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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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类型一:高空坠落事故案例1 高空作业无安全保护措施,导致高空滑跌地面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经过:2003年10月10日,维修车间电二班电工代在敷设总降压站至硫酸四系配电站高压电缆工作中,在四万吨电解厂房北侧的电缆桥架上(桥架离地面约4M高),当第二根电缆头已经拉过约40M,代发现电缆有一处向外突出,于是一手抓住电缆桥架,一只脚用力蹬电缆使其落位,不慎从电缆桥架滑至简易平台最后跌到地面,造成左手腕粉碎性骨折的轻伤事故。事故原因:1、电缆桥架上高空作业没有系安全带,导致从4M高空滑跌到地面造成人身伤害。2、简易工作平台搭建不牢,左右摇动幅度偏大,致使人跌至平台后惯性摔到地面。3、现场安全监管不力,对

2、不系安全带的违章行为没有予以制止。防范措施:1、 凡重点工程制定的施工预案,在施工全过程中要百分之百地执行。2、 大型施工项目、危险施工作业点都要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3、 开展反“三违”教育,坚决消灭侥幸心理,严格执行“24字”施工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4、 在职工中开展“四不伤害”的教育,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案例2 登杆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死一伤事故事故经过:1981年1月15日,线务班全员赴公司至丰山通讯线路阳新陶港地段检修线路,分组从事检修工作。当日曹等四人负责检修阳新县陶港地段730#电杆接梢作业。曹和肖均上杆作业,先解掉了瓷瓶上的扎线,将杆梢接好。在电杆埋深不明的情况下,

3、由彭负责指挥,沿线路横向猛拉摆线,造成电杆倒地,曹当即被压成重伤,肖轻伤。曹于当晚8时15分,在阳新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1、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员,无施工方案,未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对该电杆的现场安全状况缺乏了解,检查不到位,盲目拉杆,造成电杆倒地。2、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缺乏足够的了解。在瓷瓶扎线全部解掉受力不均的情况下,就开始拉杆扶正。最后甚者,杆上作业人员没有下杆就开始拉杆,属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措施:1、认真落实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组织班员学好安全操作规程。2、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小结,落实“三个明白”。

4、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穿戴好劳保用品。 4、大力开展技术学习和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案例3 砍树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人员摔伤事故经过:2013年8月30日上午,供水二车间副主任黄带领维修班3人和劳资科绿化班闫一起在净化站砍伐树枝。一根断枝根部着地,树枝尖部依靠并缠绕在净化站院墙外的一棵大树上,但由于断枝较大,无法拉离现场。为减轻树干重量,需要对树干进行肢解,为了防止树干滑动,在树干东侧上绑扎一根晃绳, 9点钟,闫站在断枝东侧用汽油锯去切割断枝根茎部分,在锯断的一瞬间,断枝突然向下滑落并同时向东侧移动,闫急忙转身跑开,因地面湿滑摔倒,造成右手腕关节骨折。事故原

5、因:1、安全措施采取不到位,晃绳仅绑扎一根,受力不平衡,应在三个方向绑扎三根晃绳。2、绿化班闫站位不当,对树干倾倒方向判断失误,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防范措施:1、施工作业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预案,并严格执行。2、作业现场需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3、开展反“三违”教育和“四不伤害”教育,坚决消灭侥幸心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案例4 “10.10”高空坠落事故事故经过:2006年10月10日,鑫力公司在北村一路新下陆派出所院内砍伐影响新线路施工的树木时,电一班职工周从离地约4.5米高的树枝上坠落,造成左眉骨处挫裂伤。事故原因1、个人违章作业,高空作业既没

6、有系安全带,又没有穿绝缘鞋。2、施工组织措施不到位,未仔细勘察现场,制定砍树合理方案。3、安全监督不力,工作负责人没有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带、穿绝缘鞋。防范措施:1、施工作业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预案,并严格执行。2、开展反“三违”教育和“四不伤害”教育,坚决消灭侥幸心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监督,严格安全考核,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案例5 登杆作业无安全保护措施导致杆上跌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经过:1983年12月3日,电讯车间在大冶通信线路改造施工中,当日施工到大冶关山大队时,由于李登上8米电杆卸拉线螺丝时拉线脱落,将当事人从电杆上带下

7、摔伤,造成胸椎十一、十二压缩性骨折。 事故原因:1、当事人违章作业,不系安全带。2、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一手握住拉线,一手卸下螺丝,导致拉线脱落将人带下电杆。3、安全监督不力,工作负责人没有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带。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利用安全活动对“12.3”事故进行对照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使职工从中受到教育。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监督,严格安全考核,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3、加强劳保用品的穿戴检查工作,发现有违章作业现象立即制止并纠正。 案例6 高空坠落工亡事故事故经过:2004年5月13日,分公司维修车间在有色公司设计院院内进行电杆移位施工。

