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上、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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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基础知识,一、保险原理 二、各险种基础知识,各险种基础知识,(一)财产保险 (二)机动车辆保险 (三)船舶与货运保险 (四)能源与航空航天保险 (五)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六)人身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 (七)再保险,(一)财产保险,1、财产保险的概述 (1)财产保险的概念(广义、狭义)及种类 广义的财产保险是以财产保险及其有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种类: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2)财产保险 的特征(了解),1、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 (1)企财险保险标的 可保财产 特约可保财产 无须加贴保险特约条款或增加保费

2、的(金银、珠宝、古玩、艺术品) 必须用特约条款并增收保险费方可承保(铁路、桥梁、堤堰、码头) 不可保财产(6类) (2)企财险的保险责任 基本险保险责任 火灾。(概念、条件) 爆炸。 雷击。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施救、抢救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支出。,基本险附加险(了解) 综合险保险责任 综合险保险责任=基本险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沙尘暴、地震、海啸除外) +被保险人自有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 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的直接损失。 综合附加险(了解) 一切险保险责任(列明除外责任) (3)企财险的除外责任 基本险除外责任(共16项) 综合险除外责

3、任 在基本险的基础上剔除第8条、第14条,修改第12条 一切险除外责任 在综合险的基础上剔除第9条,又增加5项,(4)企财险的保险价值(3种常见的确定方式) 重置价值(适用于建筑物、大型机械设备等) 账面余额(适用于存货类的保险标的) 市场价值(适用于不宜采用重置价值的保险标的) (5)企财险保险费率 地理位置与防洪设施。 特定行业与周边环境。 建筑物结构与场所占用性质。 防雷、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和公共消防队。 风险管理水平与标的物风险分散程度。 历年事故损失情况。 续保优惠。 企业财险保险 的费率体系: 基准费率、行业标准费率、区域标准费率、标的实收费率和附加险费率,(6)企财险的赔偿处理

4、赔偿方式(货币赔偿、实物赔偿、实际修复) 残值处理 损失赔偿计算方式 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分项保险金额优于总保险金额 施救费用计算(不足额投保时也应比例承担) 扣除免赔额(在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与施救费赔偿金额之和的基 础上扣减),重复保险分摊(保险法56条、比例责任制) 赔款支付的时限(保险法中四种情况的时效要求) 保险金额的冲减

5、(冲减赔偿金额) 索赔时效(两年) 代为求偿 3、机器损坏保险 (1)机器损坏保险的概念(了解) (2)特点: 机损险保险金额按照重置价值确定 机损险承保的损失以电气事故和人为事故为主。 机损险停机退费的规定 (停工超过3个月,但不包含由于发生保险损失后的修理),(3)机器损坏保险主要内容 保险标的(所有安装验收完毕并转入生产运营) 保险责任经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的疏忽过失行为。 离心力引起的断裂。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条款中“责任免除”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被保险人抢救受损保险标的所支付的费用。 除外责任(

6、了解) 保险期限(通常1年) 如果同时投保财产保险和机器损坏保险,二者保险期限的起止应一致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重置价值:即重新置换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新机器设备的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费、保险费、税款、可能支付的关税以及安装费用。,保险费率(了解) 赔偿处理 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的赔偿金额计算与企业财产保险相同 在保险期间内,同一原因多次造成相同类型或型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对每次责任事故扣除保险合同約定的免赔额后,按一定比例赔偿。 4、营业中断保险 (1)营业中断保险的概述 营业中断保险承保的间接损失 概念(了解) 只有投保了财产保险,才能投保营业中断保险,(2)营业中断

7、保险的主要内容 保险的保障项目 第一,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第二,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第三,工资。 除外责任(了解) 赔偿期(赔偿期与保险期的关系图) 保险金额(按照本年度预期的毛利润额确定) 保险费率(了解) 赔偿处理(了解),5、家庭财产保险 (1)家财险概述 家财险含义(了解) 家财险的特点 覆盖面广、保费低廉、业务分布相对分散、理赔方式灵活 险种:普通型家财险、理财型家财险、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险 (2)普通家财险 保险标的 直接承保: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 特约承保:保管或共有,存放院内 不可保: 普通家财险的保险责任 普通家财险的除外责任,普通家财险

8、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分项目自行确定(城市3类、农村4类) 普通家财险的保险期限和保险费(了解) 普通家财险的赔偿处理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室内财产(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施救费用(根据保险标的不同分别计算) 重复保险分摊(比例责任制:

