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115471441 上传时间:2019-11-13 格式:DOC 页数:42 大小:287.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4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J1-17070-GXXX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11月目 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17第四章评审办法42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荔浦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1、

2、 采购项目名称: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J1-17070-GXXX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8万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3、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

4、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1、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平台(http:/)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2、发售时间(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21日17时30分止。3、售价:250元。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谈判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八、保证金(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00) (须足额交纳)。供应商应于2018年11月23日11时 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

6、看。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8年11月23日11时00分至 11时30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回执码和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10号开标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一、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荔浦县教育局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13号 联系人:徐有助 联系电话

7、:0773-7223927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2幢4-1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73-8996788/8998955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荔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3-7220153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9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J1-17070-GXXX23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8、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34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13谈判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78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13.2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

9、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615保证金15.1保证金的金额:柒仟捌佰元整(¥7800.00)(须足额交纳)。15.2 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5.3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

10、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7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816.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916.6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6.6.1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

11、字均可】。16.6.2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项目名称:荔浦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J1-17070-GXXX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在2018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16.7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118.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

12、年11月23日11时 00分至 11时30 分。121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10号开标室。1319.1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1419.2谈判时间、地点、人员19.2.1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谈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19.2.3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

13、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1520.2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62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6.1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6.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72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14、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