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方式的转变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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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方式的转变和创新 赵威 关键词】:机制存在问题渎检办案侦查一体化 在我国,检察机关属于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法律监督职能,它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 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监督、职务犯罪监督等等。检察监督主要表现为五种职能:侦查权、公 诉权、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执行监督权。检察监督的五种权能处于不同的层次,职务犯罪 监督即检察机关的侦查权能,是对不良职务行为最为严厉的制裁手段,通过对具体行为人的特 殊监督追究其刑事责任达到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普遍监督。职务犯罪监督是保障国家法律 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中得到统一正确实施、保障职务活动合法性的最后一道防线。因 此,加强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工

2、作,即直接关系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也与党的执 政能力建设密切相关。职务犯罪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其犯罪行为的权力性,在 职务犯罪中其行为要件或是利用职务的便利条件,或是履行工作职责中超越职权处理自己无 权处理的事项,或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无不与权力的异化、权力的失 范相关。也正是由此,形成了职务犯罪诡秘性、隐蔽性和掩护性强,从作案到发案潜伏周期长 的个性特征。但从当前查处的职务犯罪情况看,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 职务犯罪案件,相当一部份是属于“无被害人”的案件。贿赂案件行、受贿双方各有所图、各有 所获,一般都不会主动报案,很难案发;贪污、挪用

3、公款等案件,单位也是碍于“家丑不可外扬”, 自然也是很难被发现而案发。此外,一些群众对于职务犯罪尽管经常发牢骚表示强烈不满,但 由于害怕报复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心态,并不主动举报。因此,查办职务犯罪不能象公 安机关那样“报警出警”,更不能象法院那样“不告不理”,对于这些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务行 为廉洁性的案件,检察机关必须发挥自身的组织和科技优势,由依赖举报和移送、等案上门,转 变为增强职业敏感性,依法主动出击、摸排线索,深入发现和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从被动的等案 上门到主动出击的侦查方式的转变,从本质上讲就是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首先,新领域的职务犯罪要求改变传统的侦查方式 刑法修改

4、后,其中规定的职务犯罪中新罪名占较大比例,这些罪名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接 触较少,不太了解这些领域的工作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类犯罪案件的查办缺乏识别力,掌 控力,而且这些单位大部分是国家机关,都是依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职权,采取“封闭运作”,各机 关的职能、内部操作规程、工作制度都有自己的一套运行方式,这些案件用传统的侦查手段和 方式不能突破,我们必须深入到内部摸情况,与有关人员交朋友,摸透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和容 易出问题的工作环节,才能在众多的正常工作中发现线索。 其次,职务犯罪的隐蔽性增强,传统的侦查方式已经变的滞后。 职务犯罪案件主体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已由单一作案发展到“成群

5、 成窝”、“官商勾结”、“内外勾结”、“上下勾结”,呈现出网络化趋势和涉案人员的职务越来越高 2 5 2 以及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智能化趋势等三大特点,使其涉案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明 显,攻守同盟更加牢固,局外知情人的范围越来越小,隐蔽性更强,而其他局外人举报提供的线 索可靠程度较小,质量低,成案率不高。以往那种有群众举报,则有案可查,无群众举报,则工 作停滞的工作方式已永远不适应新形势下查办职务犯罪的需要。对于这些损害国家利益和公 务行为廉洁性的案件,侦查人员必须改变以往“举报介入”的侦查方式,变被动为主动通过从新 闻媒体、街谈巷议寻找线索,要深入到相关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发现线索以及

6、与纪委、审计 等部门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互移送的案件线索配合机制以及我们检察机关内部 移送案件线索的机制等方式在主动出击中发现犯罪。 第三,当今时代,科技日新月异,职务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法也越来越科技化。作案手段越 来越隐蔽,群众仅凭单枪匹马越来越难发现和揭露犯罪,举报材料的价值也有所下降。仅仅依 靠群众的举报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检察机关必须由传统的办案模式转变到依法运 用高科技手段来发现、揭露和证实犯罪,提高运用高科技查办案件的能力,通过加强侦查装备 的科技含量,运用高科技主动出击,深入发现和严厉打击犯罪。 因此,对于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事件,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有必要主动与有关单

