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通信管理办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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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管理办法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Q/CSG-GPG 2 11 001-20122012-12-28印发封面2012-12-28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通信管理办法制度编号Q/CSG-GPG 2 11 001-2012对应文号版 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角色人员编写蒋康明、李伟坚、何杰、林斌、吴赞红、曾瑛、张建华、黄达林、杨嘉明、张正峰、张筱云、黄斌、邢文烈、郭苑灵、冯基伟、熊刚、余子勇、卢润华、余锦业、张珮明、黄平、朱文红、刘新展初审会签杨晓东审核麦苗 屈利 李于达 批准2012-12-28印发制度信息2012-12-28实施Q/CSG-GPG 2 11 001-201

2、2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管理办法广东电网公司通信管理办法1 总则1.1 电力通信网是广东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广东电网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各环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电网运行和管理信息化的基础。1.2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属地化维护”的专业管理原则,实现通信管理规范化、技术标准化、运行一体化,为电网安全生产和公司信息化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1.3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网实行“统一调度、分层维护、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支线服从干线”的运行管理原则。1.4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系统内各单位。广东电网内各有关单位在与发电厂、电网等相关

3、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时,应根据本办法 ,落实通信网、通信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使用的权利、责任、义务及专业管理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T 544)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2004)Q/CSG 2 1003-2008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 210026-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Q/CSG-GPG 2 12 001-2011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3 术语和定义3.1 电

4、力通信网:指由电网及并网发用电企业建设、租用和管辖的,用于电网运行和管理的所有通信设施的集合。广东电网电力通信网包括电力通信专网、公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公网通信资源和其他专网提供的通信资源等。3.2 电力通信专网:指电网及并网发用电企业建设和管辖的,并用于电网运行和管理的所有通信设施的集合。广东电网的电力通信专网包括:传输系统、数据通信系统、语音交换系统、卫星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电源及相应的辅助系统,同时包括对通信网运行起支撑作用的通信管理网、数字同步网、信令网以及网络安全等。3.3 公网通信资源:指由公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用于电网运行和管理的所有通信设施的集合。3.4 通信机构:是指负

5、责电力通信网管理、运行和维护的机构的总称。按职责分为调管单位和设备运行维护单位。3.5 调管单位:是指对电力通信网资源拥有调度管理、使用分配权力的通信机构。3.6 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是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力通信网运行维护的通信机构。3.7 省通信网络:是指省公司至地区供电局以及公司调度控制中心直接调度的厂站组成的,并由省级通信机构网管直接管理的通信网络。3.8 地区通信网络:是指地区供电局所辖范围内以及地区局调度控制中心直接调度的厂站组成的,并由地区供电局网管直接管理的通信网络。3.9 一级通信电路:是指南方电网公司业务使用的通信电路。3.10 二级通信电路:是指广东电网公司至地区供电局及公

6、司调度控制中心生产、管理业务使用的通信电路。3.11 三级通信电路:是指地区供电局业务使用的通信电路。3.12 通信运行方式:是指通信设备按照业务需要和组网技术要求,形成网络与通信业务电路组成的具体物理和逻辑连接方式。3.13 通信资源:是指组成通信系统的物理资源和逻辑资源。物理资源是指电缆沟(井)、管道、杆路、机房、电缆、光缆、光/电交接箱、分线盒、通信设备(机架、机框、板卡、端口)等;逻辑资源是指通道、时隙、信令、频率、编码名称、带宽、IP地址等。3.14 通信调度: 指对通信网络运行状态实施的监控、组织、管理、指挥和协调行为。3.15 通信调度令:通信调度员对下级通信调度员、通信运行维护

7、人员发布的与通信运行相关的操作或指挥指令。3.16 通信检修:是指在运行中的通信设备、设施上进行作业或需要改变其运行状态的工作。3.17 并网发用电企业:本办法 中所指的并网发用电企业,是接入广东电网的发电企业或受电用户终端站。3.18 应急通信系统:利用公网通信资源、卫星通信等技术,整合电力通信网现有资源而组织的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的通信系统。4 机构与职责4.1 广东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职责4.2.1 负责公司科技、修理和技改等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编制公司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修理项目库和年度计划。4.2.2 负责组织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入网审查,并协调安排

8、入网试运行及推广应用。4.2.3 负责公司“三防”(防风、防汛、防旱)及有关生产应急管理和保供电工作。4.2.4 负责公司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4.2.5 行使对公司系统单位生产运行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职能。4.2 广东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职责4.2.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南方电网公司相关,组织编制省通信网运行管理办法。4.2.2 负责广东电网通信专业管理、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负责并网电厂接入省电力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4.2.3 负责组织制订全省通信专业重大技术政策。4.2.4 负责全省电力通信网的调度管理,确定调管范围。4.2.5 负责全省电力通信网和二级通信电路的运行管理,

