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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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兴市南湖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服务项目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项目编号:JXSJ-2019-113招标单位: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备案单位: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2019年07月29日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03第二章 招标需求0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6第五章 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招标单位委托,经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NH-00009623-1号确认书批准,

2、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JXSJ-2019-11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招标项目: 嘉兴市(南湖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服务项目五、预算金额:57万元 六、采购需求(概述):序号采购需求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1嘉兴市南湖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157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报名、注册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报名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十二、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08月14日14分30分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开标室并提交给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十三、磋商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08月14日14分30分整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议。十四、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联系电话:0573-

5、825712652、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张燕; 联系电话:0573-82031391邮箱: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3、嘉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QQ群:85307809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3-82838543。 招标单位: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7月29日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嘉兴市南湖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服务项目为了培育扶持南湖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主要承担“宣传推介、孵化培育、公益、培训交流、信息交流”等工作,中心设有培育孵化

6、、公共服务、培训教学等综合性功能区,按照“专业团队管理、社会化服务、公益组织受益”的培育发展模式,为入驻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打造南湖区公益资源对接的平台、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梯台、社工人才交流和形象展示的舞台。加快南湖区社会培养发展中心建设及建成后的运行运行,促进社会组织持续发展,进一步打造全省、全市示范社会组织项目。2、 服务期限:一年。三、工作内容如下(1)完善社会组织红船学堂管理制度,年度党员学习计划和学习课程。每月至少开展党课学习1 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1次;每年组织社会组织党员红色基地教育外出活动1次;开展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活动1次;培育社会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5支并提升

7、志愿者服务能力;对有条件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机构,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服务工作。(2)建立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把社会组织中青年骨干优先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党员培养情况和实际发展需求,每年发展社会组织党员1名及以上,孵化社会组织党组织1家。(3)“党建+”品牌项目打造,设立“阳光驿站”,每年组织开展活动2次,建立流动党员关爱机制;以“公益银行”为载体,开展党员/社工志愿服务时间兑换服务;依托“党员会客厅”,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接访活动,全年不少于4场。(4)做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对处于萌芽期、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政策支持、注册登记指

8、导等服务,每年孵化出壳本土社会组织7家;对已经注册登记的,具有行业代表性、枢纽型的社会组织提供团队建设、项目指导、服务评估等综合服务;组织开展1期社会组织培训班和1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之间交流合作。(5)参与中心工作及公益服务,结合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全区中心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及利用培育中心场地优势广泛与周边社区群众开展活动每周不少于2次。加强与镇、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两级联动,开展服务合作和业务培训指导。协助南湖区民政局完成其他工作。(6)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入驻专职人员,开展日常运营维护、接待讲解、负责卫生环境等工作;负

9、责中心宣传展示工作,主要包括年刊、PPT展示信息发布、维护等。(7)入驻社会组织绩效评价:对每个入驻社会组织建立档案,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形成综合性评估报告文书提交区民政局。(8)总结特色亮点工作,并以成果转化的形式形成经验交流性材料2篇,在部、省以上发表刊登。四、最低人员配置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和2名常驻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人具有国家级社工证并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专职工作人员具有1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五、其它要求1、完善各类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日常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培育流程、服务手册、社会组织会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设,将制度落实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中。2、

10、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业主对财务状况的监督与检查。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全年完成项目中期、终期自评报告各1篇。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招标单位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若无任何服务问题,全额无息退还。七、付款方式:1. 第一次付款:自合同签订起,支付合同款的50%;2、第二次付款:服务期满6个月,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5%;3、第三次付款: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5%。 八、考核由业主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运营方履行合同的运营工作质量情况每半年进行考核,包括资金款项使用,按照约定开展服务工作、配合业主方的接待工作等,考核作为服务方整改依据,如

11、考核不合格,需整改完成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如下:序号考核内指标分值指标说明得分1完善年度党员学习计划和学习课程(3分);每月至少开展党课学习1 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1次(4分);每年组织社会组织党员红色基地教育外出活动1次(4分);开展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活动1次(4分);培育社会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5支并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4分);对有条件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机构,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服务工作(4分)。23无年度计划和课程表的,扣3分;其他各项活动未达标的不得分2建立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每年发展社会组织党员1名及以上

12、,孵化社会组织党组织2家8党员数发展不足的扣4分,孵化党组织数不足2家的扣4分3“党建+”品牌项目打造,设立“阳光驿站”,每年组织开展活动2次,建立流动党员关爱机制(5分);以“公益银行”为载体,开展党员/社工志愿服务时间兑换服务(5分);依托“党员会客厅”,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群众接访活动,全年不少于4场(5分)。15各项活动未达标的,均不得分3做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每年孵化出壳本土社会组织7家;14培育出壳并注册的组织少于7家的,少1家扣2分;4组织开展1期社会组织培训班和1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之间交流合作。10活动未达标的均不得分5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组织开展公益服

13、务及利用培育中心场地优势广泛与周边社区群众开展活动每周不少于2次。加强与镇、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两级联动,开展服务合作和业务培训指导。10公益活动次数未达标的不得分6做好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为每个入驻社会组织建立档案,每年形成绩效评估报告10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无绩效报告的不得分7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消防工作制度,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消防安全演练,落实整改安全消防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未落实安全消防制度的扣2分,未落实整改安全消防隐患的扣3分,8总结特色亮点工作,并以成果转化的形式形成经验交流性材料2篇,在部、省以上发表刊登。5未达标不得分注:对服务方履行合同的工作质量情况的考核总分为100分,等级分三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总分在9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70分及其以上-9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嘉兴市(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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