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012)268号贺家墩村城中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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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 汉 市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挂 牌 文 件P(2012)268 号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一二年十二月本挂牌文件包括下列资料一、挂牌公告二、竞买须知三、竞买规则四、规划设计条件五、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六、竞买申请书七、竞买报价单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样本)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合同(样本)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十一、有关附图武汉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武告字(2012 年)16 号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和黄陂区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5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

2、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地块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 2012 年 12 月 5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4 日在数字武汉网()、武汉土地市场网()下载挂牌文件电子文本或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窗口领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 201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4 日 17时整,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二楼 203 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

3、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24 日 17 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挂牌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 年 12 月 24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厅,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2 年 12 月 15 日 9 时至2012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整。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出让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整,在武汉市江天公证处的公证下,在挂牌地点举行各地块的揭牌仪式,并宣布竞得结果。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4、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江岸区三阳路 55 号) 联系电话:02782739037查询网址: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以上地块公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公告内容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地块挂牌(或投标)文件和最终审批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所示内容为准。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P(2012)259 号 江岸区红桥村 A 包 161602 商服、住宅 0.42-5.93 25%-45%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35100 城中村P(2012)26

5、0 号 江岸区红桥村 B 包 136173 商服、住宅 4.55-4.91 30%-35%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33270 城中村P(2012)261 号 江岸区红桥村 C 包 80371 商服、住宅 4.50 30%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11700 城中村P(2012)262 号 江岸区花桥村 A 包 44411.94 商服、住宅 5.0-5.05 30%-35%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11150 城中村P(2012)263 号 江岸区花桥村 B 包 43610 商服、住宅 3.6-4.54 25%-35%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6540 城中村P(201

6、2)264 号 江岸区花桥村 C 包 134401.44 商服、住宅 3.69-4.45 35%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24210 城中村P(2012)265 号 江岸区花桥村 D 包 173038.79 住宅 3.47 25% 住宅 70 年 17600 城中村P(2012)266 号 汉阳区十里铺村 A 包 194016 商服、住宅 4.05-5.56 25%-40%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23310 城中村P(2012)267 号 汉阳区十里铺村 B 包 190368 商服、住宅 4.05-7.75 25%-40%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32040 城中村P(20

7、12)268 号 江岸区贺家墩村 163392 商服、住宅 1.53-6.6 25%-40%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27590 城中村P(2012)269 号青山区建设二路、建设三路、旅大街、和平大道围合范围内 134640 商服、住宅 4.0、3. 39 20%、50%住宅 70 年 商服 40 年 50000 储备地P(2012)270 号 黄陂区横店街红寨村 92560.51 住宅 2.1 30% 住宅 70 年 5840 储备地P(2012)271 号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春和路以北、花山大道以西 132624.44 120355.86 住宅 1.2 25% 住宅 70 年 100

8、00 储备地P(2012)272 号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春和路以北、花山大道以西 155732.19 92548.71 住宅 1.5 30% 住宅 70 年 10000 储备地P(2012)273 号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严西湖以东,梅城路以西 187711.44 183436.27 住宅 1.2 25% 住宅 70 年 20000 储备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 买 须 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国务院部门行政规

9、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定于 2012 年12 月 15 日 9 时至 2012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的挂牌期限内,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 55 号)三楼拍卖厅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P(2012)268 号地块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二、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三、P(2012)268 号地 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基本情况为:K1 地块位于江汉区姑嫂 树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25119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下同);规划用地

10、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95310 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 14220 平方米);容 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 25;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商服用地 40 年。K2 地块位于江汉区贺 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10295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5569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

11、K3 地块位于江汉区贺 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9314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5397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28;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K4 地块位于江汉区贺 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10317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4050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K5 地块

12、位于江汉区贺 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24836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16383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K6 地块位于江汉区贺 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7620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36600 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 40;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 40 年。K7 地块位

13、于江汉区贺 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40770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205780 平方米(其中补足产业建筑面积 418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 25;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K8 地块位于江汉区贺 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4225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11280 平方米(其中补足产业建筑面积 108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 30;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

14、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K9 地块位于江汉区贺 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3917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600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 30;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 40 年。K10 地块位于江汉区 贺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6559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23280 平方米(其中商 业服务业建筑面积 501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15、建筑密度不大于 28;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商服用地 40 年。K11 地块位于江汉区 贺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13807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7068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 70 年。K12 地块位于江汉区 贺家墩村,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6613 平方米(按照建筑规模分摊,其中开发用地面积为 370 平方米,产业用地面积为 6243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 37080 平方米,其中:开发项目建筑面积 2080 平方米;补足贺家墩村产业用房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容积率根据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不大于 35;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 40 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 号)精神,武汉市研究制定了住房建设规划和相关实施政策,P(2012)268号地块内商品住房套型控制按我市实施政策执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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