7、位联系,获 取线索。所以应该改变现有的侦查手段,否则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就成了无浆之船、无轮之车、 无翼之鸟。为此我认为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侦查方式的创新: 一、改变侦查理念。提高侦查能力 思维决定行为,所以要实现侦查方式的创新必须转变现有的侦查理念。传统的侦查是经 过接到线索、初查、侦查等过程是属于被动反应式的侦查方式,它的特点是侦查组织接到控告、 报案后依据有关程序规定所作出的反应性的侦查模式。被动反应型侦查模式是传统侦查方式 中最常见的应对犯罪的对策,其基本特征是“不告不理”。职务犯罪侦查方式如果仅仅是被动 的接受案源,是无法完成法律赋予我们的监督职责。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渎职侵权侦查经侦

8、对策模式作出新的定位和调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要不断提高侦查工作自身 建设的水平,朝着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一体化的方向发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就会达到一 个新的水平,认真贯彻这一基本思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就能够实现新的跨越。 1 、提高侦查人员发现犯罪信息的能力 首先要有强烈的案情意识。如果说敌情是作战的第一需要,那么案情意识则是侦查人员的 第一意识,以发现犯罪是侦查人员的第一职责,对侦查人员来讲案情意识这根弦时刻都要绷得紧 紧牟。因为社会交往、酒肆茶楼、街谈巷议、媒体舆论、等很各种社会生活中都能发现犯罪信息。 思想上的高度警觉,既是职责的要求,也是发现能力的基础,一个优秀的侦查

9、员应在强烈的案情 意识下,善于将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信息与犯罪线索、犯罪证据、犯罪动态等有机地联系起来并 从中都能发现犯罪信息。而案情意识不强的人,则对犯罪线索视而不见,因此,要提高犯罪信息 的发现能力,就必须下力培养案情意识这是提高发现犯罪信息的能力的重要前提。 其次是要提高对社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一个优秀的侦查员,只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是 不够的,更要有广泛的了解社会。一个不了解社会,不具有社会常识和社会经验的人,也不可能 及时发现犯罪信息。著名作家孙犁讲:“先有丰富阅历,后有远见卓识”。如诉讼活动中的违法 特点、行政审批中的违规特点,商务承包、工和采购等活动中的回扣特点,只要掌握了它的规律

10、和特点,就能够追根寻迹,发现犯罪。为此,要提高发现犯罪信息的能力,就必须了解社会、了 解各行各业的行规行纪、了解社会管理的运作程序,了解各类腐败现象的特征及与犯罪相关的 2 5 3 人情世故。以丰富的社会知识,积累发现犯罪的经验,启动发现犯罪的智慧。 第三要提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合理的怀疑推定能力。以强烈的案情意识,广泛地关注和 收集犯罪信息,也有一个综合分析判断的过程,不应听风就是雨,拣到篮子里就是菜。应对信 息迹象在合理怀疑的前提下,综合分析合理推定。推定的重点,一是与犯罪的关联性,也就是 信息迹象是否与犯罪有关联;二是犯罪的可能性,是否可能发生犯罪。运用社会知识和法律知 识,将已知的合理怀

11、疑经逻辑思维升华为合理的推定。可以说,发现犯罪的过程实质上也是侦 查人员对收集到的犯罪信息,进行合理怀疑推定的思维判断过程。因此,合理的怀疑推定能 力,是发现犯罪信息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四要提高建立信息捕捉渠道的能力。主动出击,不是盲目出击,更不是遍地开花。发现 犯罪信息是在隐蔽侦察耳的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发现活动。既然是隐蔽发现,就需要有便利 快捷的捕捉犯罪信息的渠道。而便捷渠道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要由侦查人员去确定。通过 什么渠道、采取什么方式、运用什么手段、技巧去捕捉犯罪信息,综合反映了侦查人员的心智能 力。选择最易突破的信息点,及时策略地收集到犯罪信息,查处职务犯罪的目的才能得以实

