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讲解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4640571 上传时间:2019-11-12 格式:PPT 页数:33 大小:2.7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讲解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讲解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讲解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讲解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讲解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讲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讲解(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shkg14201ibdshare$StructureClientsFinancial InstitutionsAsia FIGClientsChinaChina LifepresentationRFP Jan 2002Reorganization Examples.ppt - Jan 09 2003 - 12:26 /0,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修订稿),- 1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为维护山东省(不含青岛,下同)企业财产保险市场秩序,遏制恶性竞争行为,促进企业财产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本公约企业财产保险(企财险)是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机损险。 (自律公约

2、规范的地域及险种范围),- 2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第一条 各公司应严格按照保监会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号)规定报批、报备条款、费率,做到报行合一。未按规定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不得使用。 (一)严禁擅自变更保险条款、任意扩展保险责任、免费赠送应收取保费的附加险或其他险种、取消或减少免赔额(率); (二)不得以风险降低、非正常调整保额等理由进行非正常退费,变相降低费率;因保险标的等变动需降低保额的,应完备批改手续,将批单等凭证附在保险单上,作为批改保费的依据,但不得批减费率;,- 3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3、约,(三)不得对保险合同载明的分期交付保险费,在实际操作中免除一期或多期应收保险费; (四)不得以虚增赔款、虚假理赔等形式进行退费或以赔款冲抵保费,变相降低费率; (五)不得通过额外支付手续费(佣金)等任何费用的方式变相降低费率; (六)不得以附加(扩展)条款、特别约定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在不足额投保的情况下承诺足额赔付; (七)共保业务中,可直接使用首席承保人经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规章。保险标的在省内的业务(青岛除外)应严格按照我省自律规定执行。,- 4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第二条 承保企业财产保险业务时,企业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应附组

4、织机构代码证(登记证书)复印件,作为费率适用的依据; 承保企业的财产保险业务时,企业全部投保时应以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确定适用费率;企业选择性投保时如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几种不同行业类型的,应以企业名称和承保标的风险最高者确定企业适用费率。 第三条 统括保单业务且项目总部在省外(含青岛)的业务可不受本公约限制。省内部分承保参照外省费率时应留存外省保单(费率)复印件作为依据,单独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第四条 大型商业风险业务 企业财产保险的大型商业风险是指: 1、非集团(单一)法人企业企财险年保费超过40万元(含)且保险金额超过1.5亿元(含)

5、人民币的业务。非集团(单一)法人是指不从属于任何集团的独立法人。 2、集团企业企财险年保费超过50万元(含)或保险金额超过5亿元(含)人民币的业务。集团企业应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或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续保业务以上年投保的企财险主险(含机损险)保额或保费总和确定,新保业务以本次投保的企财险主险保额或保费总和确定。,- 6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一)新保业务在我省企财险基准费率标准基础上实行保险金额调节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7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举例: A企业财产规模10亿,属一级工业,根据自律要求财产基本险基准费率万6,问,是

6、否可以按0.55打折? 计算:10亿*万6*0.55折=60万*0.55折=33万 保额超过1.5亿,保费未超40万,不可按0.55打折 处理方法:按最低收费40万计算折扣,即40/60*100%=0.667% 提示:大型商业风险业务必须满足,保额超过1.5亿,打折后的保费超过40万 如投保财产综合险是否可以按0.55折优惠? 10亿*千1.1*0.55=60.5万40万,- 8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二)续保或转保业务,上期企财险承保费率低于基准费率的,实行以下标准: 1、本期承保险种与上期承保险种相同的情况下,本期企财险承保费率应在上期承保费率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上浮,直至达

7、到新保业务费率水平,上浮比例如下:,- 9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举例: A企业财产规模10亿,属一级工业,根据自律要求财产基本险基准费率万6,正常打折之后的费率为万6*66.67%=万4,但A企业上年承保费率万3.3,如何计算最低费率? 计算:费率=万3.3*(1+15%)=万3.795 第二年费率=万3.795*(1+15%)=万4.36425 提示:第二年费率上浮后已超过按新保业务计算的费率,即可以按万4制定费率,- 10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2、本期承保险种与上期承保险种不同的情况下,在按照第1项规定费率上浮的同时,要按照不同险种之间基准费率的比例进行

8、浮动,直至达到新保业务费率水平。 例如某企业上期投保基本险的费率为A,本期该企业投保综合险,保额为6亿元,则本期该企业的综合险费率B为: B=A(1+0.15)(该企业所属行业综合险基准费率基本险基准费率) 一级工业企业,保额10亿,基本险变更为综合险,即: 今年费率=万3.3* (1+0.15)*(万11/万6)=万6.9575,- 11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三)对前期达不到大型商业风险标准,本期达到标准的业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条(一)、(二)款其中之一进行承保。 (四)绝对免赔条件参照非大型商业风险业务标准执行。,- 12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第五

