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建配套设施一览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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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分区规划整合技术要求及说明 深度要求 附表:表3-1广州市分区规划配套设施一览表表3-1 广州市分区规划公共配套设施一览表类别项目一般规模服务规模(万人/处)设置区域备 注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市级区级街道镇级、居住区级小区级教育设施小学3500-4500旧城区:8000其它地区:10000-200001-1.5独立用地;每所24班,规划用地面积7.18-12.86平方米/座,建筑面积3.39-4.22平方米/座,服务半径500米,校舍平均层数4层,设置篮球、排球(兼羽毛球)场地和器械场地,一般设2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市中心区学校不应少于一组60米直跑道普通中学8000-1

2、0000旧城区:12000其它地区:20000-300002-2.5每所24-30班规模(24班为下限):用地面积9.6-20.1平方米/座,建筑面积6.15-7.02平方米/座,每班50座,每校服务半径1500米,校舍一般4-5层,设置篮球、排球(兼羽毛球)场地和器械场地,设25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市中心学校设不小于一组100米直跑道。独立用地;区域统筹安排, 一般每居住区(行政街道)设一所示范高中66000每区2-3所社会福利设施老年人福利院3000-4000(200床)5000-6000(200床)服务全区一般每个区建一所200床的国办老人福利院,每居住区(街道)建一所社区老人福

3、利院,规模30-50床,每床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人,用地面积25-30平方米/人。宜独立用地。应包括老年人服务中心,设于建筑首层,建筑面积为300-350M2;养老院、老人公寓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宜独立用地社区老年人福利院1500-2000(30-50床)1500-2000(30-50床)3-5儿童福利院15000-20000(1000床)4500-6000(300床)25000-30000(1000床)7500-9000(300床)市级1000床,区级300床残疾人康复中心5003-5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用地或结合其他服务设施设置。服务内容包括精神病人的治疗;根据规划安排;

4、应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和无障碍通道医疗卫生设施综合医院12000-1800015000-25000服务全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域统筹安排,独立用地,设置于交通方便地段,300400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0-20001500-20003-5一般每居住区(街道)一所,是集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及妇幼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独立用地或结合其他服务设施设置,设综合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00-24003500-4500服务全区宜独立用地,为卫生防疫、疾病预防的控制职能。妇幼保健院13500-16500 (300床)23000-28000 (500床)1

5、8000-22500(300床)30000-37500(500床)服务全区每个区宜设一所,面积较大的区酌情增设。文化娱乐设施图书馆30003000宜选择环境安静、场地干燥的位置,宜与文化馆合设。文化馆8000-100006500-10000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 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等。宜结合或靠近同类中心绿地安排。电影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科技宣教培训站7000-90005000-80003-5宜与文化活动中心合设内设小型图书室、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

6、训练班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用房等。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如单独设置电影院建筑面积需2000-3000 M2/处;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需1000 M2/处;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需500-800 M2/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需2000-3000 M2/处,用地面积需4000-5000 M2/处新华书店300-10003-5可结合其他建筑设置,全部或1/2以上的面积须设在建筑首层。体育设施体育中心80000-10000020-30旧城区体育中心应结合旧城改造逐步完善,新区应至少建设一处区级体育中心,含标准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运动场30010000-130003-5区域统

7、筹安排,包括200米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游泳场3002000-30003-5区域统筹安排,设50*25米游泳池1-2个,宜与运动场联合设置。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800-10003-5宜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有关机构组合设置;结合其他建筑设置的,全部或1/2以上的面积须设在建筑首层,应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公安派出所1000-15003-5应有独立院落,出入口应方便对外、交通便捷。结合其他建筑设置的,全部或1/2以上的面积须设在建筑首层。社区服务中心5003-5每行政街设一处,宜与有关机构形成综合楼,内容包括福利和公益服务、卫生服务、教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家政和就业等服务,老城区可设

8、于其他建筑首层,应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市政管理所3003-5每行政街设一处,与有关机构组合设置。包括供电、供水、雨污水、环卫、绿化管理用房。其他管理用房100市场、工商税务、粮食管理等,宜与有关机构组合设置商业服务设施各类商业设施2000-100003-5宜与文化、金融等形成居住区中心。服务内容包括综合食品店、综合百货商场、中西药店、市场、银行电信支局等,独立用地设置为主,综合布置,形成居住区中心。餐饮项目宜独立设置;如结合其他建筑设置,要作特殊处理肉菜市场2000-25001-2新区独立用地,旧城区允许结合非居住建筑设置。凡设综合商场的居住区不重复设置肉菜市场。全部或1/2以上的面积须设在建筑

9、首层。市政公用设施邮政支局1500-30003-5平均服务半径市中心区为0.5km;近郊区为1.5km;远郊区为3km;郊县农村为4km。液化气供应站(或煤气站)200-300750-10003-5独立设置垃圾压缩站大于100200-5003-5小型转运站每0.7-1km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设置一座。社会停车场3500-55003-5服务半径在300-500m之间,停车泊位100-150辆消防站100020005-10根据规划区域统筹安排公交总站1500-30003-5用地面积大于20公顷的居住区,应设置一处注:1、表示该级别必设设施,表示该级别宜设设施。2、小区级公共配

10、套设施根据有关规定在详细规划阶段落实。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表3-2 交通设施规划要求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置要求社会停车场(库)(1) 社会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米,最大不超过500米。每个停车场(库)规模确定为100-150个停车泊位,特殊地区可适当增大规模;(2) 城市公共停车场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0.8-1.0m2/人计算,注意停车场的型式,以及计算泊位时应采用扣除道路退缩和绿地之后可利用的净用地;(3) 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25-30 m2;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宜为每个停车位30-35 m2。(1) 市中心地区的服务半径不应大于200

11、米;(2) 为避免目前一些规划中社会停车场随意布置的问题,停车场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道上,可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远离交叉口,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隧道坡道起止线50米以远;社会停车场宜布置在中心区、商业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通枢纽、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附近,或者作为小型公建(建筑面积2000 m2以下)配建停车场的联合建设,以弥补已有建筑用地的配建停车场不足。公共停车场应与服务对象位于主干路的同侧。城市广场(参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广场用地面积按规划人口计算:(1) 交通集散广场0.07-0.10m2/人;(2) 城市游憩广场0.13-0.40m2/人。(1) 交

12、通集散广场的人流密度宜为1.0-1.4人/m2; (2) 市级游憩广场每处宜为4-10万m2;(3) 区级游憩广场每处宜为1-3万m2。公交站场(1) 公交总站每处用地规模为1500-3000 m2;(2)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按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首末站的规划用地面积宜按每辆标准车90-100 m2计算;(3) 公交停车场的规划用地宜按每辆标准车150 m2计算;保养场的规划用地按所承担的保养车辆数计算,每标准车用地为200 m2 ,乘以一个用地系数(Ky); 修理厂的规划用地按所承担的年修理车辆数计算,宜按每标准车250 m2 进行设计。(1) 公交总站主要设置在商业

13、中心区、工业区、居住区和交通转换地段,公交总站的距离控制为8至10公里;(2) 首末站的设置,使其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在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这些集散点,不宜一条线路单独设首末站,而宜设置几条线路共用的交通枢纽站。不应在平交路口附近设置首末站;(3) 公交停车场、保养场、修理厂停车场用地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可与公交总站合在一处布置。货物流通中心(参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1) 货物流通中心包括地区性货物流通中心、生产性货物流通中心、生活性货物流通中心;(2) 用地总面积不宜大于城市规划总面积的2%。(1) 大城市地区性货物流通中心应布置在城市边缘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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