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政策讲解及学习平台操作介绍,陕西创新人才发展研究院 继续教育基地,第一阶段:1997年5月31日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颁布第二阶段:2010年~2011年 具体实施政策出台第三阶段:2012年~2013年 全面实施第四阶段:2017年 “互联网+”,一、政策背景,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陕人社函〔2017〕107号文件要求,完成每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小时二、2017年继续教育工作要求,公需科目: 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培养、现代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团队协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内容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确定,集中或分级组织实施 陕人社函〔2017〕107号文件规定: 2017年必修公课面授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升》,成绩合格计入24学时专业科目: 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行业专业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主要包括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研究科研、生产、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等专业科目由各部门、各行业根据行业专业发展需要统一确定,集中或分级组织实施继续教育证书是有利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凭据,也是各级部门督促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效果的依据继续教育证书的审验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三、证书管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管理《证书》实行统一编码编码规则按《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编码规则》编号2017年2月15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提出“互联网+”理念,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和互联网更加紧密的结合四、学习平台操作介绍,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you!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