12、现。因此,畅通便捷的捕捉犯罪信息渠道,是侦查工作的永恒课题。我们应在实践中,不断地 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努力提高发现犯罪的能力。 2 、必须强化初查能力。针对“1 2 小时”的时限,我们认为最为有效的方法还是通过初查获 取充分的证据,以保证在1 2 小时内突破案件把侦查意识提前到初查的过程中,改变一个传统 的侦查模式。如何强化初查能力? 要严格按照初查工作必须坚持依法、秘密、及时、保密的原 贝n ,规范案件的初查工作,通过初查尽可能获取更多、更详细的证据材料。一要树立线索经营 意识,提高线索发现能力。要能在查账、审讯中,从笼统的举报线索、社交场合、新闻媒体报道 中发现线

13、索。二要对初查的线索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按照犯罪构成要件确定初查工作重点。 三要充分利用各种技侦手段采取秘密初查,在不走漏风声和侦查意图的前提下,夯实外围证 据。四要拓宽视野、广泛全面地展开初查,尽可能多地收集和储存与案情有关的信息资料,为 审讯打基础。总之我们在初查的过程中要依法用足、用活、用透我们的侦查方式、方法谋略,当 把犯罪嫌疑人传讯到位前,我们尽力量获取足够的证据,嫌疑人到案后能够在法定的时限内实 现案件的突破。 3 、必须强化审讯能力。提高讯问能力,有一个基本前提,即讯问必须依法文明安全进行, 不能采取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和侮辱人格等非法手段获取口供。要强化对讯问工作的组织领 导和决

14、策指挥,指挥员要与办案人员及时交流,牢牢把握讯问的方向,及时调整讯问策略,加强 对讯问工作的协调。要周密做好讯问前的准备工作,全面了解把握全案情况特别是犯罪嫌疑 人的有关情况,制定讯问计划和策略,前后讯问要相互衔接、连贯,做到目的清楚、任务明确,形 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力争每次讯问都能达到预期目的。要提高心理对抗能力,在讯问犯罪嫌疑 人时,侦查人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同时善于研究并把握好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动态,及时觉 察其细微的心理变化,从而一举突破犯罪嫌疑入的心理防线。要提高运用证据能力,在通过外 围调查获取了一定证据基础上讯问,打消犯罪嫌疑人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促使其坦白交代。 要提高灵活应变

15、能力,面对突发的、不能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的情况,侦查人员必须随机应变,及 时调整讯问的思路和对策。 4 、必须强化取证能力。在侦查过程中,有时由于侦查人员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在收集证 据、查明案情上存在失误或遗漏,产生侦查缺陷,使得一些案件因事实证据问题反复退补,来回 2 5 4 拉锯,诉不出判不了,影响到案件的查处。因此,必须从以下方面强化侦查人员的取证能力:一 要强化证据意识。新的刑诉法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注重对人权的保护,强调程序的合法性, 对证据的要求很高,侦查人员应改变过去以供求证、先供后证的取证模式,突出对其他人证物 证等直接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力争使每一起案件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16、,同时我们在收集 有罪证据的同时,侦查人是要尽可能收集其无罪相关证据,使我们在侦查工作改变过去那种有 罪推定的理念,要把无罪推定的原则落实到侦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把我们侦查案件办成铁 案。二要强化责任意识。要强调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尽量避免证据存在瑕 疵。收集证据是一项法律性、时间性很强的活动,侦查人员必须及时主动地按照法定的程序去 调查收集证据,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证据灭失,才能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提高侦查部门的侦查 判断能力、侦查艺术水平、侦查谋略运用水平、侦查措施设计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 、提高侦查人员的法律政策的应用能力 首先要正确适用法律。能否正确适用法律,取决于对法律的信仰和正确理解。法律至上是 执法者的基本理念,是执法为民的思想保障。正如马克思所言,“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另q 的上司”o 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钱卖法、以情换法均是对法律精神的背叛和玩弄。尤其在职务犯罪侦查 中,坚定的法律信仰更为重要。因为一旦执法不公,不是冤屈无辜、充当了专制的帮凶,就是轻纵 犯罪、践踏了法律。为此,在侦查实践中,一方面,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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