项目编号:THCG15-17-1二、项目内容:大孤山化工园区气象灾害预警观测站围墙及大门工程三、供应商(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一)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埠企业入辽入连备案通知书);(三)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在建工程。

3、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要求: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 (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采购人:大连市气象局十一、采购代理人: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芳电话: 86732658-803 传真:86732668-805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芳泽园20-4号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前 附 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孤山化工园区气象灾害预

4、警观测站围墙及大门工程项目编号:THCG15-17-1采购内容:大孤山化工园区气象灾害预警观测站围墙及大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外地企业需办理外埠企业入辽入连备案通知书);(三)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在建工程。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42.9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

5、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4谈判保证金额:4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必须为供应商(投标单位)企业的支票)。开标前三天交到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到帐时间为准)联系电话:86732668-805。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6报价文件数量要求:1套正本,4套副本。7答疑会:各供应商请于2015年11月2日上午9:00前将需答疑的问题传真至86732658-805,采购代理公司将对各供应商(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经与采购人研究汇总后,将解答的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

6、的供应商。8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15年11月3日9:00-9:30(逾期不予受理)。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受理区。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北京时间9:30。10谈判时间:2015年11月3日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评标室。11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12工期:30日历日1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档案交接齐全,且结算价款经财政部门审定后,付到结算审计总

7、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一次性支付(无息支付)。质保期:1年。14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履约保证的形式: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信用担保。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15规费、税金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

8、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2、供应商(投标单位)应结合取得的本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转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颁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机械台班费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规费;按关于调整大连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税金率的通知(大造价字【2011】3号文件)的标准计取税金。注:(1)工程定额测定费已取消,供应商(投标单位)不得计取;(2)社会保障费按税前工程总造价的3.2%计取。1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安全目标:合

9、格 。(2)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1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供应商(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的通知(辽建价发【2012】4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竟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决算时不做任何调整。18投标报价风险供应商(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现场实际踏勘资料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投标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

10、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投标单位)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供应商(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供应商(投标单位)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采购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供应商(投标单位)须仔细踏勘现场,本谈判文件所给工程量仅供参考,供应商(投标单位)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进一步核实本项目工程量,经现场

11、踏勘后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时,应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投标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投标单位)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本工程改造全部内容。供应商(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再以工程量清单有误或实际数量与清单内的数量不符向采购人(发包人)提出额外的费用。采购人也将不接受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以上述项目为由提出的索赔。19价款调整条件: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大连市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1、工程造价增加在合同价3%(含3%)之内的,不予调整;增加超过合同价3%以上部分或工程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

12、报大连市财政审核后予以调整。2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第51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价款调整方式: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大连市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以最终报价调整为准,确定方法,按本文本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51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 5.按以上原则确定的工程价款,须按此次谈判过程中的让利幅度同比例调整。6.此次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竣工结算时以大连市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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