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地块房地产开发(无为誉秀佳苑二期)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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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为县誉秀置业有限公司2015-17号地块房地产开发(无为誉秀佳苑二期)项目 2015年11月国环评乙第212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2015-17号地块房地产开发(无为誉秀佳苑二期)项目建设单位: 无为县誉秀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制第64页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国环评乙字第212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

2、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15-17号地块房地产开发(无为誉秀佳苑二期)项

3、目建设单位无为县誉秀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秀珍联系人刘锦通讯地址无城镇襄安南路西侧、无开路北侧联系电话13956623910传真邮政编码238312建设地点无城镇襄安南路西侧、无开路北侧立项审批部门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发改投字2015459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占地面积(平方米)28913建筑面积28905.21m2绿化面积7254总投资(万元)19806环保投资(万元)486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评价经费/投产日期2017.21.1项目背景及任务由来无为县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经工商局注册的民营企业,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是

4、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营房地产开发。该公司于2015年投资7582万元建设2014-43号地块(无为誉秀佳苑)房地产开发项目,预计2016年6月完成投产。随着人们对住房的需求日益增大,无为县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9806万元扩建2015-17号地块房地产开发(无为誉秀佳苑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一期项目西南侧约50m处。该项目已于2015年11月5日获得无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无为县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17号地块房地产开发(无为誉秀佳苑二期)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投字2015459号),同意本项目备案建设。本项目占地28913m2,总建筑面积69292.81m

5、2,地上计容面积60717m2,其中(住宅33534.06m2,商业16114.92m2,公寓10548.13m2,物业居委等配套用房302.10m2,变配电用房217.79m2,地下建筑8458.72m2,半地下建筑117.09m2)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项目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无为县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5日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同时

6、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和项目区的环境情况,对工程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识别和筛选。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1.2本项目概况1.2.1本项目建设概况项目名称:无为誉秀佳苑(二期)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用地面积28913m2,总建筑面积69292.81m2,地上计容面积60717m2,其中住宅33534.06m2,商业16114.92m2,公寓10548.13m2,物业居委等配套用房302.10m2,变配电用房217.79m2,地下建筑8458.72m2,半地下建筑117.09m2。完成附属设施建设。建设单位:无为县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

7、;投资总额:19806万元;建设地点:无城镇襄安南路西侧、无开路北侧(经纬度:东经117.89、北纬31.30)。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周边环境:项目东侧为襄安南路,隔路为正在建设誉秀佳苑(一期),项目南侧为无开路;项目西侧为待规划用地;项目北侧为拟建状元府邸小区;项目周边情况见附图2(周边环境状况图)。1.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28913m2,总建筑面积69292.81m2,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见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2。表1-1 本项目工程状况组成一览表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备注主体工程住宅建筑面积33534.06m2,共7栋楼(1#至7

8、#),1#-4#为11+1层,5#-7#为11层,户数为288户,总人数约922人新建商业建筑面积16114.92,共3栋,分别为S1#(1至4层)、S2#楼(1至3层)、8#楼(13层,局部14层。其中商业位于1-4层),沿襄安南路布设。新建公寓建筑面积为10548.13m2,位于8#楼的5-14层。本项目设计规划为酒店式公寓。平层公寓29户,LOFT公寓265户。可容纳646人。新建辅助工程物业居委用房建筑面积302.10m2,位于4#楼二层新建配电房设有2间配电房,建筑面积217.79m2,分别位于8#楼一层和S2#楼一层,分别距离最近居民住宅7#楼约35m、6#楼约22m地下车库地下一

9、层部分设有地下停车位207辆。公用工程供水系统生活用水来源于市政供水管网,年用水量约134877.7t/a。新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至市政雨水管网。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到无为县无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建供电系统设置配电房等设施,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电。新建供气系统本项目燃气调压站依托一期项目燃气调压站,位于一期3#楼西北侧10m。年用气量为11.6万m3依托制冷及采暖商业、公寓及住宅均采用分体式空调消防系统消防设施:在主要道路、公建及主要公共绿地按国家规范布置足够数量的消火栓。灭火器设置:每栋建筑按规范要求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用于扑灭初起火灾。新增环保工程废水治理雨污分流

