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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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 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 周其华+ 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是我国当前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之一。中央治理商业 贿赂领导小组要求各执纪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坚决有力的 措施,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 赂。” 现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都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各级司法机关正在加大力度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为依法准确 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作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当前,我国商业贿赂犯罪已经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它已不单是一种不正 当竞争手段,而是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腐蚀人们的思想灵魂、 冲

2、击社会主义法制的严重犯罪,使一大批国家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成了 商业贿赂腐败犯罪分子,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成为 贿赂腐败根源之一。其社会危害性可以归纳为: ( 一) 商业贿赂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依法平等竞争经济。经济实体依法平等竞争,能促 进经济繁荣和发展,它优于没有竞争的计划经济,也胜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 义经济。商业贿赂犯罪从两个方面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是以商业贿赂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 会主义商业规则是依法公平竞争,而商业贿赂犯罪是用贿赂的手段进行不正 当竞争,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元序状态。当前,我国存在

3、的买房难买房 贵、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都与商业贿赂犯罪扰乱了市场经济 秩序有着重要关系。总之,我国当前存在的一些痛心的问题都与商业贿赂犯 罪干扰经济秩序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二是以商业贿赂侵犯国有财产,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商业贿赂犯罪可 能暂时使行贿和受贿双方都成为暴发户,但却使国有财产大量流失。例如, 某省交通厅原厅长卢某收受贿赂款5 0 0 0 万元,该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杨 + 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 参见检察日报,2 0 0 6 年4 月4 日第5 版中央政策:治理商业贿赂成反腐重点。 上 编 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 某贪污工程款1 5 0 0 万元,以国家的工程款行贿3 9 0

4、 万元,使国有资产流失 到个人手中,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遭到破坏。 ( 二) 商业贿赂犯罪严重毒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社会主义经营者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商业 贿赂犯罪是以贿赂的违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其对社会主义诚实守信的商 业精神是一种严重毒害。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商业贿赂犯罪已成为一股腐败风气。商业贿赂确实能使行贿者和受 贿者双方暂时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成为暴发户,它就像毒品一样毒害着人 们的灵魂,使社会主义的诚实守信商业道德受排挤、受压制,使依法公平竞 争的商业规则被商业贿赂的“潜规则”所代替。商业贿赂腐败的风气严重侵 犯了社会主义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使社

5、会主义精神文明遭受破坏。 二是大批高官高管人员腐化成腐败分子。在商业贿赂风气的影响下,一 些掌握国家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权力寻租,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的宗旨 被权力寻租之风所侵袭,一大批高官和高管人员进行索贿受贿,成为腐败分 子。因此,商业贿赂是权力腐败的重要根源之一,只有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 赂才能消除权力腐败。 ( 三) 商业贿赂犯罪抵制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各种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才能有条 不紊地发展。商业贿赂犯罪抵制社会主义法制,主要表现有: 一是利用法制不健全和存在的漏洞,进行商业贿赂。我国的社会主义法 制还存在一些漏洞,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某些商业贿赂犯罪分子常

6、常钻法 制不健全的漏洞,通过贿赂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例如,法律没有规定非国 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有些非国 有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大肆行贿、受贿,而不能依法惩治。 二是不执行法律规定,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进行商业贿赂。我国社会主 义法制体系已基本形成,各行各业基本上有了法律规定,特别是我国反不 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对有关贿赂犯罪都作了明确规定,绝大多数商业贿 赂可以依法惩治。但是,有些人为了谋取暴利,冒着受法律制裁的风险,违 反国家法律进行商业贿赂犯罪,其结果是社会主义法制遭受严重的破坏。 综上所述,当前商业贿赂犯罪在我国已经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必须依法 严厉惩治。

7、 二、准确适用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定 商业贿赂犯罪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类罪名和具体罪名。国外刑法中通常 参见检察日报2 0 0 6 年5 月81 3 ,第2 版“潜规则”加剧商业贿赂蔓延。 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 将在商业领域中发生的行贿、受贿犯罪规定为商业贿赂犯罪,其范围各不相 同。1 9 9 7 年7 月1 日开始实施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2 0 4 条规定“商业 贿买”罪,是指( 一) “向在商业或其他组织中履行管理职能的人员非法送 交金钱、有价证券、其他财产,以及向他非法提供财产性质的服务,以便使 其为了送礼者的利益实施与所担任的职务有关的行为( 不作为) 的”;( 二) “商业或其他组

8、织中履行管理职能的人员,非法收受金钱、有价证券和其他 财产以及非法利用财产性质的服务,从而为了送礼者的利益实施与其所担任 职务有关的行为( 不作为) 的”,即是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规定的 商业贿赂犯罪是在商业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行贿与受贿犯罪。世界上多数国家 刑法中没有单独规定商业贿赂犯罪,而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单项法律 中规定有“商业贿赂罪”。例如,新加坡防止贿赂法、比利时1 9 7 1 年修 改的商品销售法、日本的商法和保险法等法规中规定了若干惩 治商业贿赂犯罪的条款。美国防止外国公司贿赂政府官员法,对进口货 物受贿行为作了规定,并对出口商代理人的权限也作了限制规定,以防止国 内外勾结的商业