9、组织编制广东电力通信网年度、月度运行方式计划,审批调管范围内通信网络接入方案和检修申请。4.2.6 负责省通信网络的通信资源管理、公网通信资源应用管理及公司电力系统无线电、220kV及以上线路的载波频率的管理工作。4.2.7 负责组织与参与全省通信事故、事件分析,组织编制及下达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4.2.8 负责通信专业的应急管理,组织编制公司通信网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4.2.9 负责组织广东电网通信网的运行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及安全性评价工作。4.2.10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通信专业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组织召开全省通信专业会议。4.2.11 负责组织新技术、新设备、新

10、工艺、新材料的入网检测和推广应用。4.2.12 负责组织省电力通信网运行技术支持系统的规划、统筹建设、实用化验收工作。参与公司通信规划编制、大修技改的专业技术审查、通信网建设、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4.2.13 负责提出通信专业的技术培训年度计划,参与组织通信专业技术技能培训。4.2.14 按时完成上级专业管理机构下达的其他工作4.3 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职责4.3.1 负责本级调控中心通信系统的运行管理。4.3.2 负责编制、审核管辖范围内通信设备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方案、停复役和变更方案;4.3.3 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通信设备运行缺陷的技术分析及试验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并监督执行;4

11、.3.4 参与通信专业技术培训;4.3.5 参与基建项目工程通信系统的设计审查、选型、验收等各阶段工作;4.3.6 按时完成上级专业管理机构下达的其它工作。4.4 地区供电局生产技术部职责4.4.1 协调落实本地区通信项目(技改、科技、修理、信息化等)的立项原则、建设标准和计划。4.4.2 负责组织本地区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入网审查,并协调安排入网试运行及推广应用。4.4.3 参与地区通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4.5 地区供电局系统运行部/地区调度控制中心职责4.5.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标准和导则,组织编制地区通信专业管理规范和考核细则。4.5.2 负责本地

12、区通信专业管理、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并网电厂接入地区电力通信网的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4.5.3 负责地区通信网络通信资源管理及电力系统无线电、220kV以下线路的载波频率的日常管理工作。4.5.4 负责地区通信网络的运行管理,组织编制地区通信网络年度、月度运行方式,审批调管范围内的通信网络接入方案。4.5.5 负责本地区通信专业的应急管理,编制地区通信网络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4.5.6 负责组织地区通信网络的运行统计、运行分析、运行评价、运行考核及安全性评价工作。4.5.7 负责组织或参与地区通信网络的通信事故、事件分析,组织编制地区通信网运行反事故措施,并监督实施。4.5.

13、8 负责编制所辖设备的技改、科技和修理的计划与方案,并按审批意见组织实施。4.5.9 负责组织制定地区通信专业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4.5.10 参与地区通信网络的规划编制、大修技改的专业技术审查、通信网建设、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4.5.11 负责地区通信设备的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工作。4.5.12 负责执行负上级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4.6 供电局线路部门4.6.1 负责附设于所辖杆塔或电力管道上的光缆等设施的运行维护、缺陷处理和检修工作。4.6.2 参与所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及新设备的投产验收。4.7 地区供电局变电部门4.7.1 负责变电站通信

14、机房环境设施、通信设备、通信电源、变电站视频和环境监控设备的日常巡视工作。4.7.2 负责变电站内通信机房(包括蓄电池室)的机房环境及防火、防盗、防水、防小动物、空调等设施的维护工作。4.7.3 参与所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及新设备的投产验收。4.8 并网发用电企业职责4.8.1 根据与广东电网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和广东电网公司有关通信技术标准,负责发用电企业内的通信设施、通信终端站及其他终端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改造工作。接受电网调度控制中心的专业管理、技术监督、安全检查和通信安全性评价等工作。4.8.2 接受电网通信机构的调度指挥,处理所辖通信设备、设施的缺陷,并积极配合通信

15、系统联调及安全保障工作。所运行维护的通信设施、通信设备的运行质量指标必须达到标准要求。4.8.3 负责所辖范围通信设备、设施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按要求向电网调度控制中心报送。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通信规划管理5.1.1 通信规划应根据电网需求和特点,结合通信管理和通信网发展状况,采用先进、实用、可靠的通信技术。5.1.2 在通信总体规划指导下,根据年度通信规划完成情况和电网生产、管理业务需要,每年对通信规划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向各级规划部门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5.1.3 通信网规划必须分级、分层、分阶段、分年度进行总体规划和制定实施计划。通信规划的编制和滚动修订周期应与电网发展规划一致,与电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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