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调节器项目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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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 府 采 购询价文件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60618X11采购项目名称:空气调节器项目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2016年7月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空气调节器”项目询价公告招标编号:SWCG20160618X11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空气调节器”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预算1、采购项目:空气调节器项目。2、数量:1项

2、。3、预算:37000元整,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1、报价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7月21日下午5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政府采购部。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2、投标

3、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下午3时30分正(北京时间)。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六、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先生 18206600607。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地点

4、: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高先生 0660-3826961。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第一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报价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设备购置清单及技术参数1、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参数配置单位数量1空气调节器详细参数见“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指标”5台2、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指标序号功能及技术指标参数要求1匹数3 匹2电压频率(V/HZ)220/503制冷类型单冷4定频/变频定频5能效等级3 级6制冷量(W)51507制冷功率(W)23408内机噪音(dB(A)2

5、2-469外机噪音(dB(A)小于等于 5610扫风方式上下/左右扫风11循环风量(m3/h)1200备注:由于本项目安装中涉及到部分无法体现的费用,铜管、保温管、外机不锈钢支架以现场实行勘察为准。三、商务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7000元整,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2、报价人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所采购产品报价,漏报或高于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其中包括货品价格、税费、运杂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4、成交供应商投标单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如总价与单价总计不一致,以单价总计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

6、变化的影响。5、基本要求5.1、报价供应商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设备在正确安装后,能确保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并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5.2、所有货物及设计、制造、测试和安装都应符合采购时已颁布的现行中国国家或国家认可的(部颁、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等效或更优的其他国家的权威性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6、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6.1、质保期: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一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必须负责免费维护及更换零配件。6.2、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接到维

7、修通知后的1小时(含)内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修复,如果24小时内不能修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临时备用设备使用。7、安装、调试与验收7.1、成交供应商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7.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7.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

8、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一次付清合同款。9、交货要求9.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工作)9.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其他要求:1、中标供货商必须确保货物按要求安装到位能够正常使用, 并提供免费的操作和维修培训。2、报价人所提供设备可以按照所列的,或采用性能更好的材料,但不得采用低于所列标注的设备要求。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询价文件的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 “询价采购单位”

9、是指: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 “监管部门”是指:汕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2.4 “报价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询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 合格的“报价人”是指: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3)符合本询价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2.7 “询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10、的货物等。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报价费用4.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报价文件

11、组成1、报价文件应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报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参照第四部分附件格式):(1)目 录;(2)自查表;(3)投标报价表;(4)投标设备技术性能与偏离情况说明一览表;(5)本项目相关承诺及相关证明文件。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实现、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三、报价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报价文件以信函密封形式递交,封口盖公章。须于2016年7月

12、26日下午3时30分正前递交(电报、电话、传真的报价概不接受)。2、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报价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本次项目的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2)报价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3)若报价人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任何建议或疑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和回复。若招标人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任何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修改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4)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后,可撤回报价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提出申请;投标截

13、止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5)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一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加盖公章)。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及其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询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4、报价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5、如因报价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

14、,而给报价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 计量单位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四、报价要求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报价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该时间将

15、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送交(包括传真)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6 元整。户名: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汕尾分行。帐号: 695165281017。备注: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未中标的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本次项目合同书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收。(1)报价人在报价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a按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b接受对报价文件错误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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