9、保额比例分摊),(3)理财型家财险 保险金额:按份确定 赔偿处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为限。 (4)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险(了解),6、工程保险(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工程保险概述 概念:工程保险以建筑、安装工程为主,通常包括与工程施工、建造、安装相关的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 特征:第一,承保的风险具有广泛性。 第二,涉及较多的利害关系人。 第三,保险期限具有不确定性。 第四,保险金额具有变动性。 第五,建筑工程保险承保内容与安装工程保险具有交叉性。,(2)建筑工程保险 建工险保险项目(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物质损失(共7项) 第三

10、者责任 建工险保险责任 物质损失保险责任:第一、除外责任之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保险人均负责赔偿。第二、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有关费用,包括必要的场地清理费和专业费。承保时需列明,并加上附加条款。第三、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保险责任:建筑工程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以及邻近地区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建工险除外责任 物质损失(10项) 第三者(6项) 公用除外(9项了解) 建工险的附加险(了解) 建工险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开始(3种确定方式) 保险

11、责任终止(3种确定方式) 保险期限可以扩展 建工险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免赔额 建工险的保险费率(了解) 建工险的赔偿处理(了解),(3)安装工程保险 保险责任:主要是承保大型机器设备在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保险。 除外责任: 物质损失部分与建工险的区别: 第一: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3条) 第二、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第三者部分与建工险区别: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

12、弱支撑而造成的损失(建工不承担,安工可承担) 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工程安装完成时的总价值确定的),(二)机动车辆保险,1、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特征(了解) 2、种类 基本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和交强险。 附加险,(三)船舶与货物运输保险,1、船舶的概述 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种船舶,包括其船壳、救生艇、机器、设备、仪器、索具、燃料、物料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远洋船舶保险 (1)远洋船舶的责任范围 全损险:因10项风险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全部损失 一切险:承保风险与全损险

13、相同,但承保范围比全损险大 包括全部损失(不扣免赔) 部分损失(扣免赔额) 碰撞责任(以被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 共同海损分摊、救助费用(船舶、货物、运费) 施救费用(以被保险船舶的保险金额为限),(2)远洋船舶的除外责任 被保险船舶不适航。 船长和船员的配备不当。 船舶的装备不妥。 船舶装载不妥。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恪尽职责应予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或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态部件的更换和修理。 另外还包括以下除外责任(7项) (3)远洋船舶保险期限 (4)远洋船舶免赔额(了解) (5)远洋船舶海运条款(了解),(5)远洋船舶保险的赔偿处理 全部损失 被

14、保险船舶发生完全损毁或严重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被保险人不可避免地丧失该船舶,保险人可按全部损失赔偿。 被保险船舶在预计到达目的港日期超过2个月后,尚未得到它的行踪消息时,保险人可按全部损失赔偿。这种情况称为船舶失踪,可视为实际全损。 当被保险船舶的实际全损已不能避免,或者恢复、修理、救助的费用以及这些费用的总和超过船舶保险价值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后,保险人可按全部损失赔偿,即推定全损。(委付),部分损失: 保险人对被保险船舶的部分损失均予以赔付,并且对于受损零件的重新置换不扣减折旧费用; 保险人对船底的除锈或喷漆费用不予赔付,除非这些费用与船舶损失有直接关系; 船东为使船舶适航做

15、必要的修理或按惯常进入干船坞时,被保险船舶也需要为所承保的损坏同时进行修理,这时进出船坞或船坞的使用费用应平均分摊。 船舶碰撞责任:根据远洋船舶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船舶碰撞责任的赔偿按交叉责任方法计算。(看例题),3、沿海内河船舶(了解) 4、货物运输保险的概述 概念: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各种被运输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依照合同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特点: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对象具有多变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标的具有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综合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变更具有自由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空

16、间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国际性。,5、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保险责任及区别 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意外事故发生前后,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适用低值、裸装的大宗货物,如矿砂、钢材、铸铁制品) 水渍险: 水渍险的保险责任=平安险的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不负责被保险货物因某些外部原因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如碰损、锈损、钩损等。(适用于那些不大可能发生碰损、破碎,或容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如铁钉、铁丝、螺丝等小五金类商品,以及旧汽车、旧机床、旧设备等二手货) 一切险:一切险的保险责任=水渍险的保险责任+各种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11种普通附加险的保险责任),(2)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除外责任(了解) (3)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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