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茆资产-产品】隽盛基金·笙茆创新多利混合型1号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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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隽盛基金 笙茆创新多利混合型 1号 基金合同 合同编号: JSJJ-SMZCZQ2014-000 隽盛基金 笙茆创新多利混合型 1 号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上海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顾问:上海笙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 隽盛基金 笙茆创新多利混合型 1号 基金合同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

2、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隽盛基金 笙茆创新多利混合型 1号 基金合同 1 目 录 一、前言 . 2 二、释义 . 2 三、声明与承诺 . 4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 4 五、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 5 六、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 . 5 七、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9 八、基金份额的登记

3、 . 13 九、基金的投资 . 14 十、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 . 15 十一、基金的财产 . 15 十二、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 16 十三、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 19 十四、基金财产的估值和净值计算 . 20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25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 27 十七、报告义务 . 29 十八、风险揭示 . 29 十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冻结 . 32 二十、基金合同的成立、生效及签署 . 32 二十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 33 二十二、清算程序 . 33 二十三、违约责任 . 34 二十四、法律适用和争议的处理 . 35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 . 35 二

4、十六、其他事项 . 36 隽盛基金 笙茆创新多利混合型 1号 基金合同 2 一、前言 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合同是约定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

5、述,均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 本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隽盛基金 笙茆创新多利混合型 1 号 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本基金:隽盛基金 笙茆创新多利混合型 1号。 3、私募基金: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4、基金投资者:依法可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5、基金管理人:上海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

6、份额持有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出资义务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8、基金份额:指基金资产的份额化表现形式,每份单位面值为 1元。 9、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办理私募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隽盛基金 笙茆创新多利混合型 1号 基金合同 3 10、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1、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2、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工作日。 13、 T日:本基金的开放日,包括临时开放日。 14、 T+n日: T日后的第

7、n个工作日,当 n为负数时表示 T日前的第 n个工作日。 15、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合法处分权、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财产。 16、托管资金专门账户(简称“托管资金账户”):基金托管人为基金财产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基金财产中现金资产的归集、存放与支付,该账户不得存放其他性质资金。 17、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登公司”)等相关机 构的有关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证券账户。 18、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证券经纪机构下属

8、的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财产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载交易结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券交易清算。证券交易资金账户按照“第三方存管”模式与托管资金账户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由基金托管人通过银证转账的方式完成资金划付。 19、基金资产总值: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20、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 2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所得的数值。 22、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本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23、募集期:指本基金的初始销售期限。 24、存续期:指本基金成立至清算之间的期限。 25、认购:指在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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