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消费税计税依据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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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消费税筹划,第一节:消费税基础知识,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 是价内税,单一环节征收。,价内税: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价外税的对称) 价外税:是价内税的对称、凡是商品价格中不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统称为价外税。,生产销售,批发,零售,增值税,消费税,只征收一次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卷烟 ,卷烟 ,二、课税对象和征税范围,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从国外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一)具体征税范围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除了直接销售外,还包括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自制自用、对外投资、无偿捐赠、偿还债务等行为,在税

2、法上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由海关代征 (4)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制品在零售环节征税 卷烟要在批发环节征税,三、税目及税率,(一)税目,(二)税率 (1)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2)复合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3)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至56%。,四、消费税的计算,(一)一般情况下消费税的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

3、: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 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例题,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汽车,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5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2辆移送加工豪华小轿车。(假定小汽车税率为9%)。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86003)12.59%9678.38(万元),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4、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7%,例题,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化妆品的成本8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8000(15%)(1-30%) 84000.712000(元) 应纳税额1200030%3600(元),(三)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

5、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例题单选题】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210.20 B.216.20 C.224 D.225.20,卷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

6、 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15080100005030%60%216.2(万元),(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务处理 1.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2.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2009年)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张某委托本地个体户李某加工实木地板。张某已将实木地板收回并销售,但未入账,也不能出示消费税完税证明。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征管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要求李某补缴税款 B.要求张某补缴税款 C.应对张

7、某处以未缴消费税额0.5倍至3倍的罚款 D.应对李某处以未代收代缴消费税额0.5倍至3倍的罚款 B,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向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5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5万元,有关费用已在货运发票上分别注明。 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另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 本月将其全部直

8、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计算: (1)加工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加工企业应纳增值税; (3)筷子厂应纳增值税;,(1)加工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5)(15%)5%1.32(万元) (2)加工企业应纳增值税 517%0.85(万元) (3)筷子厂应纳增值税 6017%5013%(51)7%0.852.43(万元),3.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款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消费税额中抵扣。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

9、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五)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1.从价定率办法计税: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组价中应包含进口消费税税额。 2.从量定额办法计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某公司进口一批摩托车,海关应征进口关税15万元(关税税率假定为30%),则进口环节还需缴纳( )。(消费税税率为3%) A.消费税6.5万元 B.消费税2万元 C.增值税11.05万元 D.增值税11.39万元 关税完税价格1530%50(万元), 进口消费税(5015

10、)(13%)3%2(万元) 进口增值税(5015)(13%)17%11.39(万元),第二节 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一、关联企业转让定价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以低于直接对外销售的价格向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公司提供,再由经销部、销售公司以正常价格对外销售。可降低消费税税负,而增值税税负不变。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金银首饰除外)。,某公司由甲乙两个企业组成,进行连续加工,甲厂产品为乙厂原料。若甲厂产品使用税率为20%,乙厂产品适用税率为5%,则当甲厂产品销售收入为200万元、乙厂产品销售收入为220万元时,公司的应纳消费税税额为:,甲厂的应纳税额=20020

11、%=40万元 乙厂的应纳税额=2205%=11万元 共计51万元 当甲厂产品降低定价卖给乙厂,销售收入为150万元时,公司的应纳税额为: 甲厂的应纳税额=15020%=30万元 乙厂的应纳税额=2205%=11万元 共计41万元,增值税,A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 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A,批发客户,粮食白酒,消费税,销项税,1400,1200,零售客户,经考虑,企业在本地设立了

12、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A,独立核算经销部,粮食白酒,消费税,销项税,粮食白酒,销项税,客户,1200,1400,客户,A,不独立核算,粮食白酒,粮食白酒,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资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零售,消费税,A,不独立核算,粮食白酒,销项税,1200,1400,粮食白酒,大型白酒都有销售公司,白酒生产企业一般先将生产出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加价后出售给经销商。,2008年白酒上市公司的年报后发现,白酒企业缴纳的消费税均低于销售收入的10%。五粮液以

13、79亿的销售收入上交消费税的总额仅为4.2亿元,而贵州茅台比例略高于五粮液,但消费税总额也只占销售收入的6%左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通知 (国税函2009380号),第八条规定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其中, 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三森贸易有限公司,酒经销商,曾经作为白酒经销商眼中的财神爷乔洪茅台酒销售,乔洪之弟,乔洪,19

14、53年出生,党员,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2010年1月15日,乔洪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缓。,二、兼营业务的计税依据筹划,企业兼营不同税负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量。,如何做到分开核算? 合同文本设计:标准合同范本,分别列示所销售的不同产品数量和销售额 存货管理:各类产品出库数量有准确清晰记录 财务核算:加强对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总账下,按产品类别设置二级或三级明细账。,消费品成套销售应慎重,纳税人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以及将

15、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应根据组合制品的销售金额从高适用税率。 筹划方法:现行消费税的单环节课税,企业税务筹划不能影响企业正常促销和包装策略,企业可采取向渠道商提供礼盒,由渠道商组合包装。,纳税环节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纳消费税(酒精白酒) 自产 自用 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炼油厂汽油用于运输队),纳税 非生产方面,纳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 非生产机构、提供劳 务、馈赠、 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筹划,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

16、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利润”,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产品生产成本的筹划,通过企业自身会计核算计算出来的,产品生产发生的“料、工、费”要在各种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下归集和分配。 企业可以利用分配标准的选择,来灵活处理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4000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4500元的单价销售10辆,以4800元的单位销售5辆。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当月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以20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四、以物易物税务筹划,摩托车厂,甲,摩托车,消费税,摩托车厂自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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