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的法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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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的法理探析 姓名:毛玲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学理论 指导教师:胡旭晟 20070428 I 摘 要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和中国市场化、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乡对 立的二元社会结构开始发生改变,各种禁止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政策“壁 垒”慢慢松动,农民不断走出土地,进入城市务工,实现了自身职业的转换。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受到传统文化以及制度安排等因素的影响,在 我国,“农民”一语更多象征了一种身份和地位,而不再仅仅体现为一种职 业的差别。即使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从事了新的职业,仍很难改变原有的“农 民”身份,从而出现了这样一个不太被现行制

2、度认可的、不同于农民与工 人的特殊群体“农民工”。 作为处于农民与产业工人之间的过渡性群体, “农民工”产生于中国的 社会转型与制度变迁时期中国由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和城市 社会转型,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的特殊“产物” 。由 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与“身份建构” ,以及农 民工受损权益“救济不能”等原因的存在, “农民工”常常无法切实充分地 享有其应有的合法权益,并由此陷入到权益受损严重的现实困境之中。 本文通过现实生活中几个有关农民工权益问题的真实案例引出全文的 主题,通过数据分析与事实描述来展现农民工权益受损的现实情况,并从 制度设计、身份建构以及

3、受损权益的救济三个方面来分析农民工权益困境 的根源所在。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平等保护、优先保护以及公力救济与 私力救济相结合等三项原则作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理依据。最后,本文 从现实的角度提出了三条关于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的可行途径。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救济 II ABSTRACT By the reform and open policy, the processes of Chinese market economy, modern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become faster. At the same time, the antithesis b

4、etween town and country dual society structure begin to change. Then, all kinds of the policies that forbidden the people flow into the cities become looser. As the result, the peasants went on to walk from the fields to the cities, and they change their certification by the free job choosing, like

5、to be a worker. However, By the influences of the traditional cultures and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the peasant“ in the Chinese words symbolizes a kind of status and certification more for a long time, but not only the differences of jobs, Even the peasants came into the cities and find their ne

6、w status certifications, its still very hard for them to change their “peasant“ certification.Thus, therere the “peasant laborer” came into being, which was a special community between peasants and workers, and been not really accepted by the current institutions. As the transitional community betwe

7、en the peasants and industrial workers, the peasant laborers were given birth at the period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s in China, which is a special product from the traditional peasants society to the modern industrial megalopolis society, and from the plan economy system to the market economy system

8、. For the sake of the unsuitabl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and “certification construction” under the antithesis between town and country dual society structure, and the weakness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peasant laborers rights, etc., the peasant laborers were not able to fully enjoy their legal r

9、ights, and then, they fall into the real dilemma of serious rights harms. This thesis introduces its theme by several real and related PLR (peasant laborer rights) cases, then it describes the real facts by the harms to the peasant laborers rights from the data analysis and fact description. And it

10、analyzes the root to the dilemma of the PLR from three aspects, which are the institutional design, certification and aid to the harm of their rights. Basing on this, this thesis gives the legal certifications of equal rights protection, primary protection and public authority protection to the prot

11、ections of PLR. In the end, this thesis gives the three feasible methods to the protection of PLR from the angle of practices. key words : peasant laborer; rights and interests; legal protection; relief 湘潭大学湘潭大学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 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 何其他个人

12、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 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 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 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 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湘潭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 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 编本学位论文。 涉密论文按学校规定处理。 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导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1 引 言

13、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二元壁垒的松动以及中国市场化、现代化、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开始不断走出土地,进军城市,实现自身职业的 转换。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在中国, “农民”一语更 多地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不仅仅是一种职业的称谓。即使农村人口进入 城市从事了新的职业,仍很难改变原有的“农民”身份,从而出现了这样 一个不太被现行制度认可的、不同于农民与工人的特殊群体“农民 工”。 作为处于农民与产业工人之间的过渡性群体, “农民工”产生于中国特 殊的历史时期:是在我国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计划经 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出现的。实事求是地说,农民工这样 一

14、个庞大群体的存在,其前途和命运直接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的发展,关 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 发展,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未来。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的抽样调查表明, 2004 年中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为 11823 万人。 1农民工已经成为当下中 国社会一个有别于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最大社会群体,并且其规模在未来一 段时间仍会继续扩大。农民工多年来为我国的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他们的辛勤劳动换来了城市里鳞次栉比的大厦、厂房、商业区以及各种便 捷的城市服务。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却是:农民工该要的工钱要不上,该 有的社会保障谈不上,作为中国公民应该享有的各项权益也无法

15、得到应有的保 障他们的付出与所得失衡严重。这种失衡与今天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法治国家的宗旨格格不入,也明显背离了公正、平等的法律价值。因此,农民工 权益问题理所应当成为我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 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现行体制下并没有被充分享有,也缺乏足 够的保障,而且这种“权益缺失”的现象还表现出日益严重化的趋势,用 “举步维艰”来形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进程可谓一点也不为过。幸运的是, 农民工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大众以及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农民工这一新的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 生活状况及前途命运开始成为舆 论的焦点和科研的热点。中国政府已经开始踏上了漫长的农民工政策改革之路

16、: 从国务院总理亲自为农民工追讨工资,到工伤保险条例 、 劳动监察条例的 出台;从国务院连续三年以每一年的第一号文件来关注农民工群体,到减免借读 1 国家统计局调研组.当前农民外出务工情况分析.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中国言实 出版社,2006 :99. 2 费鼓励公立学校接受流动儿童所有这些都表明了中国政府保护农民工权益 的决心。但是,现实中依然存在的为数不少的农民工遭遇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等老 问题,却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仅仅将农民工放在弱势群体的位置上来看待农民工 权益问题还远远不够,我们还应该还原他们的社会主体地位,鼓励他们积极参与 到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之中,并不断完善与其需求相适应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以 保证农民工的各项权益能在不断完善的制度框架内得以实际地、充分地享有。 3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1.1 “农民工”辨析 农民工,因为其是从农民这个大群体中分离出来的,欲了解其定义, 须首先了解“农民”这一概念。 “农民” , 辞海释义为:直接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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