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教育系统电子办公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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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 西 科 联 招 标 中 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名 称 : 象 山 区 教 育 系 统 电 子 办 公 系 统 采 购项 目 名 称 : 象 山 区 教 育 系 统 电 子 办 公 系 统 采 购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编 号 : GLZCGLZC20192019- -C1C1- -0404- -55KLZB55KLZB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92019 年年 1 1 月月 7 7 日日 1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17 第四章:评审办法.19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

2、格式).20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4 2 第一章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象山区教育系统电 子办公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区教育系统电子办公系统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C1-04-55KLZB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云主机 2 年 数据中心平台(云租服务)数据中心平台(云租服务) 2 BGP 带宽

3、2 年 3 云防火墙 2 年 4 安全管理服务 2 年 5 系统数据迁移 1 项 电子电子 OAOA 系统系统 6 OA 电子办公系统 1 套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0000.00 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 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

4、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 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最后报价相同时,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谈判采购货物 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

5、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 年 1 月 7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止 (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 年 1 月 7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止(工作日)。 2.售价:250 元。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3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磋商文件发售期内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 件回执码。 九、磋商

6、保证金(人民币)2200.00 元(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 磋商保证 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回执码和磋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回执码和磋 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

7、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 以拒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政 府 采 购 网 ) 、 :/ ( 桂 林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 、 :/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 地址:桂林市雉山路 19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侯倩;联系电话:0773-215380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南路 1 号花样年花样城 5 幢 B 单元 18 层; 项目联系人:蒋熹微,联系电话:0773-5442911。 3. 政府采购监督

8、管理部门:桂林市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3836392。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9 年 1 月 7 日 4 第二章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 供供 应应 商商 须须 知知 前前 附附 表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象山区教育系统电子办公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C1-04-55KLZB 2 3 供应商资格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 合法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谈判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中国政 府采购网(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 费用。 4 13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 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20000.00 元。报价超过所报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 13.2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竞合同项下的所有内 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 一

10、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 15 保证金 15.1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2200.00 元(须足额交纳)。 15.2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5.3 保证金交纳方式: 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供 应商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磋商保 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均 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 善安

11、排磋商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 无效。 7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8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 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 成册并标注页码, 装订应牢固, 不易拆散和换页。 封面应注明 “正 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 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9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 标记 16.6.1 响应文件包装、 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 “正本” 、 “副 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

12、)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 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 5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象山区教育系统电子办公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C1-04-55KLZB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 2019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16.7 供应商公章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 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 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 合同章、

13、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 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1 18.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 年 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 12 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 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13 19.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 3 人,其中采 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14 19.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4、19.2.2 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 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19.2.3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 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 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19.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 应文件。 15 20.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6 26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6.1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 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 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

15、机构在成交 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成交信息。 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 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 17 27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财采 2016 37) ,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6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 国政府采购网( )等; 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 询记录,打印材料

16、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信 用 信 息 使 用 规 则 :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18 28.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按成交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成交 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入 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专户。 19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 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 29.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 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象山区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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