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的甲午镜鉴:教训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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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鸿章的甲午镜鉴教训与启示翁 飞摘要:甲午战争是李鸿章个人命运由盛而衰的转折点;他外交生涯的最重要对手即是日本,从签订修好条规、到处理日军侵台、琉球交涉、朝鲜壬午、甲申事变过程中,他真切感觉到日本必为中国最大祸患;通过两次海防大讨论,苦心孤诣创建北洋海军,大半为制驭日本;但由于主观上一心“保和局”,对日本侵略、吞并中国的野心认识不足,在战前对日外交中出现多次重大失误,令人扼腕沉思。在李鸿章的外交生涯中,日本无疑是他打交道最多、最重要的防范对象。中日甲午战争更是李鸿章个人命运盛极而衰的巨大转折点,使他从“一路扶摇”充满荣耀的巅峰、跌落到“世人皆曰杀”的底谷;他主导的洋务运动与日本的明治维新在这场

2、综合国力的大比拼中败下阵来,中日两国的近代化进程也由此走向了不同的命运。一、李鸿章对日本认识的深化及应对1871年9月13日签订的中日修好条规及通商章程:海关税则,是李鸿章自“天津教案”接替曾国藩担任直隶总督以来,代表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对外条约,也是他与日本政府打交道之始。此时,刚走上明治维新道路不久的日本,已经显示出对中国大陆的觊觎与野心,抓住中国发生“天津教案”、西方列强聚讼不休这一特殊时刻,提出修约要求,成为找上门来的不速之客。但其使团照会则冠冕堂皇地说是为了与近邻“通情好,结和亲”。李鸿章颇为动容,向总理衙门函告:“日本距苏、浙仅三日程,精通中华文字,其兵甲较东岛各国差强,正可联为外援

3、,勿使西人倚为外府。” 引自台湾中研院近代史所藏:日本换约档,同治九年九月十四日总署收署三口通商大臣成林函。也就是希望通过签订中日修好条规,达到“联东洋以制西洋”的目的。然而事实很快打破了李鸿章的幻想。就在修好条规签订的1871年冬,发生了所谓“琉球船民事件”,有66名琉球船民因遭海上飓风漂流到台湾,被当地牡丹社土著杀死54人,其余12人获救,由清地方政府妥为遣回。台湾自古为中国领土和辖区,琉球历史上亦久为中国藩属,船民事件本来与日本毫无关系。但日方却居心叵测借端生事,不仅为此事大造舆论,更于次年强行将琉球划为其藩属国。1874年5月6日,日方更藉口“琉球船民事件”,派出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兵3

4、600余人强行在台湾琅峤登陆,6月3日,攻占牡丹社,以龟山为基地,建立“都督府”意图久占,开始了侵台第一步。李鸿章自1874年4月28日得知日本侵台警信,至1874年10月底中日北京专条签订,连续发十八份公牍致总理衙门 这十六份总标题为“致总署”的公函分别是:1、三月十三日论日本派兵赴台湾,2、三月二十五日论日本图攻台湾,3、三月二十六日论法界击毙华人并止美人助倭,4、四月初二日论布置台湾,5、四月初四日论日本图台湾,6、四月十七日条复三事7、四月十九日东使柳原抵沪,8、四月二十一日论台湾,9、五月十一日论台湾兵事,10、六月初九日论接待东使柳原,11、六月十一日述柳原辩难(附问答节略)12、

5、六月十四日论柳原入京,13、六月十九日论台防,14、七月十六日论台事归属,七月二十四日论东使大久保行止,15、七月二十四日美国副领事毕格德来谒(附面议节略),16、八月十九日与法国热使晤谈节略,17、八月二十日采集台事众议,18、九月十二日述美使商论倭事(附问答节略。均载于新编李集31册,信函三,23111页。;又有十二封信致其进士同年、福建船政大臣兼办理台湾事务钦差大臣沈葆桢 李鸿章致沈葆桢函分别为:同治十三年三月三十日、十八日、五月初一日、初二日、十三日、二十四日、六月初六日、十三日、二十日、七月初五日、十六日、九月二十日,均载于新编李集31册,信函三,30114页。;另外还有给各路疆臣将

