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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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采购企业采购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项 目 名 称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招 标 人: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编号:WDZB-QYCG-1908WDZB-QYCG-1908 日 期: 二二一九年三月一九年三月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 传真:0731-22885

2、223 1 目目 录录 申明申明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 七、合同签订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九、其他规定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 第五章第五章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 第六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3、 E-mail:HNWD88888 传真:0731-22885223 2 申申 明明 本招标文件用于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对本招标文件内容享有解释权。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申明,并保证对 本招标文件可能涉及的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经株洲 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外 的目的而出版、复制、传播、销售及使用本招标件。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

4、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 传真:0731-22885223 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智慧城市 信息化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项目预算:1515668.00 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平台,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2.4 其他情况说明: 1.1.本招标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两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本招标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两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体,开标现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个联合体,开标现场须提供联合体协

6、议书。 2.2.电信运营商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参加投标的,提供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电信运营商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参加投标的,提供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 3 月 13 日至 2019 年 4 月 3 日 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进行网上下载/获 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各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

7、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 传真:0731-22885223 4 3.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http:/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上下载/获取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 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 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4 月 3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2019 年 4 月 3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4.3 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 号株洲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六、联系方式: 招标

9、人: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高科总部壹号 B 座 11 楼 联系人:刘兀 联系电话:0731-221620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 511 号 联系人:邓从荣 联系电 话:0731-22861466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 传真:0731-22885223 5 第第 二二 章章 投投 标标 须须 知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10、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一、说明 第 1.1 款招标项目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第 2.1 款招标人 名称: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总部壹号 B 座 11 楼 联系电话:0731-22162010 联系人:刘兀 第 2.2 款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 楼 511 室 电话:0731-22861466 联系人:邓从荣 第 3.1 款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

11、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e)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 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 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 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 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12、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 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 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 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 传真:0731-22885223 6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编列内容规定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

13、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 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 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 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 上述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

14、本招标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由不超过两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 体,开标现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电信运营商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参加投标的, 提供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特定资格条件:无。 6、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第 6.1 款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本招标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 不超过两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 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三期) 招标文件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 A 座五楼 邮编:412007 电话:0731-22861466 E-mail:HNWD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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