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核心区综合管廊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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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PPP项目 采购编号: NJZC-2016R105采购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6月30日5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总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1第二章申请人须知7第一节资格预审申请条件7第二节申请书的编制7第三节申请书的提交9第四节申请人确定办法9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5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1章 资格预审公告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采购编号:NJZC-2016R105为加强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逐步消除“马路拉链”和“空中蜘

2、蛛网”等问题,提升各类管线安全运营水平,同时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服务质量,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公建中心”)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采购工作。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在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其周边地区的18条路段上新建地下综合管廊,包括浦滨路、横江大道、七里河大街、定山大街、浦辉路、石佛大街、兴隆路、康华路、沿山大道、广西

3、埂大街、珍珠南路、胜利路、兴浦路、万寿路、浦乌路、镇南河路、商务西街、绿水湾路等道路。2、项目规模:投资总额约43.19亿元,建设综合管廊总长度约53公里(涉及江北新区中心区地下空间一期规划范围内管廊主体部分的施工不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已建综合管廊一期中的未完及需升级改造部分纳入本次采购范围内)。根据入廊管线的种类不同,本次建设的管廊舱室分为单舱、双舱和四舱。入廊管线为电力、通信、给水、中水、垃圾、污水、雨水、燃气、空调热气管等。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4、工期目标:项目建设期5年,拟于2016年8月开工,2021年7月竣工。5、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江北新区核心区已建综合管廊一期中

4、的未完及需升级改造部分、江北新区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既有管线改迁、交通导改、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及支护、盾构(顶管)施作、管廊本体及排水、消防、通风、电气、监控(含监控中心)、道路及绿化恢复等工程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具体实施范围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6、运作方式及合作范围: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公建中心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社会资本合作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维护服务,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的资产及运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7、合作期限:合作期共25年,其中建设期暂定5

5、年。届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投入运营。8、股权结构:项目公司(SPV)注册资本1亿元,公建中心出资2000万元,持股20%,社会资本出资8000万元,持股80%。项目公司如引入产业基金或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类产品,按各方出资额调整股权比例。9、投融资结构:项目总投资约43.19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债务资金为总投资的70%。项目资本金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外,由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或其引入的产业基金或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类产品出资。10、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按照“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本项目的可用性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通过授权项目公司关于综

6、合管廊运营的特许经营权,使项目公司获得一定的“使用者付费”,当“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补足应支付的可用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即:当年应计可行性缺口补助=当年应计可用服务费+当年应计运维绩效服务费-当年使用者付费。二、申请人资格与条件要求1、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可只提供三证合一证书);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20

7、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详见“特定资格条件”);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申请人应符合以下的特定资格条件:2.1 申请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以实缴资本为准)在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以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2.2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2.2.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3亿元(以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2.2 申请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间的某一日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银行存款只接受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以申请人名称开户的所有银行出具证明的累加)。2.2.3 申请人的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仍处于有效期内,只接受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以申请人名称开户的所有银行出具证明的累加)。2.3 申请人的资质必

9、须满足下列2.3.1、2.3.2项条件之一:2.3.1 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3.2 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类别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供满足2.3.1或2.3.2项条件之一的资质证书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4 企业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1年5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8亿元及以上的地下工程(包含地铁、综合管廊、隧道)施工

10、项目或合同金额在人民币8亿元及以上的地下工程(包含地铁、综合管廊、隧道)投资且施工(包含BT、BOT、BOO等形式)项目。(在建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开工报告,金额及时间的认定以合同协议书中合同金额及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认定以合同协议书中合同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申请人的控股子公司的业绩,可视同为申请人的业绩,但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对该子公司控股的有效证明文件)2.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2.5.1 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11、考核B证(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2.5.2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申请人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2.5.3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承诺书)(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12、情况。2.6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个,且应符合下列要求:2.6.1 提交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6.2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2.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6.4“申请人资格与条件”中第2.1、2.2、2.3项要求,以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

13、准。2.6.5 “申请人资格与条件”中第2.4项、2.5项要求,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任意一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一方必须具有“申请人资格与条件”中第2.3项要求的资质。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申请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通过(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与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申请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或者具有同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与联合体外的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资格

14、预审)。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预审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预审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预审文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以传真形式回复(传真号码:025-86510582 )。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接收时间:2016年7月 21日上午9:10-9:30;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

15、21日上午9:30接收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B区1229号房间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一正六副,同时附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的U盘一个。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不超过6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公开招标活动。六、其他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沈晓鹏; 联系电话:025-58195974; 七、采购中心联系方式采购中心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区二楼联系人:胡雁联系电话:025-68505898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格式如下: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于月日参与项目(编号为:)的资格预审,已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特发函确认。单位名称: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代表): 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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