9、条 除大型商业风险业务外,各公司承保企财险业务的实际签单费率不得低于我省基准费率标准。本公约所称实际签单费率是指保险单、保险合同及文本式保险协议中体现并计算收取保费的费率。 基准费率是各公司承保企财险业务的最低费率,各公司实际承保业务时,应审慎评估保险标的风险情况,保证保费充足率。 第六条 在我省(不含青岛)有机构的公司有义务向集团公司宣导本公约,并积极协调遵守本公约。 外省(含青岛)保险公司承保山东省境内标的物违反本公约的,视为本省对应公司违约。 符合中国保监会统括保单规定的业务且项目总部在省外(含青岛)的不受本公约限制。,- 13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统括保单 (保监发【

10、2002】16号2002年2月21日) 统括保单是指对同一法人在不同地区的财产或责任进行统一承保的保险单。除大型商业保险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其他保险标的亦可采用统括保单进行承保: (一)投保人法人所在地或核算单位所在地的保险机构可采用统括保单方式进行承保; (二)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50%以上部分在某一大中城市辖区内,无论该 区域是否是投保人法人所在地(或核算单位所在地),该区域的保险机构均可采用统括保单方式进行承保。 机动车辆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核保险不得采用统括保单进行承保。,- 14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关于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保监发2002

11、32号 各保监办,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使保险公司进一步明确开展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的要求,现就统括保单业务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统括保单只能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的业务部门出具,其他分支机构不允许出具统括保单。 二、除大型商业险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标的亦可采用统括保单进行承保: (一)对于保险标的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统括保单业务 1、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每年列名和公布的项目)的投资者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则投资者可向位于投资者法人所在地相同地点的保险公司购买统括保单: (1)保险标的的投资全部来自中国(包括在中国的外商投

12、资企业的再投资),且投资者的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15%以上 (2)部分投资来自国外、部分投资来自中国(包括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且中国投资者的投资额占国内总投资的15%以上。 2、对于全部投资来自国外的项目,每个保险公司均可以统括保单的形式提供保险。 (二)对于涵盖同一法人的不同保险标的统括保单业务 对于位于不同地点,由同一法人拥有的保险标的(不包括金融、铁路和邮电等行业和企业),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出具统括保单: 1、出于支付保费税的考虑,允许在投保人的法人或核算单位所在地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统括保单; 2、如保险标的50%以上的保险金额来自一大中型城市,则位于该城市的保险公司可被

13、允许出具统括保单,无论该投保人的法人或核算单位是否位于该城市内。 二、机动车辆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核保险、法定保险业务不能由保险标的所在地以外的保险公司承保或共保,或由统括保单承保。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216号)与本通知相抵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二年三月二十日,- 15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总对总签署协议的业务不受本公约限制。 总对总协议是指保险公司总公司与投保企业集团公司或非集团(单一)法人企业签属的协议。签署总对总协议的业务,应符合大型商业风险业务标准。协

14、议内容应包括主险费率、免赔、保险期限、附加险费率、免赔、保险期限以及适用的相关下属企业等关键要素,确保总对总协议真实有效。 (总对总协议的提起由各机构重客渠道部门负责,省公司重客部已对机构宣导),- 16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第八条 大型商业风险及各类投标业务,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43号)、转发的通知(鲁保监发2007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投标业务事前报告与事后核查管理的通知(鲁保监发2007104号)等文件规定,各公司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备的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省市行业协会备案。 第九条 投保企财险的工业企业的占用性质

15、在“工业险级别表”中列明的按“工业险级别表”确定,未列明的按照“工业险级别划分原则”。对于工业级别难以界定的,则按从高不从低原则予以界定。,- 17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第十条 几类行业的承保原则 (一)仓储类 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含有“仓储”项目(含物流企业),如果承保标的为企业代保管、代储存的货物,且有代保管协议,可适用“仓储”类费率;企业所属的原材料或产(半)成品不能以仓储费率承保,应按照企业实际工业等级费率执行。 (这里只对投保货物时做了限制),- 18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 19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二)煤炭 1、煤矿企业承保地面

16、资产时可适用一级工业费率承保; 2、如按照本条第(一)款确定的企业可适用“仓储”类费率,投保标的为煤炭,可适用“仓储类一般物资”费率承保;否则应按照企业所属行业适用费率承保。,- 20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三)楼宇 1、如果整栋楼宇均为办公用的写字楼,或整栋楼宇属写字楼与居民住宅(职工宿舍)一体的,承保时可适用单独承保写字楼费率;如果整栋楼宇属写字楼与宾馆、商贸餐饮服务一体的,承保时应适用商贸餐饮类费率;银行抵押贷款的在建或未投入使用楼宇可按照单独承保写字楼费率承保。 2、企业办公楼位置与生产厂房为不同地址的(须列明地址),承保办公楼时可适用单独承保企业办公楼费率;企业办公楼位于生产区域内,承保办公楼时,应适用企业所属行业费率。 按照本条确定费率时,应附各项证明材料作为备查依据。通过以上规则仍无法确定适用费率的,应按照第二条各项规定确定。,- 21 -,山东省企业财产保险自律公约规 约,(四)汽车4S店/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