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四十六中 GA1会场合肥市第四十六中第三届模拟联合国大会中文场背景文件二战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成为了人类的梦魇,人们第一次意识到武器竟然可以强大到瞬间夺取数十万人的生命伴随着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和无数生命悄然逝去,人们的目光聚焦到这个从未被讨论到的议题上,安全、威胁、挑战交织在一起,无论是联大发言台的争论不休,还是军事记者的威严耸听,这个话题注定永恒几十年过去了,经历了冷战的触目惊心,经历了核军备的锣鼓滔天但由于其定义尚未被国际社会任何,又缺少强有力的管控机构,其威胁性日益凸显恐怖分子试图控制核电站、朝鲜半岛不再无核,一个个类似的新闻刺激着紧张的世界局势欢迎来到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会场! 主席团全体成员本份背景文件共包含如下信息:1、 联合国介绍2、 联合国安理会及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介绍3、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分类、定义)4、 科技变革在军控方面的表现5、 各国对于核裁军的态度及历史情况6、 恐怖组织使用核武及距离使用核武的距离7、 减少核裁军的问题和阻碍8、GA1背景资料文献整理一、联合国介绍联合国(英语:UnitedNations,UN)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致力于促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公民自由、政治自由、民主及实现持久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
联合国成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5年联合国下设了许多附属机构以实现其宗旨联合国系统建立于五大机构之上: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秘书处国际法院第六个机构托管理事会在1994年最后一块托管领土帕劳独立之后已经停止运作联合国和联合国系统在各地设有办事处,以联合国办事范围分区,共五大区:非洲地区、美洲地区、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欧洲及中亚地区和中东地区联合国的行政首长是联合国秘书长,当前由潘基文担任联合国的经费由会员国分摊和自愿捐赠联合国有六种工作语言,分别为: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1945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了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除了国家政府外,国际扶轮社、国际狮子会等多个非政府组织也获邀参与宪章的起草于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在会议上签署了《联合国宪章》按宪章规定,宪章必须由中华民国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台北在联合国行使中国的代表权(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法国、苏联、英国、美国这五国政府,以及其余46国政府中的多数正式批准后,方可生效1945年10月24日,由于已经满足上述条件,联合国正式成立先前的国际组织国际联盟则在1946年4月18日正式解散,并将其职责转交给了联合国。
二、联合国安理会及第一委员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宪章》所设六个主要机关之一其组织形式使之可以持续地工作,而安理会每一理事国都必须始终有一名代表驻在联合国总部是唯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安全理事会还建议大会任命秘书长和接纳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安理会还与大会一起选举国际法院法官联合国安理会职能:根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具有下列职能和权力:(1) 依照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2) 调查可能引起国际摩擦的任何争端或局势;(3) 建议调解这些争端的方法或解决条件;(4) 制定计划以处理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5) 促请各会员国实施经济制裁和除使用武力以外的其他措施以防止或制止侵略;(6) 对侵略者采取军事行动;(7) 就接纳新会员国以及各国加入《国际法院规约》的条件提出建议;(8) 在“战略地区”行使联合国的托管职能;(9) 就秘书长的任命向大会提出建议,并与大会共同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联合国安理会议事规则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
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各自拥有对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草案的否决权,即使该决议获大部分成员国支持,常任理事国仍然可以使任何安理会的决议无效否决权并不妨碍程序上的运作,故此,就算议案很可能被否决,安理会仍可对该议案进行讨论当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时,即行使了否决权;但若常任理事国于投票时缺席或投弃权票,则不视为否决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这就是大国一致原则,通常称为“否决”权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根据宪章,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同意接受并执行安理会的决定联合国其他机构只是向各国政府提出建议,唯有安理会有权做出根据《宪章》规定各会员国必须执行的决定经安理会通过的决议,对会员国具有约束力它有权对国际争端进行调查和调停,可以采取武器禁运、经济制裁等强制性措施,还可以派遣联合国维和部队,以协助缓和某一地区的紧张局势联合国大会、秘书长以及任何会员国都可以提请安理会注意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第一委员会:第一委员会处理裁军、威胁和平的国际挑战等国际安全事务,并应对国际安全制度中的挑战第一委员会在《联合国宪章》以及联合国相关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处理裁军和国际安全事务,遵循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合作原则、管理裁军问题和军备管制的原则,并提倡通过减少军备促进和平稳定的合作方式。