9、贿赂买卖。 我国1 9 9 3 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 条中规定有“禁止商业贿赂行 为”;1 9 9 6 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 定第2 条第2 款中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 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我国 1 9 9 7 年修订刑法将一些具体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分别规定在刑法的有关犯罪 中,刑法分则中共有8 种犯罪中涉及商业贿赂犯罪。具体是:( 1 ) 刑法第 1 6 3 条、1 8 4 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2 ) 刑法第1 6 4 条、第1 8 5 条 规定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3 )

10、 刑法第3 8 5 条、第3 8 6 条规定的受贿 罪。( 4 ) 刑法第3 8 7 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 5 ) 第3 8 9 条、第3 9 0 规定的行 贿罪。( 6 ) 第3 9 1 条规定的对单位行贿罪。( 7 ) 刑法第3 9 2 条规定的介绍贿 赂罪。( 8 ) 第3 9 3 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上述8 种具体犯罪中都含有商业贿 赂犯罪的内容,其中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中绝 大多数都是商业贿赂犯罪;其余6 种是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每一 种犯罪中都有一部分是商业贿赂犯罪,例如,公司、企业人员在经济往来中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构成行贿罪,但也包商业贿赂罪

11、的内容。 根据上述我国刑法中对具体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规定,我们认为,在我 国,商业贿赂犯罪应是指在经济交往中的行贿、受贿、介绍贿赂的犯罪的总 称。它包括发生在经济领域中的工商、农林、金融、交通、通信等经济交往 黄道秀等译: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1 9 9 6 年1 1 月版,第1 0 4 页。 周其华著:中国刑法罪名释考,中国方正出版社2 0 0 0 年版,第1 7 0 页。 上 编 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 中的贿赂行为,不包括在这些经济领域中的非经济往来中的贿赂犯罪。下面 重点介绍我国刑法规定的两种惩治商业贿赂的犯罪及如何适用问题。 ( 一)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认定和适用 根据刑法

12、第1 6 3 条、第1 8 4 条的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 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 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在认定时应特别注意研究以下两个问题: 1 注意研究构成本罪与非本罪的界限。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区分: 第一,以是否具备本罪的犯罪主体,区分本罪与非本罪的界限。刑法规 定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即必须 是在公司、企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上述单位中纯粹从事劳务,服务 员、勤杂人员不能构成这种犯罪的主体。依照刑法第1 8 4 条的规定,金融机 构的工作人员不需利用职务之便,只要是在金融业务活动

13、中索取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的,就可以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如果在公司、企业中工 作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实施了本罪行为的,应按受贿罪定罪处罚。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 罪的主体,例如,医院的医生、学校的教师、工会的工作人员都不能构成本 罪的犯罪主体。另外,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在主观都必须具有受贿 的故意,主观上是过失状态的不构成本罪。 第二,以是否具备本罪的犯罪行为,来区分本罪与非本罪的界限。刑法 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 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首先,其犯罪手段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即

14、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犯罪行为;包括利用本人职权或 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对于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回扣、手续费 等归个人所有的,即使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可以构成受贿罪;金融机 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收受贿赂,即使没有利用职务之便, 也可以构成本罪。其次,必须具有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犯罪行为; 索取他人财物,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再次,必须具有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所谓为他人谋利益,包括合法利益和非 法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实现各个阶段上为他人谋利益。 第三,以是否具备本罪的犯罪结果,来区分本罪与非本罪的界限。刑法 规

15、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结果。司法解释规定,受 贿财物在5 0 0 0 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法律规定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累计达 到数额较大的,也可以构成犯罪。但应注意把收礼与受贿加以区别。一般收 受5 0 0 0 元以下的水果、烟酒、糖茶等是收受礼品,不是受贿。另外,依照法 律规定,接受回扣归单位所有的不构成犯罪。所谓归单位所有的,必须记入 单位账上,记入个人账上或者单位小金库账上,不能认为是归单位所有。有 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 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业余兼职收入的按政策规定是合理报酬,不构成犯罪。 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不允许另行经营与其任职单位同类营业,如果为个 人或者他人经

16、营同类营业,获取利润数额5 万元以上的,依法构成非法经营 同类营业罪。 2 要注意研究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从受贿罪中分离出来的新罪名,两种犯罪有许 多相似之处,容易混淆,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区别: 第一,从犯罪主体上加以区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 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具有国家工作人员 身份的公司、企业人员犯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要按受贿罪定罪处罚。 如果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公司、企业人员犯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 但不构成公司、企业受贿罪,虽然也可能构成受贿罪,但也不能定为受贿罪, 因为刑法第1 6 3 条明确规定,定为受贿罪的条件必须是“有前两款行为的”。 第二,从犯罪行为上加以区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行为是索 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而受贿罪的索贿犯罪行为,只要 实施了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利益,也不论是否索取到财 物的,都构成受贿罪,而且从重处罚。 第三,从犯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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