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请示修改最终版20141013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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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阳市西峰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第1章 总 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峰区辖区内所有民办幼儿园。第四条 民办学前教

2、育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对民办学前教育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2章 管理体制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政府统一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部门负责全区民办幼儿园的准入审批、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全区幼儿教育整体规划。卫生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卫生保健及常见病知识的宣传指导,依法对民办幼儿园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饮食卫生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人社部门负

3、责研究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和待遇政策。国土部门负责落实教育用地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规费。住建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校舍、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监管、校舍设施安全鉴定,督促隐患整改。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建立民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交警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检查校车外观标识,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超载、拼车接送、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审查校车驾驶人资质,并定期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交通部门负责规划幼儿园周边交通标线,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公

4、安、消防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民政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核发民办幼儿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物价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收费审定、备案、公示、督查。城管、工商、文化按各自职责负责民办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第3章 申办条件第六条 城区民办幼儿园设置,必须符合全区学前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按需合理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农村乡(镇)政府所在区域按需合理布局,尚未设置公办园的行政村,原则上只设立一所民办幼儿园。第七条 申办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

5、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园宗旨,制定符合规范的幼儿园章程。(三)有符合规范的园名。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简明,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一般以“XX市XX县(区)XX幼儿园”形式命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全国”“甘肃”、“甘肃省”等字样。农村民办幼儿园园名不得用“中心”二字。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艺术”等字样。(四)有固定安全、相对独立的园舍。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周围环境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园内环境卫生整洁。属租赁园舍办园的,举办者要与园舍产权者签定三年以上合同,明确租赁责任与义务。2.房屋

6、建筑符合安全标准要求(2008年以后新建的幼儿园必须符合甘肃省建设厅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有住建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或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报告;城区民办幼儿园每班配有幼儿活动室、寝室、卫生间。每所民办幼儿园都要配有冬季取暖设施。属楼房的三楼以上不得作为幼儿教室、休息室和活动场所,具备两个以上安全通道。3.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场地平整、安全、适用,户外活动场地幼儿人均可利用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室内活动面积幼儿人均不少于1.5平方米。幼儿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地必须设置安全栅栏和围墙。4.有与幼儿园办园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室、图书室、资料室、多

7、媒体活动室、盥洗室、幼儿厕所(男女分开)、保健室、厨房和其他辅助用房。5.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要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厨房设有主副食加工间和储藏间,有配套的消毒设施及冰箱、留样柜、食品加工设备,要配有防蝇灭鼠设施。6.保健室内要有保健柜、身高、体重测量器、儿童视力表、治疗床、资料柜、一般外伤卫生消毒用品。(五)有必要的设备设施。1.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床、衣柜、毛巾架和饮水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农村民办幼儿园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流水洗手设备。2.每班配有风琴或者电子琴、电视、录音机、玩具柜、图书柜等。3.每班有能满足幼儿活动需要的图书

8、、教具、玩具和体育活动器材。图书、教具、玩具和体育活动器材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4.要根据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5.要有安全保卫制度,有监控、报警装置和防卫器材。(六)要有合格的师资。1.民办幼儿园要按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保卫人员、事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城区民办幼儿园每班配备教师2名,保育员1名;农村民办幼儿园每班配教师1名,保育员1名;按150名幼儿至少设1名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城区民办幼儿园应配备2名治安保卫人员,农村民办幼儿园应配备兼职安保人员或门卫。2.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中专以上幼儿教育专业学历,年龄不超过

9、60岁,品行良好,有三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参加过幼儿园园长培训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3.民办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中专以上幼儿教育专业学历,5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或者幼儿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4.民办幼儿园保健医、医士和护士,应具备中等医务专业水平,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5.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员应具备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经过保育专业培训。6.民办幼儿园的保卫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50岁以内,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第八条 申请申办民办幼儿园必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申请书。(二)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包括办园规模、办园条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资

10、金来源等)。(三)规范的幼儿园名称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幼儿园章程、各项制度和设施、设备计划配置情况说明,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五)举办者及拟任负责人的有关资质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团体举办的要提供法人资质证明或委托书,联合办园的要提供联合办园协议。(六)拟聘任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厨师、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和健康证等。(七)有具有资质的建设部门绘制的拟建幼儿园平面设计图、各功能室分布图。(八)园舍的产权证,属于租用园舍的,要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

11、的租赁合同或协议。(九)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十一)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质检合格证或有房屋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报告。第4章 审批程序第九条 民办幼儿园严格实行准入审批制度,审批机关为区教体局。省外的组织或个人在本区举办民办幼儿园,须报经庆阳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区教体局方可审批。境外的组织或个人在本区举办或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报甘肃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区教体局方可审批。第十条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幼儿园,必须先向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第十一条 区教体局在受理民办

12、幼儿园办园申请后,对于租赁场地(私有场地)举办幼儿园的教体局应在收到申请一周内完成初审,征地举办幼儿园的教体局在收到申请的一月内完成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下发筹设意见书。筹设期不超过三年,不允许边筹设边招生。超过筹设期限的重新申报。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理由。下发了筹设意见书的,在完成筹设后,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符合条件的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第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应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登记,民政部门准予登记后,依次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招生。第十三条 不得擅自停办幼儿园,如需停办幼儿园的,应在新学期开学60

13、日前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待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办理所有注销手续,并交回办学许可证,销毁印章。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要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民办幼儿园如需举办分支机构或园址变更,必须按新办幼儿园重新申报审批。第5章 监督管理第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区教体局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情况实行督导评估分类认定,对办学情况实行年检,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取缔办学资格。第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安排教学活动内

14、容,不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防止小学化倾向,使用的教材必须按教体局要求,统一教材版本。第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充分的自主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幼儿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个性特征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第十七条民办幼儿园要以游戏为幼儿基本的活动方式,寓教于各种活动之中,每班应开设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的教育内容,动静相对分开;游戏材料安全卫生,数量充足,适合幼儿使用。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和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发展评价体系,通过观

15、察和记录科学评价每个幼儿的发展情况,并把评价信息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个性化教育和指导。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董事会或法人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园长应当具备较强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由幼儿园举办者聘任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案。第二十条 民办幼儿园要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安排、总结工作。每学期末要向区教体局报告工作。第二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要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事管理、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方面的制度。民办幼儿园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并及时按要求向教体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册。第二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按照教育成本核算,实行收费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等级标准收费。不得以开设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和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收取费用,不收取与幼儿园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第二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聘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民办幼儿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园方出资办理幼儿校方责任险。其它保险须在家长同意的情况购买。 第二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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