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林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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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织金县中寨乡兴林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一九年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织金县中寨乡兴林煤矿文件黔兴伟兴煤201925号关于印发兴林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通 知矿属各科室、区队: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安全生产总体思路及实际情况,新修订的兴林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19)现发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特此通知! 兴林煤矿 二一九年一月一日 兴林煤矿办公室 2019年1月1日印发兴林煤矿办公室华电华荣公司办公室2014年4月18日印发目 录第一章 采煤部分1采煤打眼工1采煤爆破工3风

2、镐工7攉煤工9移溜工11运料工15单体支护工19人工假顶工24回柱放顶工28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31回采巷道维修工33充填工36端头支护工38采煤机司机38采煤机修理工41综采、高档普采设备(液压支架除外)安装回撤工42综采工作面清煤工47液压支架安装回撤工48液压支架工50液压支架修理工53乳化泵司机54综采维修电钳工55第二章 掘进部分59掘进打眼工59放炮员60砌碹工63锚杆工64凿岩机操作工65锚喷支护工66支架支护工69混凝土喷射机操作工69掘进机司机70掘进机维修工72耙矸机司机74运输工74推车工75铺轨工77巷道维修工78第三章 机电、运输部分82提升机(绞车)司机

3、82主排水泵司机83主要通风机司机84空气压缩机司机87井下架空乘人装置司机90小绞车绞车司机91变电所值班电工93井下电工94电缆维修工94地面电工95钳 工97防爆检查员98通讯维修工99运输推车工102把钩工103轨道工104机车司机105转载机、破碎机司机106带式输送机司机108刮板输送机司机110胶带输送机维修工112电焊工113氧气乙炔焊割工114砂轮工115钻床工115木工园盘锯操作工116第四章 通风瓦斯部分118测风员118瓦斯检查员126瓦斯抽放检测工130瓦斯抽放泵司机132防突工135瓦斯管路安装维护工139井下钻探工142通风设施工147通风木工152隔爆设施安装工

4、153井下安全监测工155瓦斯检测仪检修工16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165煤层注水工168自救器维修发放工170局部通风机司机172监测监控值班员174第五章 地质测量部分176地质观测工176水文地质观测工182测量工188第六章 其 它195井口检身工195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196雷管导通安全操作规程196测尘工196洒水防尘工200第一章 采煤部分采煤打眼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应熟悉煤电钻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有关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形式等规定,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 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小

5、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采高和开帮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3条 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 第4条 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层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 在复合煤层的工作面,不准在夹矸中打眼。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

6、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严禁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8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9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 10钻孔突然与老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8条 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9条 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

7、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0条 领取电钻等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 3钻杆要直,不弯曲变形,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其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铅丝(铁线)、护套、长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第11条 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长距离移动煤电

8、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绑套运送煤电钻。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第12条 打眼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放。 2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3条 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出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3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杆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

9、正确。 4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戴好防尘口罩,脱掉手套。 三、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4条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杆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定眼时手不得触及电钻开关,领杆者手离开钻杆后方可触及电钻开关。 第15条 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定位。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6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第17条 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

10、净。底眼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第1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9条 打眼时必须停止工作面输送机运转。 第20条 在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下方设置挡板。 第21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2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应用木棍或竹扁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

11、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著标志。四、收尾工作 第23 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切断电源,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 第24条 将电钻、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钻头要全数交回工具房或管理站。电缆要盘成8字形堆放整齐。需检修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要运到检修地点。 第25条 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若有瞎炮,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采煤爆破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煤爆破工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及爆破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

12、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2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安监总煤调201516号),严格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3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兼职安监员都应在现场。 第4条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第5条 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第6条 放炮与回采其它工序平行作业时,必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否则应停止放炮。 第7条 在地质变化地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

13、碎、煤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第8条 放炮员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棚子、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块大量崩溅采空区,保证煤壁平直,符合循环进度要求。 第9条 放炮员的工作顺序: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检查处理放炮操作(装药联线放炮炮后检验)收尾工作。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一)准备 第10条 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爆破材料下井使用。 第11条 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指示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12条 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13条 领取掏勺、木炮棍或竹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14条 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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