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法律事务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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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环保法律事务培训,-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企业环保法律事务组成,一、 企业污染环境犯罪防范和应对措施 二、企业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注意事项 三、企业环境污染民事赔偿纠纷中的应诉技巧,第一部分 企业污染环境犯罪防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篇 第六章 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共9条,8条规定具体的犯罪行为,1条规定单位犯罪如何处理)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已被刑事修正案八修改),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11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八)对338条修改前后的变化,将原来的结果犯改为行为犯 不论是不否危害后果,只要有行为,就构成犯罪 原来指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现在为有毒或其他有害物质,还要造成污染事故。 处罚

3、更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 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三十九条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

4、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走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5、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 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

6、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已被刑法修正案八修改)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11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

7、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8、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规定】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

9、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案及定罪量刑标准 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排放、倾倒

10、、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六)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八)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一百万元以上的

11、; (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十)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十一)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十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十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十四)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五)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12、; (十六)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七)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八)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第二部分 企业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注意事项,1、新项目的环保管理 A: 两部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B: 新项目具体管理事项 环保部门的审批程序 建设过程中的“三同时”程序 C:新项目环保管理的相关行政处罚 罚款、停止建设、停止生产,2、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的运行管理 主要指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 A、什么叫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 B、技术性故障停运污染防治设施 C、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报告制度 D、污染防治设施几种处理方式 物理处理方式、化学处理方式、生物处理方式。 E、如何发现设施的损坏,3、环保行政处罚应对方式 首先,积极接受检查 其次,接收行政机关的文书,及时送达給 主要决策者 第三,要求听证 第四,决定下来后,研究是否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第三部分 企业环境污染民事赔偿纠纷中应诉技巧,环境污染民事赔偿的核心问题是: 了解和掌握产生环境污染损害的特征污染物以及污染物的特征分布 解决了这一问题,一切皆可解决,一切问题也就清楚,知识回顾Knowledg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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