10、,包括户外管网和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主管道、规范化排污口,小区设化粪池,化粪池防渗处理新增废气治理地下车库竖向排烟井、排风系统,排气口位于绿化带中;油烟经脱排油烟机抽提后,引入建筑物内预留烟道,至楼顶排放,排放口朝向避开项目区周边住宅、学校等敏感点;新增固废处置设若干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由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新增噪声治理所有公建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密闭房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建筑物隔声等新增生态保护绿地建设、景观改善等,项目绿地面积约为7254m2(绿地率25.09%)新增表1-2 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编号项目数值计量单位备注1总用地面积28913m22总建筑面积69292

11、.81m23地上计容面积60717m24地上建筑面积住宅用房33534m2商业用房16114.92m2公寓10548.13m2物业居委用房302.1m24#楼,二层变配电用房217.79m22处,分别位于8#楼、S2#楼一层5地下建筑面积8458.72m26半地下建筑面积117.09m2非机动车库,不计容7建筑占地面积8931.58m28绿地率25.09%9容积率2.110建筑密度30.89%11总户数288户12机动车停车位309辆/其中地面停车102辆地下停车20713非机动车停车位832辆1.2.3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城镇襄安南路西侧、无开路北侧。项目东侧为襄安南路,隔路为

12、正在建设誉秀佳苑(一期),项目南侧为无开路;项目西侧为待规划用地;项目北侧为拟建状元府邸小区。小区内道路系统构架清晰,分级明确,人行与机动车适度分流,同时满足消防、救护等要求。商业楼沿无开路北侧建设,可以减少道路噪声对居民楼的影响。依据地形及现有的交通条件,商业楼入口临无开路,公寓楼入口位于无开路与襄安南路交叉口处,小区主入口设在地块北侧和地块东北侧,本项目入口功能分布明确,可以减少商业等区域对小区内居民的影响。总平面规划布置上,通过建筑布局打造庭院核心,景观休闲空间。项目总建筑面积69292.8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0717m2(包括住宅面积约33534.06m2,7栋楼,为11层和1

13、1+1层;公寓10548.13m2,物业居委等配套用房302.10m2;商业面积16215.62m2,共2栋(S1#、S2#),沿无开路布设。其中8#楼为公寓和商业混合楼(13层,局部14层。其中14为商业楼层;513层为公寓楼层)。地下建筑8458.72m2,半地下建筑117.09m2(半地下建筑主要为储藏室)。本公建设施分布情况:2间配电房,分别位于8#楼一层和S2#楼一层,分别距离最近居民住宅7#楼约35m、6#楼约22m;水泵房位于8#楼地下室内,距离最近住宅7#楼约30m。项目在小区楼与楼之间设置若干个垃圾收集桶,周边应由绿化环绕,同时配备垃圾清运工,每天早、晚各清理运走一次,既方便

14、了使用又不影响居住。公建设施布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不建燃气调压站,依托一期项目燃气调压站,位于一期项目3#楼西北侧10m处,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对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8m水平净距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密闭室内隔声,对最近居民楼影响很小;配电房分别位于8#楼、S2#楼一层,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配电房的设计除满足该规范外,仍需满足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相关规定。上述规定明确配电房距离居民住宅的标准距离为5m,防火要求为3m,同时,配电房产生的电磁污染在距居民3m外可忽略。配电房其距最近住宅楼约为22m满足要求。1.2.4公用及辅助设施(1)给水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应,由襄安南路引入一条DN100的给水管,给水管道在地块内环状布置,供区域内生活、绿化及消防用水。地下室及地上14层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供水,5层及以上楼层由设在水泵房内的恒压变频供水装置供水。变频泵组及生活水池放置在地下给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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