第一委员会与联合国裁军委员会、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密切合作,是联合国大会唯一一个有权获得逐字记录报道的主要委员会第一委员会在三个不同的阶段上运作:一般性辩论主题辩论就行动草案采取行动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指用来大规模屠杀的武器,一般针对的是平民,但是也可以针对军事人员一般而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具备实用性,因为一旦使用就会遭到强烈的反弹和灾难性后果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类武器:核武器包括放射性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1937年德国在西班牙内战中针对非军事目标进行战略轰炸,“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词就是在这时被提出的,最早只是指这种轰炸行为在冷战中,“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指的就是核武器由于核武器的威力要比生物或化学武器都巨大,一些人认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应该只包括核武器第一次将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并称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在1991年的联合国安理会第687号决议中,该决议提到“因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所引起的对和平和安全的威胁”,然后特别指出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提到了三个相关的国际条约:《核不扩散条约》1968年7月1日由英国、美国、苏联和其他59个国家缔结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宗旨是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和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印度、巴基斯坦、南苏丹和以色列,朝鲜已宣布退出。
《化学武器公约》签订于1993年1月13日,1997年4月29日生效,是第一个全面禁止,且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军控条约,以色列和缅甸签署该公约但未由议会批准安哥拉、埃及、朝鲜、索马里、没有签署该公约南苏丹的态度未知《生物武器公约》又称生物与有毒武器公约,是首条禁止生产武器的国际裁军条约,生效于1975年3月事实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特别是核武器)很少被用于战场,因为一旦使用就意味着对方也将以类似的武器回击,最终的后果是无可设想的,伤害规模之大足以摧毁整个人类文明一般而言,大多数人不欢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担心一旦落入危险的领导人手中所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很多人士都在推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以及对现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销毁各国核武发展状况图16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的五个核武国家其他已知核武国家曾经拥有核武的国家被怀疑正发展核武或有核计划的国家曾经尝试发展核武或有核计划的国家拥有但未有广泛采用核武的国家没有核武的国家核武器是利用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瞬间释放的能量,产生爆炸作用并有巨大杀伤破坏力武器的总称,包括原子弹、氢弹以及以中子弹为代表的第三代核武器。
由于核武器的存在和人们对这种超大规模杀人武器的恐惧,人类社会出现了一种自相矛盾的现象:一方面,核军备竞赛轮番升级,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集中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发展和更新核武器,使其具有了“超杀”能力;另一方面,从核武器这种举世公认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产生之日起,世界上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努力,力图将核武器这个可怕的魔鬼再放入魔瓶中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核军备发展速度加快,世界控制核军备发展的呼声也随之提高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核军控只是美苏相互限制对方保持自己优势的一种手段70年代后,核军控进程有所加快,特别是冷战后,核军控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逐步建立核军控机制世界核军备控制机制的主要内容:核裁军这是为控制核武器数量、功能与威力而采取的措施通常包括限制与削减核弹头数量,限制与削减由洲际导弹、潜射弹道导弹和重型轰炸机组成的战略运载工具数量,减少洲际导弹和潜射式导弹发射架数量,限制用以拦截在飞行轨道上的战略性弹道导弹或其组成部分的系统的生产与部署,规定改进战略武器质量的限度,规定核查办法,消除某种类型或某种型号的导弹及其发射装置、辅助设施和辅助设备防止核武器扩散防止核武器扩散是为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并促成最终彻底销毁核武器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在未来世界的局部冲突中,拥有核武器的国家越多,使用核武器的机会也越大发动核战争的最大危险已不在于核大国的行动,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获得核武器和其他高技术武器的国家因此,核军备控制的目标之一,就是要防止或停止核武器“扩散”到国际法已承认拥有核武器的5个核大国(美、俄、英、法、中)之外的其他国家全面禁止核试验这是为停止核军备竞赛、推动核裁军及防止核武器扩散的重要步骤这一运动起源于50年代,美苏为争夺核优势,竞相进行了一系列大气层核试验核试验造成的放射性尘埃污染了自然环境,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建立信任措施这是为了增进当事国之间相互信任,减少和消除导致有关各方猜疑、恐惧、紧张和敌视的动因,以减少因情况不明和误解引起的偶发性对抗行动而采取的措施与方法生物武器: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细菌衣原体真菌如按毒害作用大小划分,生物武器又可分为致死性战剂和失能性战剂按有无传染性划分,它又可分为传染性和非传染性战剂生物武器过去主要利用飞机投弹,施放带菌昆虫动物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将主要利用飞机、舰艇携带喷雾装置,在空中、海上施放生物战剂气溶胶;或将生物战剂装入炮弹、炸弹、导弹内施放,爆炸后形成生物战剂气溶胶传统的生物武器以细菌为主,主要有鼠疫杆菌、炭疽杆菌、霍乱弧菌、兔热、Q热、肉毒等。
这些细菌都可感染人体,炭疽杆菌感染者死亡率为80%;鼠疫的受害者在1—3天发病,死亡率达90%;杀伤力弱一些兔热和霍乱,至多在10天内可对感染者产生影响,死亡率5%—50%不等生物武器的特点主要有致命性、传染性强、生物专一性、面积效应大、危害时间长、难以发现等1)致命性、传染性强一旦发生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