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学院门及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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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山东理工大学学院门及改造工程 第65页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000201802001333 项目名称:山东理工大学学院门及改造工程 采 购 人:山东理工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8年 11月5日目 录 敬告3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5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8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9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28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2敬 告 一、资格审查时须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

2、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前三年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一并进行保存。 4、此项须供应商自行核查并提供上述二个网站加盖公章的截图,资格审查时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一同递交,信用记录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二、请各包号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退还,复印件备案,仅提供原件的资料,资格审查后原件备案。包一1、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由发证机关

3、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资质证书(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9、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

4、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5、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11、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及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包二:1、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7、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及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注: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特殊要求的除外),现场必须一次性出示原件,不接受二次审验,否则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因年

7、检或遗失等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市级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公证件原件)三、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1月16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四、资格审查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鸿远楼西侧414)五、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理工大学学院门及改造工程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201802001333三、采购项目情况如下表: 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装修工程 改造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8、构代码证有效证件;2、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00

9、2学院门 改造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00四、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18年11月6日08时30分至2018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

10、公司317室)。3.方式:(1)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同时须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2)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包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二: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1、1.时间:2018年11月16日08时30分至2018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鸿远楼西侧414)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 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鸿远楼西侧414)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山东理工大学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联系人:辛老师联系方式:0533-2780027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联 系 人:巩先生 索女士联系方式: 18853371920

12、 13864300576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山东理工大学学院门及改造工程。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山东理工大学;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单位负责

13、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3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0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11凡具备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3. 1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项目的磋商文件,从其他任何渠道获得的磋商文件均无效。3.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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