6、帅之函件不下百余封。如此密集的关注和参与,说明此时的李鸿章,对日本迟早要为中国大患的观念已初步形成。这期间他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应对:一是积极支持沈葆桢的对日谈判,并极速抽调唐定奎部铭武军13营6500人驰援台湾驻扎凤山、与侵台日军形成对峙之势;二是7月24日在津直接与新任驻华公使、也是老对手的柳原前光会谈,当面驳斥日方“台湾生番地方不是中国属地”的谬论,坚持说:“在我台湾一岛,怎不是我地方?且生番所杀是琉球人,不是日本人,何须日本多事?”并坚持认为琉球也“是我属国”。 李鸿章:与日本公使柳原前光、郑永宁问答节略同治十三年六月十一日巳时;新编李集31册,信函三,6869页。三是通过其他西方列强进行

7、斡旋,尤其是规劝助日之当事国美国罢手。他曾致函总理衙门,建议会晤美国外交官,劝说美国遵从国际公法撤回充当侵台日军顾问的李让礼(即李仙得),同时严禁其商船不准应雇装载弁兵。 李鸿章:致总署 论日本图攻台湾同治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新编李集31册,信函三,27页。并建议由驻美副公使容闳直接前往华盛顿美国会递交抗议照会。在由日军侵台事件引起的第一次海防大讨论中,李鸿章递上了著名的筹议海防折,他指出:“历代备边多在西北,其强弱之势、客主之形皆适相埒,且犹有中外界限。今则东南海疆万余里,各国通商传教,来往自如,麇集京师及各省腹地,阳托和好之名,阴怀吞噬之计,一国生事,诸国构煽,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轮船

8、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进而认为,要应付这样的变局和强敌,就必须整顿海防;“而欲整顿海防,舍变法与用人,别无下手之方。” 李鸿章:筹议海防折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新编李集第6册,奏议六,159160页。这番话振聋发聩,不仅开了重视近代海防之先声,而且还揭示了他所奉行的中体西用的洋务总纲。他还示意淮系同僚、老部下丁日昌再次递上著名的海防条议(后六条),透过日军侵台事件,详细分析日本将成为中国最危险的对手,因此有必要兴办北、东、南三洋海军,目前应优先建成北洋海军;而当时由于新疆尚有阿古柏等叛乱势力盘踞,左宗棠等

9、力主迅速收复新疆。于是清廷下旨,海塞防并重,海防则“分洋分任”,即将用于海防的每年400万两经费,分给南北洋大臣筹建海军;因而又引出南洋大臣沈葆桢以大局为重,“南款北让”,五年为期,先建成北洋一军;目的也即是针对日本唑唑逼人的侵略态势。日本侵华的大陆政策,分为南下和北进两路,南下即灭琉球、侵台湾;北进则是以朝鲜为跳板,进而侵入满蒙也就是我国东北,最后实现其吞并整个亚洲大陆的野心。1882年它趁朝鲜发生“壬午兵变”而命公使花房义质率军赴朝,企图控制大院君政权;当时李鸿章正在家乡为母守孝,署理直隶总督张树声与庆军统领吴长庆等紧急定议,吴长庆果断率军赴朝,平息兵变,擒回祸乱首领大院君李罡应,稳定了局

10、势。日方则一伎不成,又施一伎,军事侵逼不成,又采取威胁利诱手段,强迫朝鲜与之订立济物浦条约及修好条规续约,日本通过条约,可取得一大笔赔款,扩大了商务活动的范围,但最重要的是取得了在朝鲜驻兵的权利。壬午兵变发生之初,清政府即谕令李鸿章夺情销假视事。当李鸿章回抵任所时,朝鲜局面已经粗定。对于张树声布置采取的各项措施,如诱执大院君、平息朝鲜兵变,李鸿章均表肯定;但他很快意识到,朝日济物浦条约后患最大的乃是驻兵条款,特上奏提出:“俟日兵一年期满撤尽,庆军乃酌量抽撤,此即救倭约之驻兵也。” 李鸿章:议复张佩纶条陈六事折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新编李集第10册,奏议十,112页。但事态发展并未如李鸿章所愿,1

11、884年冬,朝鲜再次发生”甲申政变”,这是由亲日派开化党人金玉均等发动,政变的目的:一是废除对中国的朝贡关系,脱离中国而独立;二是改革朝鲜内政。但开化党在政变过程中采取的亲日态度以及与日本的合作,无疑是与虎谋皮,在根本上违背了朝鲜民族的利益,得不到朝鲜人民的支持,只维持了短暂的“三日天下”。当时总理清军驻朝防营营务处的袁世凯,在政变前夕就敏锐地捕捉到相关信息,向李鸿章报告:“朝鲜君臣为日人播弄,执迷不悟。每浸润于王,王亦深被其惑,欲离中国,更思他图。探其本源,由法人有事,料中国兵力难分,不惟不能加兵朝鲜,更不能启衅俄人,欲乘此时机,引强邻自卫,即可称雄自主,并驾齐驱,不受制中国,亦不俯首他邦。