8、作业过程中,电工鲁、马在10米低压电杆上,袁、董在15米电杆上,安全员肖、班长刘、代三人在10米电杆旁监护,其他人员在地面配合。10:10分左右,低压杆过线两根后,二个电工班长正在杆下检查电杆的状态,10米电杆突然缓慢向南倒下,鲁、马随10米杆落地,鲁被压在10米杆下,与此同时,15米杆也被10米杆上的低压线拉断倒下,袁随15米杆坠落摔伤后脑、董摔伤后腿,三位受伤人员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袁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于5月13日晚22:22分死亡。事故原因:1、从事故发生后对先倒下的10米旧电杆检查发现,其底部距水泥地面200mm以下断裂处的20根钢筋只有3根是新伤,有17根钢筋已被腐蚀断裂,受

9、拉力导致该杆倒塌。这说明电杆曾经受损,底部地下约200mm的部位出现裂纹后,常年雨水渗入,将电杆内部的钢筋腐蚀,加之施工时对电杆检查不彻底,从而导致了该杆的首先倒塌。2、参加施工的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家都没有意识到10米电杆存在倒杆的可能,从而在方案确定到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防止电杆倒塌的措施。3、施工组织方案不完善,对10米电杆承受能力估计过高。施工前的现场检查不够深入,没有对10米旧电杆进行详细检查。防范措施:1、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总结事故经验教训。2、建立施工方案审批制度。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防范

10、措施,完善施工方案,经严格审批后实施。3、对施工作业现场劳保用品及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要严格检查。类型二:触电事故案例7 违章带电作业,导致线路短路弧光事故经过:1998年8月28日下午17时40分,营业车间电工班在处理下陆饮食公司计量装置故障工毕送电后,发现空气开关有一火线未接。为此,该班青工陈上前带电接线,钳子夹住的一根火线不慎与另一根火线相碰,造成相间短路,产生强大电弧,将其脸部和手部烧伤,经医院诊断为轻二度烧伤。事故原因:1、 当事人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在没有停电的情况下进行带电作业。2、 违反工作票制度,在电缆已送电,没有重新办理工作票、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就指派

11、当事人进行带电作业。3、工作现场管理混乱,工作负责人及当事人安全工作意识淡化,思想松懈,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为了赶时间忽视安全。防范措施:1. 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 加强危险点防控工作,摸清危险点的基本特性,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3.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格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工作人员方可工作,工作许可后,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及时纠正工作人员的违章错误行为。 案例8 吊车碰触带电架空线险导致人身设备事故事故经过:1999年12月11日,新兴公司在铜花小区泵站进行吊装盖板。因机修配电站西进线、铜花山庄高压线路及

12、机修配低压联络架空线对其施工有影响,新兴公司于12月10日向厂调度提出停电申请,厂调度即日按其要求,安排采取了停电措施。次日施工时,吊车碰在机修配低压联络线上,引起单相短路,架空线烧断一相,吊车钢丝绳断股,险些造成人身设备事故。事故原因:1、 误操作造成机修配低压联络线未停。2、 未对停电线路现场进行验电接地。防范措施:1、 全厂各单位要重新组织学习“两票四制”流转程序,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2、生产科应加强外来单位施工停水、停电申请的管理。3、现场停电一定要验电,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案例9 违章作业,触电死亡事故经过:2002年5月17日,某电厂检修班职工王带领张检修380 V直流焊机。

13、电焊机检修后进行通电试验良好,并将电焊机开关断开。王安排工作组成员张某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自己拆除电焊机一次线。约17:15,王蹲着身子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在拆完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1、王已参加工作10余年,一直从事电气作业并获得高级维修电工资格证书;在本次作业中王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检查确认电焊机电源是否已断开,在电源线带电又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触电。王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组成员张虽为工作班成员,在工作中未有效进行安全监督、提醒,未及时制止王的违章行为,是此次事故的

14、原因之一。 3、该单位领导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识不足,存在轻安全重经营的思想,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防范措施:1、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工作班成员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2、完善设备停送电制度。 3、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让职工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作业违章的危害性。 案例10 违章接电源 触电把命丧事故经过:1999年8月15日,某厂电力实业开发公司承包地下排水工程,在地坑深度5.8米作业过程中,因地下水上涨,必须要用抽水泵将坑内水抽净。于是唐取来小型抽水

15、泵,即与另一名在场的电工王开始进行电源接线工作。王在地坑上面,唐在地坑内接电线,唐在地坑内喊王投电源试转,王确认后就登上工具箱上部投电源,先投熔断器,再投开关把手,王从工具箱上面下到地面时,听到地坑内有人喊“有人触电了”,王这时又立刻登上工具箱拉开电源开关,这时唐已仰卧在地坑内。在场同志立即将其从坑内救出地面,并对唐进行不间断人工呼吸,后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 此次人身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唐(死者)在作业中图省事,怕麻烦,擅自违章蛮干造成的。 2、唐在作业中,电源进口引线三相均未固定,用左手持电缆三相线头搭接在空气开关进口引线螺丝上(电源侧)进行抽水泵的试转工作,在用右手向左手方向投空气开关时因用力过猛,电源线一相碰在左手大拇指上触电,触电后抽手时,将电源线(三相)抱在身体心脏处导致触电死亡。防范措施:1、 在潮湿环境下进行电气作业,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设备,必须装设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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