12、此等意见,举国之有权势者,半皆如是。” 附 袁丞世凯来禀光绪十年九月二十五日到,新编李集第33册,信函五,418页。对此,李鸿章指示他与驻朝将领”不动声色,坚守镇静”。政变发生后,袁世凯联合驻朝庆军吴兆有部迅速出兵,保护朝鲜王宫,并驱除了闯入王宫的日军。事后,由日方全权大臣井上馨与朝鲜全权大臣金弘基于1885年1月9日在汉城签订了屈辱的朝日续增条约(即汉城条约)。明明是日本干涉朝鲜内政,策动叛乱,驻朝公使竹添进一郎率军队侵入王官,帮助政变分子挟持国王,杀戮大臣,最后却要朝鲜向日本谢罪,赔费惩凶,而朝方要求日方缉拿政变祸首却只字不提;日方还排斥中方宗主国特使吴大澂,不让其参与谈判,以至吴大澂只得

13、闯入谈判现场,索取纸笔写下抗议文字扬长而去。在甲申政变中,中国军队迅速出动平乱,粉碎了日本的阴谋,取得胜利。中、朝两方完全可以抓住竹添策动政变一事不放,追究日本的责任,挫败日本的野心,此时却听任汉城条约的签订,这固然与当时中法战争紧张进行、清政府害怕腹背受敌有关,其一贯对外妥协的路线,是造成这一恶果的重要原因,咎无可辞。日本同朝鲜缔结汉城条约,只解决了甲申政变造成的日朝关系紧张的问题。由于在甲申事变中日军队直接发生了冲突,中日关系更为紧张。如何处理同中国的关系,是日本朝野关注的焦点。为此,1885年2月24日,日本政府正式任命参议兼宫内卿伊藤博文为特派全权大使、以参议兼农商务卿陆军中将西乡从道

14、为辅佐,组成谈判使团来华,与中方全权大臣李鸿章经过六次艰难的谈判,最后于4月18日,签订中日天津会议专条。其中,4月10日在直隶总督衙门举行第四次会谈,至为关键。伊藤在前几次谈判中,始终纠缠于议处军官、偿恤难民两大问题;此次忽然绕开前议,同意首先讨论双方从朝鲜撤兵问题,表面上虽为日方所提出,其实撤兵问题亦是李鸿章最为关注的,一者庆军远驻异域已近三年,劳师靡饷,势难持久;二者中日双方同驻一地,随时可能“擦枪走火”。第一次会谈刚结束时,李鸿章即向总署表示:“撤兵一节彼所注意,但须两国同撤,尚无难妥酌办理。” 李鸿章:致总署 述倭使议办各节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九日,新编李集第33册,信函五,462页。

15、此次会谈进行得似乎比较顺利,双方都同意撤回,只就一些细节问题有所争议。但李鸿章恰恰忽视了,中日两国谈判共同撤兵问题,牵涉到朝鲜的地位、以及中朝、朝日关系的历史与未来的根本问题,难度极大,本不可掉以轻心。但李鸿章被伊藤表面上的让步迷惑住了,在会谈结束时,竟然信口开河说:“我有一大议论预为言明。我知贵国现无侵占朝鲜之意,嗣后若日本有此事,中国必派兵争战;若中国有侵占朝鲜之事,日本亦可派兵争战,若他国有侵占朝鲜之事,中日两国皆当派兵救护。缘朝鲜关系我两国紧要藩篱,不得不加顾虑,目前无事姑议撤兵可耳。” 同上。朝鲜明明是中国的藩属国,中国有保护属国的责任,面对屡屡称之为“永为中土之患”的日本,李鸿章不去强调中国的宗主权,却声称日本“亦可派兵救护”,这无异于表明中日两国对朝鲜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是日本多年来一直谋求而不可得的,正中伊藤下怀,所以他连忙接口说:“中堂所论光明正大,极有远见,与我意见相同,当谨识勿忘。” 附 与日使伊藤问答节略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申刻,新编李集第33册,信函五,473页。 这应该说是李鸿章所犯的最糟糕的一次外交错误。在最终签订的天津会议专条三条中,第三条:“将来朝鲜国若有变乱重大事件,中日两国或一国要派兵,应先互行文知照,及其事定,仍即撤回,不再留防。” 附 议定专条条款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一日,新编李集第33册,信函五,481482页。为九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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